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時期清軍餉票制度探析_風聞
中国国家历史-《中国国家历史》官方账号-人民出版社《中国国家历史》连续出版物唯一官方号2022-05-1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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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國時期清軍軍餉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關於清軍各級軍隊的籌餉問題和地方捐輸問題,史學界的研究已較充分。但是在籌餉和捐輸兩者之間的餉票問題,史學界鮮有文章準確述記,只有李智萍《略論晚清軍興時期的餉票》一文運用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的錄副奏摺,對其進行了討論,該文認為餉票制度雖然是一時之舉,但終究有害吏治。本文收集了除錄副奏摺外的時人信札和文集,希望可以從國家、社會兩個層面來探討餉票制度的功用,以期進一步分析太平天國時期清軍軍餉的問題。

餉票制度的產生
太平天國軍興以來,清政府逐漸無法正常地進行財政分配,傳統的綠營軍隊雖然鎮壓無力但也不能遽然解散,這就成為清政府的財政負擔。金田起義之後,直到太平軍佔領南京,清政府一共花費了 2700 萬兩白銀。為了絞殺太平天國,清政府不得不將中央財政權下移,允許各地督撫“就地籌餉”。

清軍和太平軍在嶽州激戰 南京太平天國博物館藏
團練軍隊——湘軍、淮軍等在鎮壓太平天國運動中屢立殊勳,清政府卻無力為其調撥軍餉,加之湘軍等軍隊軍餉遠高於綠營軍隊,如“湘軍陸軍正勇每月口糧四兩二錢,較綠營馬兵口糧多一倍,戰時口糧多三倍,守兵多四倍,除個人生活外,還可以補助家庭”。清政府更加無力支付軍餉。
通常地方“就地籌餉”所使用的辦法就是舉辦捐輸。咸豐、同治年間捐局林立,“內則京捐局,外則甘捐、皖捐、黔捐,設局遍各行省。侵蝕、勒派,私行折減,諸弊並作”。户部以捐輸權下移使得“所捐銀數動用並不報銷無從核稽”為由,對於地方廣設捐局加以反對。但迫於無法籌措軍餉,户部不得不放鬆對捐局的管制。
咸豐三年(1853),清政府出台《推廣捐例章程》六條,使得地方捐輸制度更加規範化。為使捐輸之銀兩、錢文、米石能直接用於前線戰事,户部允准“此後各處官生有願報捐官職者,無論銀兩、錢文、米石均準赴糧台交納,照籌餉及常例銀數酌減十分之二,以抵其運解之費”。這樣的舉措實際上就給想要捐輸的士紳讓利,讓更多的士紳捐輸以獲得功名,也使得前線的軍事物資補給得到有效補充。
為此,清朝地方政府“發明”了用紙質憑證來代替繁複的物資和銀兩運送的辦法,這種紙質憑證就被稱作餉票。咸豐五年(1855),安徽巡撫福濟就開始“刊印餉票,發放舊欠,聽其自行兜售”以彌補軍餉不足,因為餉票在原則上“只准報捐,不作別用”,使餉票和現代意義上的貨幣有了本質區別。
餉票的發行,各地方督撫必須奏明辦理,並刊頒章程。各地軍營具領之時,須具備鈐印,由放餉委員核對欠餉月份銀數,申請藩司照數填票,並於票內註明某營字樣。因為餉票“只准報捐,不作別用”,即凡捐監、捐職銜、捐翎頂、捐封典,只需繳納餉票,即可視為實物收捐。

餉票制度的推廣
餉票的推廣是一段充滿爭議的過程。捐局設立之後雖然能解一時燃眉之急,但是捐輸畢竟不是一種穩定的財政收入。咸豐三年(1853)十一月,曾國藩在衡陽向朝廷上奏:“(現)經費支絀,民力艱難,而捐輸一事,亦無裨益。臣來衡(編者注:衡陽)兩月有餘,僅捐錢二萬串有奇。”正是因為設局勸捐難以維持軍費,所以各地督撫才轉而徵收厘金。雖有厘金補充浩繁軍費,但是捐輸制度還在繼續維持,為了讓各地士紳更加積極地捐輸,餉票受到了地方督撫的青睞。

