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政聲:解決好“六個問題”,讓基層羣眾自治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_風聞
长安剑-长安剑官方账号-2022-05-20 14:42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要健全充滿活力的基層羣眾自治制度,充分調動城鄉羣眾、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參與基層羣眾自治的積極性,打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社會治理共同體。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大力支持城鄉羣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推動平安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當前國內外安全環境複雜多變,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我國社會治理面臨不少新情況新挑戰,有的基層社會治理能力不足、活力不夠,特別是新冠疫情防控暴露出基層社會治理存在不少短板弱項,迫切需要採取有力有效舉措,夯實社會治理的基層基礎。充分發揮“自治強基”重要作用,要着力解決好“六個問題”。
一、認清“自治強基”內涵,解決好“是什麼”的問題
基層羣眾自治是社會治理方式中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標誌,是我國最直接、最廣泛、最生動的基層民主實踐,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有效探索。在市域社會治理中要發揮好“自治強基”作用,首先要深刻把握自治的內涵,確保方向不偏、立場不移。
**——要認清“自治”是在黨的領導下的自治。**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自治強基”的根本保證。基層羣眾自治制度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要堅定不移加強黨對基層羣眾自治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基層羣眾自治全過程各方面,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羣眾自治機制,確保正確方向。
**——要認清“自治”是有法定內容要求的自治。**憲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了村(居)民委員會的職能任務,包括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反映羣眾意見建議等社會治理任務。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要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廣泛實行羣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基層羣眾自治就是要圍繞這些法定任務展開,着力推進基層直接民主制度化、規範化。
**——要認清“自治”是在村(社區)層級開展的自治。**發揮“自治”在市域社會治理中的“強基”作用,就是在黨的領導下,由廣大羣眾和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等參與村(社區)層級的社會治理。推進基層羣眾自治,有利於增強“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共治理念,把人民當家作主真正落到實處,精準對接羣眾所需所盼,提升市域社會治理效能,夯實市域社會治理根基。
二、把握“自治強基”目標,解決好“實現什麼”的問題
基層羣眾自治要圍繞“讓村(社區)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目標,推動羣眾實施“四自”,促進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實行自我管理,**讓人民羣眾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對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廣泛開展議事協商,實現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確保小矛盾小問題不出村(社區)。
**——實行自我服務,**搭建起基層羣眾自治組織服務平台,讓人民羣眾“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將村(社區)建成守望相助、和合共生、美美與共的命運共同體。
**——實行自我教育,**讓基層羣眾在學習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開展身邊典型選樹、組織羣眾活動過程中,潛移默化提高思想認識、提升自治能力,凝聚起建設平安家園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動。
**——實行自我監督,**讓人民羣眾依法依紀依規對各類自治組織和身邊人、身邊事進行有力有效的監督約束,促進自治組織、基層社會良性運行。
三、增強自治力量,解決好“誰來治”的問題
當前,基層社會治理較為突出的問題是“散”,羣眾還沒有充分動員組織起來。要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羣眾自治組織,推動各類組織強筋壯骨,充分動員組織羣眾,形成以基層黨組織為中心、各類羣眾組織共同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同心圓。
