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冷凍後丈夫去世,女子要求醫院繼續實施手術遭拒,法院判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2-05-17 23:18
來源:瀟湘晨報
2022-05-17 14:49
夫妻倆做胚胎移植手術
結果手術還沒成功
丈夫卻不幸去世
妻子想繼續延續丈夫血脈
卻被醫院拒絕
……
近日
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
審結了一起
有關人工輔助生育的
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案件
基本案情
2020年,鄒某因生育障礙與丈夫陳某到一婦幼保健院實施試管嬰兒輔助生育手術。11月24日,鄒某夫婦與醫院簽訂了冷凍胚胎協議。協議簽訂後,醫院利用鄒某的卵子和其丈夫的精子製作了四個胚胎並冷凍保存,等候鄒某孕育條件成熟進行移植。
2021年5月29日,陳某在工作中不幸身故,鄒某為了卻丈夫遺願、延續丈夫血脈,取得公婆的同意和支持,獨自前往醫院要求將胚胎植入體內孕育, 卻被醫院方以不能為單身婦女實施輔助生殖術為由拒絕。
鄒某便一紙訴狀將該醫院訴至法院,請求判決醫院繼續履行人工輔助生殖技術醫療服務合同,為其實施胚胎移植手術。
案件的爭議焦點一是 醫院為鄒某繼續實施胚胎移植手術是否違反“禁止給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規定。
二是 鄒某要求醫院繼續履行人工輔助生殖技術醫療服務合同,為其實施胚胎移植手術是否符合公序良俗。
法院判決
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鄒某作為喪偶婦女,有別於要求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單身婦女,並不違反社會公益原則。原告鄒某在丈夫去世後,仍然堅持要將兩人愛的結晶延續下去,這不僅僅體現了其為人妻對丈夫的愛,也體現了其為人母的責任與擔當,更體現了對中華民族精神、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以及中華民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傳承與弘揚。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某婦幼保健院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繼續履行與原告鄒某之間的醫療服務合同,為鄒某實施胚胎移植手術。

戴昱
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
民一庭法官
目前,喪偶單身婦女要求繼續移植與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進行生育並無法律禁止性規定, 而且已實施完胚胎培育的喪偶婦女與一般意義上的單身婦女有本質的區別。
該案中,醫院為鄒某繼續實施胚胎移植手術並不違反關於“禁止給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規定。就社會整體風俗習慣而言,原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目的是為了能夠了卻亡夫的遺願、延續丈夫血脈、寄託對丈夫的哀思,這符合我國的人之常情,也符合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
法 條 鏈 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條 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齡夫妻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劃生育,有關部門應當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藥具和技術,保障實施節育手術的婦女的健康和安全。
國家實行婚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制度,發展母嬰保健事業。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保障婦女享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提高婦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來源 | 長沙市開福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