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國安股民索賠案開庭,當庭交換證據,曾連續七年財務造假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2022-05-27 16:46

雷達財經 文|長帆 編|深海
5月27日,雷達財經從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資深股票索賠律師吳立駿處獲悉,股民投資者向中信國安主張股票投資損失索賠於2022年5月27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線上開庭,庭審期間進行了證據交換。
據吳立駿介紹。中信國安隱瞞財務舞弊行為持續多年,凡2020年5月17日持有中信國安(000839)股票的投資者可加入索賠。受損投資者可關注微信公眾號“雷助吧”(雷助碼:000001),參與報名。
雷達財經注意到,2021年6月2日,中信國安披露了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在青海中信國安納入中信國安合併報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間,累計虛增營業收入506,321,246.92元,累計少計財務費用506,582,120.84元,累計虛增利潤總額1,012,903,367.76元。
此外,青海中信國安與中農集團、邦力達、四川農資、中農上海、湖北楚豐、安徽輝隆、河北農資、吉林倍豐、廣東天禾和江蘇永德豐等10家客户簽訂保利、計息預售氯化鉀合同,因賬面虛增收入、少計財務費用,造成2015年1月至6月虛增淨利潤68,326,102.22元,導致2015年中信國安賬面投資收益多計33,479,790.09元,佔當年中信國安投資收益的6.24%,利潤總額的8.56%。
證監會決定,一、對中信國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二、對孫亞雷、李宏燦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三、對孫璐給予警告,並處以25萬元罰款;四、對吳毅羣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五、對李士林、羅寧、晏鳳霞、李向禹、嚴浩宇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