曾國藩
河南巡撫英桂為了勸捐,奏請朝廷准許河南仿照安徽廬州軍營搭用餉票章程,由糧台搭放本營餉票。英桂在給朝廷的奏摺中抱怨河南軍需浩繁,財政支出太多而收入太少,士兵的軍餉拖欠日久,往往是舊欠未還新欠又增,致使河南財政拮据。英桂眼紅安徽發給士兵餉票的做法,也想效法推行,所以請求朝廷准許河南印發餉票。最終朝廷批准了英桂的請求,准許河南發給士兵餉票以充當部分軍餉。英桂對於朝廷的“恩准”,一再打包票説不會濫發餉票,確保捐官的價值不打折扣。
現實情況卻不是英桂所設想的那樣。餉票不像銀票一樣可以在市面上流通,往往是餉票一到了士兵手中,急於將餉票“變現”的士兵只好低價賣給想要捐官的士紳,這就給了士紳從中漁利的機會。
例如,著名樸學大師俞樾,為了給自己的兒子捐官而向朝廷中的封疆大吏瑛棨詢問餉票價格。俞樾在得知福建的餉票價格降低之後,急切問瑛棨餉票降價一事是否確實。不久,心情急迫的俞樾再次致函瑛棨,詢問餉票價格是否定價,由監生捐縣丞需要多少錢才可以辦成此事。瑛棨並沒有為俞樾問清楚餉票的貴賤,所以俞樾再三詢問瑛棨福建餉票是不是真的比北京(京局)便宜,如果確實,還請瑛棨幫忙購買。在俞樾的三次催問中,瑛棨最後替俞樾打聽到京局捐輸比較便宜,建議俞樾在北京捐官。俞樾就拜託瑛棨在京局“費神代辦”。從上可見,清政府為了解一時燃眉之急,使得餉票捐輸制度儼然變成了可以討價還價的買賣。

閻敬銘
山東巡撫閻敬銘對於餉票報捐則嗤之以鼻。閻敬銘譏諷地説道:“自古未有不慎選牧令而能治天下者也。”接着他又説,雖然餉票捐輸制度是以錢買官,但是以錢買官也得有規矩,不能隨心所欲。直隸和山東兩省因為離京城不遠,所以捐輸的價格還算合理。但是其他省份價格就千奇百怪、弊病叢生了。河南、湖北、廣東、四川、浙江收的餉票太多,實銀太少。從秀才捐官到州縣不過才 1000 兩銀子,以 1000 兩銀子為本錢就可以成為地方百姓的父母官,簡直是把官位視為兒戲。現在山東每年大縣可以收捐五六萬兩白銀,就算小縣也可以收捐一萬多兩,所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以錢買官者廁身官場,逐漸貪腐侵蝕的錢財都不止 1000 兩白銀,即使將這些貪墨公款的人都革職抄家,但贓款早已不知去向,損失最大的還是朝廷。所以朝廷應該廢除餉票捐輸制度,仰賴平時地方錢糧徵税,才是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萬萬不可以將州縣的行政大權交給捐錢買官的士紳。做官的成本大大降低之後,朝廷其實並沒有從捐輸銀兩中得到好處,反而是讓這些捐輸得官的士紳有了貪墨公帑的機會。閻敬銘的直言勸諫石沉大海,杳無音信。後來閻敬銘出任户部尚書負責整理財政,試圖遏制捐輸的陋習,但終以失敗告終。這也説明清政府的腐敗已是無藥可救。

餉票制度弊病叢生
除了地方官員在捐輸中大動手腳之外,餉票的發放也難以逃脱被冒領的命運。左宗棠就查獲了一起冒領餉票的案件,案件的主謀就是軍營文案處的兩位工作人員。

左宗棠(素描) 羅積/ 繪
這一案件就被冒領餉票 2100 餘兩,要知道價值 1000兩的餉票就可以捐官成為知縣,此案涉及的銀兩不菲。發放餉票監管不到位,就很容易出現被貪墨和冒領的風險,本來是解一時燃眉之急的措施,反而變成了一種敗壞吏治的新途徑。
福建地方政府認為,福建的各類捐局“於兵民既無裨益,餉票亦並不藉以推廣,而局中日用無出,勢須虧及成本”,打算全部裁撤捐局。但一些特殊的捐局裁撤還是引發了一系列軍餉問題。
比如福建廈門的永豐捐局,地方政府就準備撤銷,但因為發給士兵的餉票只能在捐局報銷,一旦捐局被撤,將出現餉票無地可報銷的窘境。

