疫情下的文明之爭_風聞
肥西一支笔-Ende gut, alles gut.2022-04-24 11:36
文明之爭的背後講的究竟是什麼,不妨從一個基本抽象概念“人權”去看。
在西方的政治話語體系裏,人權有一個最核心的內涵,“自由選擇”。它表現在實際生活層面包含諸如言論自由,結社自由,投票選舉,乃至財產自由支配。國家,社會,政府都是建立在作為完全獨立個體的“我”的基礎上的,“我”授權將我的部分權利讓渡給政府,比如讓政府代管公共衞生,教育,負責社區安全等等。這種讓渡主要是以繳税的形式換取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這是“契約論”基本內容,也是西方實施“小政府”的本因。這裏不去討論這種獨立平等個體是否真的存在,政體是否真的是“民意”的體現。當作為政府實施的公共防疫政策超越了“我”的自由能接受的程度時,“我”就可以言論自由的輿論施加影響,或投票更換執政黨。當大多數的“我”選擇共存,那少數的、易受新冠侵害的老、弱者只能是犧牲品,“契約論”的背面隱含着“叢林法則”啊。搞笑的是,公知們有句名言,“對待弱者的態度,決定了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
中國的人權理念,講的人權的歷史性,講發展權和生命至上。講歷史性和發展權等於是默認西方人權的標準和定義,我們做的還不夠,得努力。講生命權也是底氣不足,因為沒有誰再比“我”更在意自己的安全和生命。因此,在面對戰爭、瘟疫,“集體安全”該是更應該關注的人權。社會越發展,人與人之間越是關係緊密,“我”的存在和發展越是依靠整體。“動態清零”從某種意義上是説,以暫時降低個體的自由來換取最大程度的每個“我”的生命權。這與優勝劣汰、誰有錢誰更有保障的“共存”哪個更人道是否一眼可知。
也許只有中國真正地發展起來,在思想上也站穩了,“集體安全”的人權理念才會被世人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