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官員從未説過要打台北,要轟炸台灣的電廠、水壩”,我覺得老胡這樣表態有問題_風聞
fuhao3503-2022-06-15 10:15
我唱個反調,從戰略角度來説,這個表態是有問題的。
不多説盟軍在二戰期間對德國和日本城市的戰略轟炸,就只説一個最直接相干的英軍轟炸魯爾大壩事件,我們是不是都要把這些行為視為盟軍的犯罪?
事實上,戰爭罪的框子就在那裏,只要能打贏,那麼把對手列為戰爭罪犯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參照歷次公平和不公平的審判)。至於證據事實,不就是在那裏嘛,莫須有都能行,何況還處心積慮地要去找。
但老胡這樣表態“但是大陸官員從未説過要打台北,要轟炸台灣的電廠、水壩”,如果被視為官方默認的態度,那意味着什麼?
那意味着,即使我們有哪位飛行員不小心“迷航”,用了“過期的軍用地圖”,“誤炸”了一下這些地方,他在將來都有可能被他國以戰爭罪而起訴,或者就成為當事人缺席的道義審判時那個“沒能把槍口提高一釐米”的判例。
台灣要用恐嚇手法來嚇阻我們,我們不能只説你這樣做我們會追責——這説明我們實際是怕你這樣做——而應該要有毛主席針對有人認為“如果打原子戰爭,人會死絕的”預言,説出了“極而言之,死掉一半人,還有一半人”(同時,他還特地重申了中國的“希望和平””)的態度。
也就是我們要明確表述出我們不好戰但我們不怕戰,無論發生什麼情況,我們都能堅持到底的態度。
“當我接到這項任務(原子彈轟炸),我就知道這事容易觸發人們的感情。我們這些人也有感情,但你得把這些情感置於一個大背景中。我知道那會造成很多人死亡,但為儘快結束殺戮,這(轟炸)是我能做到的最好的事。這個想法成為我的動力來源。”——保羅蒂貝茨
戰爭不是請客吃飯,打贏了才談得上考慮之後的事情,還沒打之前就開始束手束腳,是我們會開心呢,還是敵人會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