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消息444期文稿:這麼巧,你也來批《新華字典》_風聞
马前卒-马前卒工作室官方账号-万丈高楼平地起,NB社区在这里2022-06-12 22:32
大家好,2022年6月12日星期日,歡迎收看第444期睡前消息,請靜靜介紹話題。
5月下旬,多個網絡平台出現了對新華字典的質疑。比如新華字典用“玩弄女性”等説法解釋字義,被指責宣揚負面信息,對青少年做錯誤引導。
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8333405
6月1日,全國多個省份出現了現場抵制新華字典的線下行動,其中廣西的河池市檢察院、全州縣檢察院都進入本地書店,現場要求新華字典等書籍下架。隨後上一級桂林市檢察院叫停了全州縣的錯誤行為,認為檢察官查禁新華字典的行為屬於 “履職不當”,督工你怎麼看待這次新聞反轉?
https://view.inews.qq.com/a/20220603A0A2ML00
https://www.163.com/dy/article/H93R9NA50534A4SC.html
批判乃至現場查禁新華字典的行為,包含了至少三層原因。
第一層原因,是2022年的很多人不理解新華字典的工具書定位。
這次抵制新華字典的行為,發生在五月末的教科書插圖事件之後。一部分網絡自媒體發現,分析程序問題太麻煩,尋找因果關係難度大,不如上綱上線批判立場、挖掘思想根源,可以用很少的工作換來很大的流量。同時,很多家長和剛畢業的學生對成績不滿意,在潛意識上想減輕自己的責任,想把教育失敗的原因歸結到某些文化產品的錯誤內容。
這兩種需求結合,成功扭轉了教科書話題的方向,接下來某些自媒體開始發動觀眾,嚴格審查其他兒童讀物的每一頁圖文,通過主觀推測深挖作者的思想立場。新華字典是小學生的必備工具,所以也根據年齡段當做兒童讀物,被拿出來逐字逐句找“兒童不宜”內容。
新華字典的確和小學教科書有一些共同點,都是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產品,第一版的主持者都是教育部副部長葉聖陶,在21世紀的主要使用者都是小學生,而且影響力都有下降趨勢。
但新華字典的文化定位並不是兒童讀物,而是當代中國最基本的文化典籍。從歷史定位看,新華字典是五四運動和新文化運動的產物,和新中國社會一樣,是20世紀中國現代化的偉大成果。
幾代人以來,小學課程都要教小學生用新華字典。對小學生來説,新華字典最基本的功能當然是識字,但在過去幾十年,新華字典還是一扇通往現代社會的門,可以明顯提高學生的自學能力,讓他們讀懂不認識的字,也能知道這些字的擴展含義,不斷擴展閲讀範圍。對於鄉鎮兒童來説,當時的新華字典是一本濃縮的百科全書,文化功能,類似於21世紀的網絡搜索引擎。
直到我讀書的時候,普通人身邊既沒有圖書館,也沒有見過外面現代社會的朋友,只能對着一塊麪包大小的《新華字典》瞭解現代社會的各種基本知識。如果是教師、秘書這一類地方知識分子,工作幾年後,會省出一兩個星期的工資,買一本像兩塊磚頭的《現代漢語詞典》,放在辦公桌上。要是還想在本職工作之外,做一點學術類的事情,比如説寫作,知識分子可能會在工作七八年後,拿出兩三個月的工資買八開本的《辭海》,放在書架最裏面一排,作為最權威的信息來源。

《新華字典》逐步升級到《辭海》,説明普通人在深入現代社會的過程中,要不斷獲得更豐富的百科全書。這對應到21世紀的情況,就是想認真做內容的人必須掌握搜索能力。我這個水平的用好百度就可以;我的同事要用維基百科和更強的搜索引擎;發表嚴肅論文的學者必須用專業搜索,還要買一些收費的數據庫。而這一切的起點,都是《新華字典》。


