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為人民的服務”庸俗成“為官服務”:陝西對待上海返鄉大學生有失公平_風聞
逐浪者-教育领域学者、作家。-不同的视角,观察世界。2022-05-30 13:21
日前,上海返鄉的陝西籍大學生在經歷兩個月的封控後返陝後,所產生的的隔離伙食費只對縣委工作人員子女免費,對其他人員照價全收。

返鄉的陝西籍大學生和縣委幹部微信交流實錄
初看到這個新聞,我難以相信我的眼睛,因為我印象中的陝西吏治還算清明。而這則新聞中,縣委幹部露骨和直白地對待陝籍子弟,按家庭背景把大學生分出個三六九等,並且僅對“縣委工作子女免伙食費”,我真不知道陝西的幹部們,懂不懂得“公平”的道理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條:“公務員是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中堅力量,是人民的公僕。”2017年央視推出的《公僕之路》微視頻,以很多豐富的事例,告訴當下的公務員,要做人民公僕,就是要將自己置身於人民羣眾中,為人民做實事。中央也一再三令五申,要每一個公務員知道“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的道理,永遠要葆有“為人民服務,永做人民公僕”的堅定信念和深厚情懷。
“為人民服務”是我們的宗旨使命
《增廣賢文》中有句膾炙人口的話語:“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不信你看杯中酒,杯杯先敬有錢(權)人。”以往,我們批評古代人為人處世的做法太庸俗和太封建,但是當陝西一些幹部對“權(錢)”的崇拜,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將手中的權力用作為官服務的資本,把為民服務當做自己晉升的階梯、利益交換的生意和恭維官員的工具,讓我怎麼也難將他們與“人民的公僕”身份去對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這個縣委的工作人員“(十)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涉嫌濫用職權;如果他自行為是,則“(七)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也必須追究責任!我不知道他是有意為之,還是僅僅是“失言”,也不知究竟他會是何種結局,但是我相信,他的話的確是傷了廣大陝籍學子的心,傷了三千萬三秦百姓的心!
“官老爺”作風絕不可取
我們經常説,黨的幹部,絕不是為了當官、享受和耍威風!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們幹部和公務員,把自己庸俗化成《增廣賢文》中所描述的,“官清難逃猾吏手,衙門少有唸佛人”和“衙門深似海,弊病大如天”的衙門。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的幹部,我們的政府與封建官吏有何區別?我們又如何能執政為民,我們如何做到保持同人民羣眾這一根本出發點!所以,縣委工作人員把“公僕”活成了官老爺,子女活成了縣太爺的“衙內”,這讓人難以接受,難以理解!
當然,不管如何,這樣的事一出,證明了陝西官場和幹部隊伍,真的需要再一次深刻的“羣眾路線”教育了!也只有從根子裏盪滌和淨化陝西黨員幹部“官老爺”習氣和“為官服務”的庸俗,才能還人民羣眾、還三秦父老一個朗朗乾坤!(陝西西安張嶽琢)
他們是“人民公僕”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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