——要推動發揮村(社區)黨組織的引領作用。“自治強基”,關鍵要發揮好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作用和村(居)民委員會的自治功能。要建好組織強引領。要大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努力打造領導基層社會治理的堅強戰鬥堡壘。要借鑑黑龍江綏化等地建立“社區黨委、小區黨支部、樓棟黨小組”三級社區黨組織架構的經驗,創新基層黨組織設置方式,將黨建統領延伸到“最後一米”。要選好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注重把黨組織推薦的優秀人選通過一定程序明確為各類組織負責人,發揮組織、引導和服務羣眾的領頭雁作用,帶領羣眾聽黨話、跟黨走。要創新機制善引領。要建立由基層黨組織主導、整合資源力量、平戰結合、為羣眾提供有效服務的新機制,完善羣防羣治、聯防聯治機制,增強村(社區)“兩委”組織引領和服務引領能力。尤其在應急狀態下,要確保村(社區)“兩委”能夠統籌調配本區域各類資源力量,有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要借鑑武漢市打造“紅色物業”的經驗,以基層黨建引領社區組織建設,在社區物業服務領域發揮黨的政治功能,把社區工作與物業管理融為一體,使“紅色物業”隊伍發展成為社區工作的新型專業隊伍,使黨的工作走進千家萬户。
**——要推動發揮羣團組織紐帶作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在組織基層羣眾參與社會治理方面具有獨特優勢。要完善黨建帶羣建、羣建促社建的制度機制,充分發揮羣團組織作為黨和政府聯繫人民羣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要借鑑安徽蕪湖等地在志願協會等社會組織登記備案時,明確由工青婦等羣團組織作為主管單位的做法,密切“羣建”與“社建”的聯繫,更好實現“羣建促社建”。要拓寬羣團組織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羣眾、預防違法犯罪的制度化渠道,更好發揮羣團組織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要借鑑重慶合川依託共青團組織在社區開展青少年心理疏導等經驗,推動羣團組織走進基層宣傳動員、關愛幫扶羣眾。
**——推動發揮社會組織專業作用。**當前,人民羣眾訴求多元多樣,而基層政府和村(社區)“兩委”不同程度存在治理力量有限、專業性不足的問題。要加強專業組織培育,借鑑浙江紹興等地構建鄉賢參事類、平安巡防類、鄉風文明類、矛盾調解類等基礎性社會組織和個性化社會組織的經驗,培育更多的專業組織來解決羣眾多樣化需求。要支持發揮專業功能,借鑑寧夏吳忠等地健全村(社區)羣眾提出需求、政府購買服務、社會組織承接機制的做法,鼓勵社會組織參與特殊人羣幫扶、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等工作。要推動社會組織規範運行,推動協會商會依法依規開展自治活動,加強社會組織資金來源監管,防止走偏變樣;要依法果斷取締非法社會組織。
**——要推動企事業單位發揮****參與作用。**企事業單位是社會治理的重要力量。要推動履行好內部管理職責,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機制,暢通職工訴求表達、權益保障渠道,確保“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要推動履行社會責任,借鑑江西景德鎮等地組織企事業單位與村(社區)聯建的經驗,引導物業家政、快遞物流、超市電商、銀行保險、出租車網約車等企事業單位與社區資源對接,日常時段服務羣眾,應急情況下克難攻堅。
****——**要推動羣眾自發性組織發揮正向作用。**當前線上線下羣眾自發形成的羣組、團隊層出不窮。要把自發性組織團結在基層黨組織周圍,加強與有關組織負責人聯繫,順暢溝通渠道,確保重要活動有效引導、重要情況及時掌握。要推動自發性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借鑑湖南嶽陽發揮網絡聯盟作用,讓自發性組織在基層羣眾自治中有序有效發揮作用。對疫情期間羣眾自發組建的團購羣、互助羣,要研究如何讓凝聚起來的力量持續發揮作用。要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推動牽頭組織者、參與者加強自我監督約束。對借“組織”之名散佈有害信息、煽動滋事等不法行為的,要依法打擊整治。
四、明確自治任務,解決好“治什麼”的問題
針對村(社區)“兩委”“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工作內容包羅萬象、疲於應付等問題,要推動基層羣眾自治組織迴歸本位,抓好主責主業。
**——要及時解決羣眾利益訴求。**借鑑廣西來賓等地對“羣眾揪心事、急難事、期盼事”定期全覆蓋走訪、分層分類解決的經驗,在村(社區)進一步暢通羣眾利益訴求理性表達和對話溝通渠道,及時化解矛盾,防止小問題引發大風險。
**——要全力調處民間矛盾糾紛。**目前,婚戀家庭糾紛、鄰里糾紛因發現不及時、化解不到位而引發“民轉刑”案件時有發生。要發揮村(居)調解委員會職能,常態排查、及時掌握糾紛情況。借鑑湖南衡陽選出“灣村明白人”化解糾紛的經驗,用身邊人調解身邊事。
**——要協同維護基層治安秩序。**借鑑廣東深圳“義警”、湖南邵陽“片警+輔警+治保會”、天津等地完善見義勇為確認標準,既褒獎捨生忘死典型模範,也褒獎平安創建凡人善舉等經驗,把守護家園平安作為基層羣眾自治的重要任務,廣泛建立羣防羣治機制,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推進專業力量、羣眾力量有機結合,及時發現處置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隱患。
**——要關愛幫扶困難羣體和特殊人羣。**困難羣體和特殊人羣服務管理任務較重,需要政府、家庭、社會同向發力。要借鑑陝西寶雞、新疆阿克蘇等地將生活困難人員納入村級合作社幫帶,將留守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納入鄰里互助關愛,將刑滿釋放人員、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人羣與社區工作者結對幫扶的經驗,推動社區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對困難羣體和特殊人羣加強定期走訪、關愛幫扶,讓他們生活有保障、心理有安撫、發展有希望。
五、創新自治方法,解決好“怎麼治”的問題
