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檢盡檢的初衷是好的,但不該用“行政拘留”嚇唬不配合的市民_風聞
胡锡进-资深媒体人-2022-05-31 18:38
吉林省四平市防疫部門今天發通告稱,6月2日開展城區居民核酸檢測,要求應檢必檢,不落一人,無故不參加核酸檢測的人員將被採取措施,包括兩次以上未參加檢測的,將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這在互聯網上迅速引來負評。老胡也認為,這一處罰措施於法無據,非常不妥。

▲四平發佈微信公眾號截圖
可以理解的是,四平市雖然已一個月沒有新增陽性病例,但**在端午節前搞一次預防性檢測,給節日消費保駕護航,城市管理者的這種謹慎有其合理性。**而且既然搞全市的核酸檢測,就要儘量做到不落一人,如果有一部分人漏檢,這次大篩查的效果將大打折扣,甚至可能白檢。不配合檢查的人,給自己也給整個城市造成了潛在風險,顯然不應受到鼓勵。我估計,那樣的人在四平市老百姓中八成會受到負評。
所以,四平市對不配合核酸檢測的人賦黃碼,街頭店鋪人員有這種情況的,店鋪予以關停,甚至將有關人員納入失信人員名單,我認為都是可以的,於情於理講得通。
但是,**行政拘留,這必須依法執行。**然而國家有哪部法律法規有這樣的規定呢?**通告所援引的《傳染病防治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都沒有具體法條對不去核酸的人實施行政拘留提供直接支持。**除非有的人發現自己有了症狀而故意逃避核酸檢測,或者沒有去核酸檢測但逃避對黃碼人員的限制並造成了後果,但那是另一回事。
我覺得,**四平市防疫部門的這個通告確實值得商榷。但是輿論在開展爭議的同時,不應攻擊常態化的預防性核酸檢測本身,它是我們目前及早發現疫情、防止規模性感染的最主要工具和屏障。**所以四平市想讓這次核酸檢測不落一人的政策出發點我認為沒有問題,但他們應該依法推進工作,這也是任何工作都應遵循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