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袁崇煥説到馬士英、秋瑾_風聞
guan_15700719782219-2022-06-07 21:30
居然有這樣的評論:“但是袁崇煥怎麼死的?京城百姓皆食其肉!別把老百姓當傻子”——看來真有點羣眾路線的意思。,先不管袁崇煥抗清的策士編的《明史》已經洗清了袁崇煥通敵的冤案。從大節就不應該貶低袁崇煥。
看人當看大節。即使是《明史》列入《奸臣轉》的馬士英,抗日戰爭時期,陳垣先生在《明季滇黔佛教考》中還這樣説:
“惟士英實為弘光朝最後奮戰之一人,與阮大鋮之先附閹黨,後復降清,究大有別。南京既覆,黃端伯被執不屈。豫王問,‘馬士英何相?’端伯曰,‘賢相’。問,‘何指奸為賢?’曰,‘不降即賢。’諒哉!馬阮並稱,誠士英之不幸。《易》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可為士英誦矣。”
不是我們硬要把袁崇煥、馬士英連到一起,而是一些雜史就是這樣的。比如計六奇在《明季南略》裏説“馬士英, 字瑤草, 貴州貴陽府人。 萬曆辛未進士, 本廣西梧州府藤縣人, 與袁崇煥同裏,居北門街, 又同辛卯( 1591)年生。士英本姓李, 年五歲, 為販檳榔客馬姓者螟蛉而去, 故從其姓。明末, 予邑人親見馬建坊於藤縣, 尚未就。其為人手長智短, 耳軟眼瞎者。”而計六奇是抄來的並有所修改:
明末清初人所作《花村談往》一書,其卷一有《袁馬同鄉》一則,錄其文於下:
明末之袁崇煥、馬士英,兩重臣也。袁為崇禎朝之大司馬,馬為崇禎朝之大柱國。袁系廣西梧州府藤縣人,己未科進士;馬為貴州貴陽府新貴縣人,丙辰中式,亦己未進士。馬之原產亦系藤縣,居同裏,為北門街;生同歲,為辛卯年。馬年五齡,為販檳榔客馬姓者螟蛉而去,本姓李也。
袁拜經略遼東時,賜宴文華殿,親許三年內挈全遼還陛下,崇禎帝為之下拜。後言不應口,己巳年五月另為殺毛文龍之謀以解嘲,則胸中絕無定見。文龍之犄角於海島,未必無用,此又華亭相國錢龍錫出山時,陳眉公指教,代朝廷惜費秀才家酸齏計較也。袁又誤聽喇嘛僧人和好息兵之説,後則策説無效,本年十一月,烽火逼京,總兵滿桂盡發其謀,崇禎帝震怒,庚午八月,詔臠西市。時畿輔百姓初罹兵火,恨入骨髓,爭瞰其肉。皮骨已盡,心腑之間,叫聲不絕,真所謂活剮者也。馬則獨攬國柄,豎黨狎邪,肆貪導欲,喪身亡國之事,故蹈無忌,言之污口,筆之污史。未及一年,豕突鼠竄,逃過浙東,為福建亂兵活剝其皮,以代天誅。
此二臣者,二祖列宗,九原見之,自當寸磔而後快者,然誕育於一鄉,亦必上天所降之狼欃,以喪亡三百年之基業。如安、史二賊,同生一營,四望如火。故知亂世之奸雄與佐治之能臣,天皆有以命之,絕不與腐草樗木榮枯比類。但袁馬二人,本無奸謀惡術、辣手剛腸,如杞、檜諸兇,惟是手長智短,耳軟眼瞎,酒足貨利而已。
從“花村看行侍者”文中對袁崇煥的攻擊以至謾罵來分析,當是在清修《明史》澄清袁崇煥冤案之前。《花村談往》多言明末軼事,但亦多捕風捉影之言,把袁、馬籍貫相隔甚遠的二人説成跟安祿山、史思明一樣是“上天所降之狼欃”,不過是用以解釋明亡是天意(“天皆有以命之”)罷了。而計六奇已知袁氏冤案,而且又是在記述南明史料,所以在保留了“與袁崇煥同裏,居北門街, 又同辛卯年生”這一説法之後,便略去了對袁的攻擊。
沒想到清朝首領從《三國演義》學來的拙劣計謀,不僅在當時殺害了抗清中堅力量的代表,而且在今天還成為一些人攻擊袁崇煥的理由,其實愚民的吃人肉,絲毫代表不了人民意願。因為就是在二十世紀,如果沒有共產黨,工人階級、農民羣眾就只能是被中外統治者所統治成一盤散沙的“愚民”。想一想魯迅的《藥》中那些吃革命者人血饅頭的華老栓們吧。難道能用華老栓來證明秋瑾是被民眾唾棄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