市場經濟和互聯網技術迅速發展、疫情防控的新形勢都給社會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發揮制度優勢,創新方式方法,讓基層自治更有成效。
——要尊重羣眾主體意願,增強自治規範性**。**要推進議事協商程序化,借鑑廣東珠海由村(社區)黨支部組織羣眾協商“民生微實事”,將公共事業“點單權”交給羣眾;江蘇宿遷、湖南婁底、黑龍江哈爾濱通過“廣場夜談”“屋場會”“網上議事廳”等方式組織議事協商活動等做法,在議事協商中尊重羣眾主體地位和法定程序,確保協商結果合法有效、羣眾公認。要增強村規民約執行力,借鑑上海閔行、雲南保山將村規民約執行與收益分配掛鈎;四川樂山、寧夏固原建立村規民約審核工作組,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等經驗,讓村規民約發揮規範自治作用。
**——要整合服務資源,增強自治高效性。**目前一些地方村(社區)服務管理人手不足,存在缺平台、缺資源等問題。要把服務力量組織好,借鑑內蒙古烏海等地在社區成立“老書記工作室”,請他們為自治出謀劃策、為羣眾解紛答疑、對社區志願者傳幫帶的經驗,充分調動“五老”人員、返鄉創業能人等參與社會治理、服務城鄉羣眾。要把服務平台整合好,借鑑吉林長春等地整合社區綜合服務場所的辦公區域和設施,將80%以上面積用於黨建、議事、調解、康養等活動的經驗,使綜合服務場所成為名副其實的羣眾“家園”。借鑑遼寧盤錦等地在社區綜合服務場所設立心理諮詢室,引入專業社會組織提供心理疏導、危機干預的經驗,更好地服務羣眾新需求。要把科技手段用起來,持續優化“雪亮工程”建設,不斷提升自治效能、增進服務便捷。借鑑青海西寧等地由社區幹部組織鄰里“網下牽手、網上建羣”的經驗,把“相鄰的陌生人”組織起來。借鑑江蘇連雲港等地“大數據+鐵腳板”等經驗,將傳統和現代手段結合起來,更全面地收集羣眾訴求,更精準地給老年人、困難羣體開展服務。
**——要深化平戰結合,增強自治協同性。**一些地方疫情防控暴露出平戰轉換不靈活,上級機關掛聯幹部“派下去”並沒有“融進去”等問題,迫切需要構建協同高效的平戰結合機制。要全員編入網格,推動各地將在職黨員幹部、“兩代表一委員”編入住地社區網格,明確包聯住户及責任,為戰時“一呼百應、迅速到位”打下堅實基礎。要加強聯絡溝通,明確在職黨員幹部每年或每月參加網格工作時間,做到“常串困難家庭門、常叩重點人羣門”,增進與羣眾的熟悉度、親和力,為應急狀態“就地組團作戰”打下堅實基礎。要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推動各地建立強有力的應急指揮機構,經常組織專業應急隊伍與網格員、社區羣眾一起參加的各類實戰演練,不斷提升基層一線的應急處置能力,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要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當前疫情防控是擺在我們面前的戰時大考,是對平戰結合機制的現實檢驗。要堅持“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以村(社區)為基本單元,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引導廣大羣眾和各類自治組織自覺承擔疫情防控責任,以快制快、專羣結合,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
六、加強自治保障,解決好“可持續”的問題
當前,有的地方市域社會治理自治方式運用不夠,存在對基層羣眾自治組織保障不足等問題,要進一步賦權賦能,讓“自治強基”更加高效更可持續。
**——要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各級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自治強基”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基層羣眾自治重要問題。要推動健全市(地、州)領導班子成員直接聯繫鄉鎮(街道)、縣(市、區)領導班子成員直接聯繫村(社區)、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直接聯繫網格等制度,既協調解決基層羣眾自治問題和羣眾訴求,又融洽黨羣幹羣關係。各級黨委政法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相關激勵保障措施,促進“自治強基”工作。
**——要推進減負賦能。**對當前村(社區)普遍反映的事務過多、負擔過重等問題,要借鑑河北保定、山東淄博為社區“減牌子、減擔子、減環節”的經驗,給社區減壓。借鑑內蒙古赤峯等地健全“社區發令、部門執行”機制,並由社區、網格給鄉鎮街道和職能部門打分考評的做法,給社區賦權。借鑑西藏那曲“黨羣幹部扶弱村、經濟幹部幫窮村、政法幹部進亂村”等經驗,給社區增能。借鑑廣西貴港健全網格事項“人隨事走、費隨事轉”機制的經驗,給社區保障。
**——要推動試點創新。**要充分尊重基層創造,推動基層自治組織和廣大人民羣眾開拓創新,及時總結集成推廣基層羣眾自治有效創新做法。認領“自治強基”的84個地區要深化實踐創新,建立研討交流機制,變一地經驗為共同財富。中央政法委將在試點驗收評估中,系統集成一批經驗,充分發揮“自治強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