所以説,《新華字典》是入門工具書,但絕不是兒童讀物。現在很多人把《新華字典》當做兒童讀物批判,説明還有很多人不具備自學能力,沒有達到使用新華字典的入門水平,更不要説後面的搜索引擎和工具書了。他們的通識水平停留在中學畢業的一瞬間,然後隔幾年再打個對摺,最後只能對着抖音視頻跟風表態。所以才用兒童畫冊的標準去衡量《新華字典》。
6月3日第440期節目,我解釋過最近的教科書插圖事件。當時我説,當代小學課本的知識水平跟不上現代家庭的教育需求。如果父母不關心子女成績,肯定根本不看教科書;如果父母非常關心子女成績,那更用不上小學低年級的教科書。最後發起抗議的人,主要是還沒當父母的中青年,回憶起當年讀書時只有教科書可用,有一點點共情。這個羣體和當代教科書的實際關聯最弱,所以説了十年,才藉助自媒體產生影響力。再慢一點,等不到他們發現問題,當前的教科書都要換新書了。
現在字典問題也類似,一部分人自己根本就不用字典,或者只是為了查生字寫法完成作業才用字典,完全不理解字典、辭典的百科全書功能。所以他們會抱怨字典太成人化,用低幼圖書的標準去要求字典。成熟的父母不會這麼無聊,而是應該教子女字典的用法,更應該早點讓子女學會用搜索引擎,讓他們成年以後有機會做點創造性工作。
新華字典事件的第二層原因,是很多人對《新華字典》做了望文生義的理解,認為“字典”就只管文字,必須給使用者提供最文雅,最精緻的書面語,不能有任何“不體面”的內容。這是一個和歷史年代有關的錯誤認識。
文字是幾千年之前就出現的成熟發明,現在青壯年的識字率接近100%,很多人一整天都不説話,完全靠打字也能正常工作生活。再加上計算機語言和表情包的普及,現代人很容易形成錯覺,認為語言和文字是平等的,甚至文字更重要。
但從所有人類社會的發展歷程來看,文字只是用來表達語言的工具。人類語言至少有七八萬年的歷史,有了語言,人類能夠彼此交流經驗教訓,組成複雜社會,在不到一萬年前建立了農業文明。又過了幾千年,文明社會進一步發展,需要記錄更準確的信息,這才需要文字來表達語言。文字的地位肯定比語言要低。

比如説,東亞人羣先在甘肅青海一代形成了漢藏語系,然後漢族往東走,藏族往西走,再各自分化不同的方言,用不同的方式書寫。到了21世紀,一部分廣東人説粵語,使用一大堆連漢族人都不太認識的小眾方塊字,但從語言學的角度説,這些粵語內容,和拉薩的佛經都屬於漢藏語系文化圈。

回頭看《新華字典》的定義,我到人民網找到了最權威的解釋,2019年10月26日人民日報採訪《新華字典》第十版主編程榮的文章。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48427088144679437
這篇通訊的標題是:第一部現代漢語規範字典。注意字典前面的定語:“現代”、“漢語”。前面提到,《新華字典》的升級版是《現代漢語詞典》,還是強調“現代”和“漢語”這兩個概念。
漢語是個語言概念,是中國大多數人用來表達概念的聲音系統,無論用方塊字還是拼音來表達,漢語都是漢語。只是聲音沒法印出來,所以我們必須給每一組固定的聲音都對應上文字,去整理漢語常用概念,這就是字典。
至於説“現代”,意思是《新華字典》繼承了新文化運動精神,這一點從“新華”兩個字也能看出來。
文字剛出現的時候,的確是表達日常語言的工具。但當時技術水平太差,只能在龜殼,青銅、竹簡上寫字,哪一種材料都不便宜。所以,寫字的人只能制定一套信息壓縮規則,降低成本。社會上只有少數人能熟練掌握信息壓縮技術,同時買得起書寫材料,所以文字又逐漸和日常語言拉開距離,形成了文言文。
後來中國人發明了造紙術和印刷術,書寫成本降下來了,所以最近幾百年我們看到了一些接近白話文的小説、劇本,給普通人提供娛樂活動。但是,掌握信息壓縮技術的統治集團並不喜歡放棄地位,所以一直到20世紀,中國稍微嚴肅一點的信息都是用文言文傳播,普通人就算認字,也看不懂政府和企業的大多數文件。