福建水師官兵操練
對於裁撤永豐捐局,時在福建任官的沈儲就提出了反對意見。沈儲説,因為廈門地處海疆,廈門與金門兩標水師的軍餉,全靠永豐捐局兑換。之前福建布政使議定福建水師支給餉票七成實銀三成,這本是再三斟酌才形成的共識。水師官兵生活本就困苦,水師不像步兵,除了訓練和執勤外,還能在當地找份差事,而水師面對的是茫茫大海,經常要出海稽查走私,平時無法另尋謀生之路。如果朝廷斷然裁撤永豐捐局,水師官兵的軍餉就無法兑換。沈儲反問,無軍餉可憐的水師會安貧困守嗎?
沈儲投出的“反對票”,是基於對水師官兵現狀的清醒認識。那時,水師官兵嗷嗷待哺,如果捐局一停,勢必因索餉而引發兵變。朝廷萬不可見小利而貽大患。果然不出沈儲所料,福建因為士兵索餉一事發生兵變,最後還是以發給餉票才逐漸平復。可見一項弊政的廢除,如果沒有細緻的通盤考慮,還是會引發種種意想不到的問題。
太平天國失敗之後,按理説餉票制度這種臨時舉措應該壽終正寢。但連年累月的戰爭,使得各地軍營欠餉嚴重。李鴻章的淮軍要求核銷的銀兩是 1700 萬兩,曾國藩的湘軍要求核銷竟達到 3000 萬兩之巨。面對戰後裁撤兵勇這一難題,解決辦法就是迅速發給餉票,安定人心。
王爾敏在《淮軍志》中説:“(裁撤兵勇)的另一種方式,是仿裁撤富明阿江北防軍的辦法。凡遣回兵勇,清理舊欠,俱發給餉票。此種餉票制度,旨在彌補現餉之不足,而使兵勇仍無所損失。餉票用途,等於政府發行的債券,雖無此名稱卻有此意義。”實際上士兵並不是“無所損失”,餉票並不是硬通貨,其貶值是一定的。
郭嵩燾直言:“(兵勇)一旦遣歸,別無希冀,只此應得找欠之項,合之總數固為鉅款,分之各勇仍屬無幾,幾無折扣之理,更無籌補之方。”郭嵩燾認為餉票雖然能敷衍一時,所裁撤兵勇而因此會被折扣軍餉,並且新欠之餉,再不能“以數紙而應付有餘”。

郭嵩燾
裁撤兵勇引發的兵餉糾紛問題讓各地督撫頭疼不已,“催發餉票”難以成為長久之計,卻有着“飲鴆止渴” 的風險。所謂“兵者,兇器也”,各地督撫為了少生事端,也只得暫時依賴於餉票。

餉票制度的終結
餉票制度旨在緩解一時軍需緊張,裁撤兵勇之時餉票不得不作為一時之選再次起到安撫軍心的作用。餉票敗壞吏治和折扣軍餉的弊病,使得當時的地方督撫諸如閻敬銘、郭嵩燾者,極為不滿,認為這是國計軍需兩無裨益的弊政。福建在捐局制度引發經濟危機的時候,就動議裁撤捐局,這也就從制度層面終結了餉票制度。

太平天國鑄造的火炮 孫潔/ 攝
餉票捐輸對於河南和安徽的情況則不同,安徽作為太平天國主戰場之一,素來經濟並不如江浙富裕,戰後加之民生凋敝,安徽地方對於任何能解決軍餉籌措的制度都不想輕易放棄。清政府內部對於餉票這種“既愛且恨”的情緒反映至各個地方,由於具體情況不同,餉票所發揮的功用就不盡相同。
最終,李鴻章這位屢立殊勳的淮軍將領奏道:“士卒衝鋒陷陣, 出死入生, 幸而…… 還家,各有父母、兄弟、妻子,皆望其攜帶銀錢共資生計,若事平後欠餉,責令報效,概作罷論,誠如部議,非統兵者所能強也。”很明顯,李鴻章認為餉票雖然能收到一定的經濟效益,卻是建立在剝削出生入死的兵勇的基礎上的。
李鴻章拍板説道:“餉票即難流通,部臣即以收捐為疑,兵勇又以領票為苦,擬請即行停止。”就這樣,地方籌措軍餉的餉票制度退出了歷史舞台。
餉票是特殊歷史條件下不得已而為之的產物,是在中央政府支持下為對抗太平軍不得不採取的一種快速有效的解決軍餉的方案。對於普通士兵來説 , 餉票制度是一種變相壓榨,對太平軍作戰最力的湘軍,就曾發生拒領餉票的事件。對於清政府來説,餉票制度意味着中央捐輸權力的持續下移,許多的地方士紳通過餉票制度,以低成本的捐納進入政府體制,帶來了吏治的崩壞。權衡利弊,不得不説餉票制度是一種害大於利的弊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