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源社區整體的思想底色,並不是以前所認為的那種以全人類發展為目的的技術中立_風聞
alpha_Ho-2022-05-12 07:30
【本文由“小飛俠杜蘭特”推薦,來自《X86和ARM斷供俄羅斯,中國能押注RISC-V嗎?》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CrazyJ20
- ARM已經用行動證明了自己不被信賴;
而龍芯。。。建立不起生態鏈的,現在用龍芯的企業也基本把龍芯當MIPS在用。半導體生態鏈要是那麼容易被建立,也不會有那麼多芯片指令集和操作系統被淘汰了。很多網友很喜歡扯“國家介入”,沒那麼簡單,要是真的國家出手就能搞定一切,中國半導體也不會到現在還被美國卡脖子。龍芯充其量是備胎,也僅僅是備胎,説實話真的中美鬧翻了中國企業學俄羅斯不管知識產權直接用ARM的幾率都比用龍芯更大;
RISCV的優點顯而易見,BSD協議保證了比LINUX的GPL更自由,絕對不存在被卡的可能性。。。但問題也在於BSD太自由了,所以,如果美國想在RISCV上攪渾水,唯一可能性是單獨的將美國某個企業的RISCV版本視為最終版,並且其他國家所有的RISCV指令集都必須參考美國的這個RISCV。如果其他國家的企業不遵守,就制裁。。。解釋下:指令集的概念實際上有2個:1是標準,2是架構。雖然我們過去常説指令集架構,但實質上本質更接近標準;標準相當於一個語言,架構相當於用語言寫出來的小説,語言免費,但寫出來的小説是有知識產權的,同理,RISCV的開源是標準開源,但以RISCV的標準設計出來的相關技術是有知識產權的。。。。所以,理論上美國人也可以玩那套“你的RISCV設計架構裏有我美國的技術,所以我美國可以制裁你”!至於其他公司也有知識產權技術(只是多少的問題)美國是裝瞎玩雙標;當然,RISCV現在全球所有國家都在搞,各個國家多多少少都開始儲備自己的RISCV專利,所以美國即使想玩那套“我有的你不準用”也很難行得通,因為這種情況一般都搞專利池,就像5G一樣,大家都在一個專利池裏,以專利數量多寡來補差價。而至少目前為止,美國並沒有不要臉到不承認中國企業的5G相關專利技術;
所以總體上RISCV是相對安全的。。。所以與其擔心我國企業會在RISCV上遇到問題,還不如儘快的解決光刻機問題;RISCV畢竟和ARM不同,不是説禁就能禁的,可以説真的美國正腐不要臉禁了,所有國家都不可能會理會。或者説,正因為綁定了全球各個國家的芯片自主(歐洲印度日韓等等要芯片自主也只能依靠RISCV),所以全球所有國家對RISCV非常重視,不可能坐視美國肆意制裁,真到了那個時候,那就是“非美國版RISCV”對抗“美國版RISCV”了;而歐洲有搞最先進光刻機的能力,中國也在搞光刻機,只要解決了芯片製造問題,美國的制裁也就那麼回事;説白了專利這東西也就是要相互承認才行,真到了不要臉的地步,那我國也能肆無忌憚的用美國的各種專利了,就像俄羅斯這樣。
這裏的主要問題是RISC-V是有很強的開源底子的(包括其指令集以及相關開發工具),雖然開源同時意味着更好地拉分支和獨立,同時參與這一類的項目也能夠使得我們擁有相當數量處理這類開源對象問題的人才,但是就之前俄烏衝突的情況來看,開源社區整體的思想底色並不是以前所認為的那種以全人類發展為目的的技術中立,而是一個帶有新自由主義思想的內核,外在包裹着各類嬉皮士叛逆思想的結構。這種結構使得我們不得不考慮,當這類組織進行“背棄”時,我們中的在這類項目中開發人員會不會常年自覺或不自覺地受到這些思想的影響,也進行跟隨,或者是出於“全局”考慮,不進行拉分支構建類似“SinoRISC-V”的行為。這類行為在阿里提交log4j漏洞,以及華為在Android問題應對的緩慢上都有所體現。
這種問題可能帶來的危害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 在開源組織和國家上,選擇了前者,想簡單地“為全人類做貢獻”。我國在該項目上的影響力和開發能力近乎完全喪失,喪失項目主線功能提交和合並的權利,同時我們國家和企業特有的方向需求和問題並不會得到及時有效的回覆,或者是直接喪失了提問的權利。
2. 在開源組織和國家上採取“顧全大局”的想法,寄希望於兩者分歧的彌合,最後不得不走向自主分支。這裏可能會使得我們喪失應對該問題的準備,以及應對該類問題的先手機會。在自主分支構建後,我國保留了部分在項目上的開發能力和影響力(主要是人留下來了),我們國家和企業特有的需求和問題能夠得到部分的回應,但是損失還是會有,項目的兼容性會隨着分支的拉開逐漸降低,開源上的整體協同效應降低。而對於一些帶有商業性質的開源項目,這類影響會更為顯著,服務質量會進一步降低,這裏可以參考Ubuntu,SUSE,RedHat,docker在此次時間中的做法,這類問題牽涉制裁,因此導致的破壞也更大。
3. 在開源組織和國家上堅定選擇國家,提前準備,果斷創建類似SinoRISC-V的分支,具體的影響和2類似,但處理上能夠處於一個較為主動的地位。
這類問題實際上和以前關於商業的自主性是類似的,在以前對於美國是否會因為某些問題斷供芯片時,我們中的某些人就是認為是不可能的,相關的原因有:
1. 商業的中立性,屬於商業的道德問題,不可能被動搖
2. 商業的趨利性,公司不可能放棄利潤和市場
3. 資本本身對政府政策的把持導致這一事情不可能發生
實際上上面的三個理由是對商業和資本的進行死板的摹刻後得到的刻板印象(這裏先不具體談它具體是怎麼錯的,這不是重點)。這種認識帶來的危害在華為制裁和貿易戰中已經被充分體現出來了。
現在來看,同樣的認識也發生在這裏。
同時RISC-V是有一個問題的,就是組織中的成員相關的糾紛是要指定在美國的某一個地方法院(好像是加州?)處理的,這實際上也是一個潛在的風險,使得別人制裁的難度降低。這個在其搬到瑞士時好像也沒改這條。至於它和DARPA的關係會不會成為日後控制它的抓手那也不好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