20世紀中國人學到了馬克思主義,革命者認識到,革命是全方位的社會變革,包括政治、經濟,也包括文化,所以必須消滅少數知識分子和人民羣眾之間的文化隔閡,才能解放整個社會。這個訴求可以簡單地總結為“説人話,寫人話”。
毛選和魯迅小説帶領中國人開啓了白話文時代,到這時候,我們的文化產品終於開始拋棄幾千年封建時代的惡習,迴歸初心,成為人類表達語言的工具。
回頭再看剛才人民日報那篇採訪,靜靜幫我讀一下第一句:
《新華字典》是新中國成立後出版的第一部白話釋義、白話舉例的字典,也是迄今為止最有影響、最權威的一部小型漢語字典,幾代中國人大都通過它接受啓蒙教育。
主編的話告訴我們,新華字典屬於白話文時代,屬於普通中國人。所以,新華字典應該儘量接納漢語白話內容,不能像文言文那樣假扮仁義道德。如果白話文有一些不文雅但常用的説法,體現了社會比較陰暗的一面,字典不能假裝看不見。就算新中國已經消滅了某些負面元素,字典和詞典也要收錄這些歷史概念,讓現代人瞭解社會發展史,這才能發揮工具書乃至百科全書的作用。

如果字典忽略社會負面現象,刪掉一切偏粗俗的説法,像文言文時代一樣掩耳盜鈴,必然不會有好結果,畢竟字典裏的大多數負面東西就在文言文時代出現的。而且人天生喜歡禁忌內容,教育越是追求純潔,地下文化就越發達,最終把教育迴避的東西帶回主流文化。我給大家放一段音樂。
小和尚下山去化齋,老和尚有交待。
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見了千萬要躲開。
走過了一村又一寨,小和尚暗自揣。
為什麼老虎不吃人,模樣還挺可愛?
但是,很多家長不理解新華字典是基於白話文的工具書,而是像古代儒家士大夫那樣,想象了一個超出日常語言的純潔文字世界,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拋棄自己不滿意的現實社會,接受另一種高級文化。所以,他們一旦發現字典居然敢反映社會的真實面貌,反而會恐慌。他們像上世紀那些維護文言文的儒家學者那樣,要對新華字典搞審查。好在新文化革命已經在中國紮根了,新華字典不至於被這些文化反動派推倒。
新華字典事件的第三個層次,是地方檢察院缺乏法律常識,不承認司法機關有行為邊界。
https://view.inews.qq.com/a/20220603A0A2ML00
新華字典被下架的消息,是廣西全州縣檢察院自己的微信公號宣佈的。檢察官帶上教育局,出版局的人去書店檢查,發現了就現場查處。與其同時,廣西河池市檢察院也做了類似的事情,和共青團、教育局、文廣局一起檢查新華書店,當場整改。

https://news.ifeng.com/c/8Gayy3WlV6i
河池地級市檢察院的行為,還沒有明確結論。但是全州縣的上級、桂林市檢察院已經叫停了全州縣檢察院的操作,定性是“履職不當”。
要理解這個“履職不當”,我需要在法律和語言兩方面找依據。
首先,憲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再看新華辭典432頁的解釋:

檢察:審查檢舉犯罪事實。
檢察權:對於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和憲法行使檢察的權力。
這兩份權威文件,都強調檢察院可以監督政府和人,判斷某個行為是否違法,但沒有賦予檢察院直接干預違法行為的權力。
更具體的條款要看檢察院組織法,靜靜幫我讀一下: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15408801844394454
第二十條 人民檢察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二)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
(四)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五)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六)對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七)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八個方面,除了兜底條款的“其他”職權之外,檢察院只管三件事,一是調查,二是批准逮捕,三是保證已經形成的判決不輕不重地落實。檢察院是一個只生產信息的機構,執法的事情和它無關。
憲法是50年代定的,之後我們國家花了幾十年時間,才理順各個司法機關之間的關係,在行政和司法之間劃出了比較明確的界限。現在全州檢察院作為檢察機關,故意越界辦事,不僅僅會影響文化領域,更是展示了一種非常危險的可能性,就是監督法律運行的機構同時也想擁有執法權。這類似於會計師辭退了出納,自己在管賬的同時也管現金。無論會計師是不是悄悄貪污了現金,上級都應該第一時間叫停,開除這個製造危險局面的人。
當然,全州檢察院也可以聲稱,檢察院組織法兜底條款規定了 “其他職權”,未必不包括查封新華字典。但是,對這個“其他職權”的範圍。現任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2018年在檢察日報上有一篇文章《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理念、原則與職能》第三部分是“正確認識和把握法律監督的功能與作用”,專門用來解釋檢察官職權的邊界。

