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律師會費如何使用的一點想法_風聞
法律先生-法律先生官方账号-从这里,连接全世界2022-05-30 14:54
作者| 週末聊聊的
來源| 法律先生

如今,談意見是妄議,談建議是僭越。
所以,遇到一些事情呢,又不能不説,那就只能談談自己的一些想法。
比如,關於律師會費的這件事。前幾天和一些上海律所的主任聊天。
他們説,**好多所80%的律師這兩個多月來創收為0!**那麼長時間沒有收入,不知道怎麼過啊。
談話的律所主任,他們的律所在上海都是大所,好幾百律師那種,這意味着:
上海有上萬律師,這兩個多月來沒有收入?
這些律師,他們的積蓄如何?他們需要給房租嗎?他們的按揭需要還嗎?他們健康又是如何?
這些具體而實際的問題,是需要一些被關注、被關懷的,當然,我説的是行動上的,而不是口頭上的。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我非常想建議提想法:
律協收的錢,從這次開始,向困難的律師發救助金或者生活補貼金吧,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律師協會本就是律師們的自治組織,靠每一個律師交會費來維護其運轉,那協會的核心意義,應該是會員之間的互助。
**特別是會員的跨期互助。**錢都是大家交的,如果許多律師遇到了困難,甚至是生存的困難,那把錢拿出來,幫助困難的律師,其實是理所當然。
這樣,被幫助的律師,就能繼續堅持做律師,未來也會繼續繳納會費,甚至開辦了律所,交更多的會費,又能幫助律師協會收到更多的經費。
這不僅僅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也是兩全其美的事情,正因為如此,我才提出了這樣的想法。
其實,這樣的想法,非常普通,也缺乏創意。要知道,人類文字的出現,就與人與人之間(會員)的跨期互助有關。
公元前4000年左右,也就是6000多年前,古巴比倫的人類社會,就發明了一種文字方式,也是一種互助方式:
農人在正常年份時,將收成的一部分送到寺院去,寺院收到後,就用陶籌放在封球內;如果遇到氣候不好,莊稼歉收,就去寺院打開封球,取出陶籌,領取相應的穀物,以度過難關。

6000多年前的人們可以做到的
6000年後的我們更應該做到吧
所以,這種方式都延續了6000年,不新鮮,如今的律師協會,既然是律師們的協會,收到的錢,用在幫助律師渡過難關身上,也很恰當。
要不然,大家交錢目的何在?而收到的錢,又應該用在哪裏呢?難不成去買樓?收到錢,就應該花錢,只入不出,這樣自治協會的邏輯似乎會有一些小小的問題。
正是因為這樣的情況,我遇到過一些律師朋友,他們在交會費的時候,偶爾會有一些備註,用來激勵律協把錢“取之於律師,用之於律師”。

這樣的,我遇到好多
拿上海律師大致估算一下,截至2021年12月底,上海共有律師事務所1776家,律師人數達到35065名。
那意味着,上海律師個人每年交3500多萬,而律所每年至少交3500多萬,大致就是7000多萬。
這些年收了多少?其實很好計算的,拿幾億來幫助律師們共渡難關,其實也不應是什麼難事。
好了,就説這麼多吧!這不是意見,也不是建議,之前説了,“意見是妄議,建議是僭越”。
這只是我的一點想法以及希望。我希望,中國的律師都能擺脱困境,向律協繳納越來越多的會費,但也希望在困難當前,律協的朋友們,有點“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感慨,不如拿錢出來救濟困難的律師們。
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