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過了,談談中國體育界“外籍軍團”身份的法律問題!_風聞
狂晕到死-与时俱进:马列毛为思想理论核心,三位一体2022-06-15 21:11
剛看了Kris的視頻,更新了關於谷愛凌國際問題討論的一期。我試着從個人對《國籍法》理解的角度來聊下看待這個問題的一個角度,其實很早就想分享和討論下我的觀點了。基於此,先大概介紹下個人現狀:身份目前是旅居歐洲的華僑(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且本人只這本紅皮認這護照),家庭內有涉外婚姻。並且因為和家族裏某些“高華”理念不合,親自弄過註銷其國內户口的操作。而且除了自己外,也經常接觸各國移民手續相關的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中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我想這是引起有關包括“谷愛凌們”身份爭議的所在。我覺得【有軼見】最新一期內容也美太説清楚,遂進行補充。因為和家裏的人還因為這個事有過比較激烈的爭論!
首先説明,我明確反對從立法的角度放開“雙國籍”的。大的不説,如果我贊成這麼幹了,那麼自己的堅持就顯得毫無意義了。但“谷愛凌們”的問題是這麼回事:法律上的確不承認雙重國籍,而且對原國籍持有者的轉換行為也應該質疑,對國內“叛國者”更加要鄙視。但“谷愛凌們”,原國籍自出生起並非是新中國的。他們選擇加入我們,體現了一定的認同性(無論從利益或其它角度)。我們從情感的角度或許接受不了他們的“雙國籍”,因為我們的文化中很重“忠和義”。但從法律角度來看,我們如果去幹涉就會不合理!首先我們管不了別國的事,也不應該主動去管;其次,我們也歡迎來者給他們一定的空間。
就拿“谷愛凌”來舉例:我真的不確定她現在是不是擁有中美兩國的雙重國籍,她到底放棄了美國國籍沒有。可這沒有那麼重要,退一萬步講,就算是她自己真的放棄了,美國方面出於政治操作的考量,硬説她沒有放棄。那我們應該相信她本人,還是信美國政府?
當然你也可以把本篇當作是在洗地,要噴請便,我真心歡迎。只是明理的朋友們,在發泄完你們的情緒後,儘可以像品“回甘”之滋味一番來思考我的論述,也許以後你們對線反動派的時候還用得着。范仲淹有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這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