https://www.spp.gov.cn/zdgz/201811/t20181103_397452.shtml
靜靜幫我讀一段:
(二)法律監督具有程序性和建議性。法律監督主要是程序意義上的監督而非終局意義的監督,它是一種提示與提醒,不具有實體性的行政處分權或司法裁決權。
(三)法律監督具有事後性和救濟性。即只有法律規定的屬於法律監督的情形出現以後,才能啓動法律監督程序。除此之外,法律監督權不可干涉其他權力和公民權利的行使。
(四)法律監督必須堅持有限性。根據法律規定,檢察機關的監督限定在執法、司法機關在訴訟中發生的違法情形,而對社會生活中的一般違法,不是由檢察機關監督,而是由行政執法機關包括一些社會組織來進行。
現在這篇文章,還掛在最高檢察院的首頁“重點推薦”欄目。如果全州、河池的檢察官認真學習過,應該就不會好大喜功,和行政部門一起上街巡邏,當場就要收別人的書。
除了檢討自己的越權行為之外,全州檢察院這次突襲執法,只對外宣佈了結果,沒有公佈具體流程。這説明全州檢察官對人民司法體系的基本原則認識不夠深刻。
憲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憲法規定了公開審判原則,特別強調被告一方可以辯護,首先當然是擔心有人操縱司法,讓所有公民都來監督司法機關。同時,司法行為公開展示,允許公民旁聽,還因為司法過程本身就是普法宣傳,不透明執法就沒有宣傳效果。
這次檢察院到現場執法,而且是對文化產品執法,就算有合法授權,也必須注意對羣眾的影響。如果説書店違法就違法,當場就決定下架,連個辯護流程都沒有。就算決定和程序都是正確的,旁觀羣眾也不知道哪本書違法,不知道因為什麼內容就要下架,還是認識不到法律的權威性。
所以,檢察院也好,其他執法機構也好,如果真的認為新華字典或者其他文化產品違法,最好的辦法是走審判程序,到法庭上表達公訴意見,和賣書、寫書的人公開辯論。最起碼,違法的文化產品要敢於展示給人民看,指出哪裏錯了,才對全民有警示作用。
2021年的259期節目,提到新華網、人民日報和椰樹集團的爭論。當時椰樹集團有一句配圖廣告詞“從小喝到大”,還有一句招聘文案“有美女帥哥追”。
人民日報評論説:“椰樹風”廣告:低俗絕不是一種“風格”。椰樹集團不服氣,新華網又發社論,標題是《匪夷所思,椰樹集團哪裏來的傲氣?!》,很詫異椰樹集團居然敢不服氣。
我當時的評論説,
廣告法第九條第七款的確規定了廣告不得出現“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等情形。但是。法律就是來具體落實公序良俗的,廣告法第九條沒有對“公序良俗”做準確總結,反而重複了一遍“不得違背社會良好風尚”,所以製造了潛在的爭議點。
法律不能明確落實公序良俗的條款,就不如讓人民羣眾自己來。
所以當時我説,廣告詞的爭議可以做公益訴訟,但如果是以保護社會風尚的名義去起訴,就應該讓人民自己用雙盲實驗定義“社會風尚”。比如説,請不知情的第三方機構,把有爭議的兩句廣告詞,和網上隨機選取的幾十條廣告詞混合起來,尤其是要和網絡遊戲和微信廣告放在一起,隨機抽取公民來判斷,看看能不能根據公序良俗,找到破壞風尚的廣告。如果隨機測試看不出差異,人民陪審員也不質疑公序良俗問題,單方面的批判就成笑話了。
全州縣檢察院這次惹的事情也一樣,如果真的要查出上億人用過的新華字典,唯一的合理程序是公益訴訟。法庭上應該隨機請一批新華字典的普通用户當證人、當人民陪審員,也歡迎新華字典的編輯部做反駁辯論。這樣做出來的審判結論才能正確引導人民羣眾的文化。直接到書店裏查禁,肯定是不行的。
現在桂林地級市的檢察院已經叫停了全州縣檢察院的嚴重違規行為。我覺得桂林檢察院應該藉着這件事,給廣西人民做一場普法宣傳,講清楚下屬的全州檢察院錯在哪,為什麼要上級來干預。
而全州檢察院也必須對自己的行為做深刻檢查——這不僅是收了幾本書的事情,而是挑戰了整個國家的司法規則,破壞了司法機關的權威。如果只是把檢討限制在文化領域內,下次恐怕檢察院還會在其他領域試試自己有沒有直接執法資格。
