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華錄》這劇背後的”劇作者”,既認不清今寫不了今,又借古以而避地“託古寫今”_風聞
♂丶灬晓淚-生命不止,思考不息!2022-06-10 07:33
【本文來自《《夢華錄》還是《貞潔錄》?國產劇的厭女敍事究竟還要演多久》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文章寫得不錯,但有些“古今不分”和關公戰秦瓊去論證了,更沒看透這類所謂的”女權“思想及其作品的虛偽和徒有其表。
現在的所謂”女權“的最大弊病在於,否認自己的困境,卻又追求通過強硬要求社會否決這種困境,通過彰顯權利的非正途的方式,去訴求“女權”——這類“女權”往往被稱為田園女權。以”處女情結“為例。
處女情結在現實生活中就是存在的——發達先進國家也都有這種情結,可如果女性想要擺脱這種不公的情結,那女性就不能先否定這種現實存在的真實性與”自然性“,更不能通過強硬逼迫社會去否決這種現實存在的方式,以及又往往淪於婚戀地”祛處“。
畢竟,這種客觀的真實存在意味着有其自然性(無論這個自然性公不公平、合不合理),”祛處“的首要條件就是先正視它。只有先正視它,你才能想辦法跨越。一個攀登者,如果先行否定了山的存在,只訴求説這座山不應該存在和要求別人移走,是無法真正彰顯攀登者的真實訴求與行動的。説到底,權利是行動換來的,不是哭訴求來的。
而淪於婚戀地”祛處“,也是挺荒謬的一件事。哪怕婚戀對於男性而言,”處“也並非全部和真正的目的。是有部分男性有這種處女情結,但大部分的他們在乎的不是那層膜,而是這層膜背後的女方是否真的愛自己和足夠的婚戀的忠與誠。如果女方沒法在婚戀中表現出了是真的愛對方和婚戀的忠與誠,不以這些婚戀的真諦為主,那對公平平等的婚戀而言就已是緣木求魚,就更別提淪於這層膜表面的婚戀以及婚戀中”祛處“的訴求了。
需要注意的是,別拿女性在婚戀中處於弱勢地位為理由去辯解。因為當你在婚戀中重權利輕義務、重被愛輕付出、重條件輕真情的時候,你就是自己在躲避和削弱己方對是否真的愛對方和婚戀的忠與誠的婚戀真實,並想要獲得更多。這時候,”處“或者這層膜自然也就成為了你進行彌補所需要的”證明“和條件。畢竟,得到與付出之間,本來就是趨向公平的,如果你想要更多並削弱某項付出,那必然需要別的付出與條件進行彌補。女性們需要注意一點:如果是真愛,並且在婚戀中你足夠忠與誠,付出足夠、做得夠好——這些婚戀的真諦你足夠滿足,那現實中是沒人扒你是否是處的歷史的,而且就算扒了也沒用!
而”女權“作品的弊病,則在於不具備透徹、完整、真正的女權現實與思想的情況下,又不具備良好的作品構思與構建能力去敍述。這種弊病的最大例子就是——強調女性能力與權利的作品,全都離不開”談戀愛“這個既能掩蓋寫作弊病,又能反向彰顯”主題“的內容。
更大的弊病還在於,劣質的作者與編劇們往往妄想逃避這種寫作的缺陷,去套用古代的背景和故事,簡單通過借用古代的背景和故事裏的女性困境並對此進行放大,以達“以那座山之大而掩蓋攀登者(包括作者和映射作者思想的故事主角)的今‘無能’,卻又能反向彰顯其訴求並不弱”的寫作訴求。
更甚者,某些更劣質的作者與編劇,寫這類”託古寫今“的作品時,還往往再”進一步“地古今不分和錯亂,甚至既借了古又否了古,説了今又亂成了古今不分。最終不但成不了大雜燴,反而成了不倫不類、混雜不清的豬食。
而《夢華錄》這劇背後的”劇作者”,恰恰就是上述弊病從上到下全有的代表——既認不清今寫不了今,又借古以而避地”託古寫今“,更借古否古、説今亂成古今不分。其剔除美化身屬古代的主角的出身,又自我否定自己的出身、批判類己的階級,同時弱化主角身上的“古代大山”卻又以婚戀彰顯“女權”主題,就是其劣作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