當然,我也想聽聽全州檢察院的具體辯護。檢察院組織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下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執行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執行的同時向上級人民檢察院報告。”
如果對上級的處理不服氣,全州檢察院也可以把保留意見説出來。另外廣西河池市檢察院也幹了同樣的事情,上級必須對他們的行為做一個明確定性。
督工,全州縣檢察院沒有得到上級桂林市檢察院的指令,就主動發起了對新華字典的執法行為。而河池市與全州縣並不接壤,中間隔了一個柳州市。為什麼他們會在6月1號同時發起違規執法行為?為什麼他們都選擇了書店作為執法目標?
在考試方面,相信大多數觀眾都是身經百戰了。如果兩個學生做題,錯得一模一樣,那只有兩種可能,或者是相互抄襲,或者是同一個老師教錯了。現在兩家檢察院級別不一樣,地理上不相鄰,做出了同樣的錯事,如果不是相互仿效,那必然是背後有同一種驅動力。河池市和全州縣的檢察院都是6月1號進書店,不太可能是其中一個跟風,那就應該是省裏有統一安排。按照這個邏輯往下查。我找到了中新網6月1日的一條新聞:廣西啓動2022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宣傳月活動
http://www.gx.chinanews.com.cn/kjwt/2022-06-02/detail-ihayxecq9566784.shtml
這篇報道提到,5月20日,廣西自治區政府剛剛成立了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5月31日,廣西宣佈6月是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宣傳月,舉辦了活動啓動儀式。8個主要單位的負責人蔘加了活動,其中不包括自治區法院和公安廳,但是包括廣西檢察院。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宣傳月定在6月,是因為6月1日正好遇到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施行一週年。新成立的體系遇到第一個標誌性時間節點,可以理解全區受領導小組指揮的機構都要表現一下,證明自己給未成年人做了事。而檢察院作為深度參與的司法機構,尤其要重視《未成年人保護法》紀念日,所以6月1日這天做事力度最誇張。
現實生活中,相信各位都見過假裝負責任的父母,平時不關心孩子能讀什麼書,能參加什麼活動,但又很在意隔絕負面信息,最好是把孩子養在玻璃缸里長大。一旦孩子犯了什麼錯誤,他們的第一反應就是孩子接觸了壞信息,到處找責任人,反正就是不會在自己身上找毛病。
這樣的父母,就是在網上對新華字典找茬蹭流量的人。就在他們5月末造出一波熱搜的時候,廣西的基層檢察官接到了新的任務,必須在6月1日做點事,證明自己關心未成年人。
在尋找方向的時候,每個地區的檢察官當然都有自己的創意。但是時間緊,任務急,肯定不止一個地方的檢察官想到了上網看熱搜,發現有一批和自己思路差不多的父母在抗議新華字典,就直接列入執法目標了,甚至沒考慮自己是不是有執法權。所以,6月1日這天,兩個地方的檢察官一起走進書店少兒區,點名要查新華字典。
圍繞新華字典產生的爭議,本來只是個文化問題。正常的社會,就應該允許公民質疑重要出版物的導向問題,應該通過公開討論和民主化程序解決文化爭議。但是從廣西省各項活動的先後順序看,基層單位需要卡着時間節點衝業績,導致檢察院迎合少數人的極端民粹言論,做出了嚴重破壞法制的行為。這説明,無論出於多麼善良的目的,都要儘量避免運動式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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