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江洋:什麼是科學精神?_風聞
返朴-返朴官方账号-关注返朴(ID:fanpu2019),阅读更多!2022-06-18 11:51

撰文 | 袁江洋 (中國科學院大學人文學院)
焦點:在人類文明長河中,科學精神有其深刻的歷史烙印及特質。匯聚於我們的時代,科學精神是尊重理性的人文主義精神;是尊重實驗和觀察,發揮人類理智創造力的精神;是堅持以經驗探索和理性分析判斷真假、是非,以及由真鑑善的科學價值論原則的精神。

袁江洋教授
什麼是科學精神?從不同視角、不同時段回答這一問題,所得到的答案可能未盡一致。
科學家們慣於從科學認識論角度尋找答案。如任鴻雋説,“科學精神者何?求真理是已”;求真理之方法,一曰“求實”、二曰“貴確”。[1]愛因斯坦(A. Einstein)在1953年4月23日的通信中寫道:“西方科學發展是建立在兩個重大成就的基礎之上的:希臘哲學家們(在歐幾里德幾何學中)發明的形式邏輯體系,和(文藝復興時期)發現的通過系統實驗找到因果關係的可能性。”[2]這類陳述大抵類似於邏輯經驗主義的哲學主張:科學合理性在於科學重視邏輯與經驗論,簡言之,科學追求真理,而追求真理須借重邏輯和經驗。
20世紀初期以後的科學哲學發展進程幾乎可以説是一部針對邏輯經驗主義哲學的批判史。然而,並非所有的批判均言之有理。當後現代論者在批判邏輯經驗主義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當“反對方法”成為一種時髦的口號,當“無視真理與謬誤之別”被説成是一種“對稱性原則”,當實驗被理論優位的科學哲學判定為“既不能證明也不能證偽科學理論”,事情就變成潑洗澡水連同澡盆裏的孩子一起潑掉的笑談。
半個多世紀以來,從社會學/史角度觀察、思考近代以降尤其是20世紀以來的制度化了的人類科學活動,似乎已成為一種時尚,一種優勢話語。這種思考始於社會學家默頓(R. K. Merton)的研究,默頓重視科學制度化發展以及以此為基礎的科學自主性概念,他曾用“科學的精神氣質”(the ethos of science)來刻畫制度化了的科學活動。在默頓看來,科學作為制度化了的人類事業具有“公有性”(科學是人類公器)和“普遍性”(科學對所有具備科學資質的人開放);科學家作為科學制度的內部成員(專業化了的社會角色)具備“無私利性”(科學家只追求科學上的榮譽,但不以謀求物質私利為目標)和“有條理的懷疑”的精神氣質。科學的這些精神氣質內化於科學家的內心世界並且對科學家的行為具備規範約束力和道德感召力。[3]
然而,在後默頓科學社會學學者看來,默頓不過是對現代科學制度(尤其是戰後美國學院科學制度)提出了一幅偏離了現實的、過於理想化了的描述。齊曼(J. Ziman)提出“後學院科學”概念[4],拉維茨(J. R. Ravetz)提出“後規範科學”概念[5],他們認為,就當今世界範圍內的真實的科學活動而言,對於默頓所説的每一條科學精神氣質或者説規範,均可發現反默頓規範與默頓規範並存的情況。更有一些社會建構論者認定,在當今現實社會中,科學已不再是往昔的“Great Science”,不僅科學活動深受國家利益、商業利益、個人利益的驅動、影響和塑造,就連科學真理概念本身也遭受質疑。
默頓於1943年提出“科學的精神氣質”概念是因為他堅守科學自主性信念、厭惡納粹科學。他清楚地意識到,20世紀以來科學的自主性受到了來自科學之外的社會權力的制約乃至壓迫,其結果是人們對科學價值產生懷疑。他指出,“馬克斯·韋伯(M. Weber)曾觀察到,‘對於科學真理的價值的信念並非導源於自然而是導源於人類社會’,現在,我們所要增加的是,這個信念本身迅速地變成疑問、變得不可信”。正因為如此,他堅信,現代科學只產生於特定的社會之中,也只在特定的社會中能夠健康發展。[6]
科學家、科學哲學家以及科學社會學家的思考不僅涉及科學方法論的判定與説明,還涉及科學價值論的選擇與認同。在此,有三個關鍵問題需要作更深入的思考:其一是邏輯經驗主義科學合理性解釋的片面性問題,其二是人類歷史上尤其是20世紀以來科學發展與社會制度的關聯性問題,其三是韋伯關於科學技術在現代化進程中起着工具理性作用的論斷的適當性問題。
筆者將從長時段和全球科學史的角度探討以上三個問題,以更清楚地洞徹這些問題的實質。
其一,邏輯經驗主義以邏輯(形式邏輯和命題邏輯)和經驗(證明與境中的實驗和觀察)解説科學方法、科學合理性的做法的片面性而非徹底的不適當性,在經過數十年的學術批評後已變得清晰:一方面,科學探索需要探索者充分運用人的全部智力而不僅僅只是邏輯,演繹(Deduction)、歸納(Induction),以及更具或然性的溯因推理(abduction),均是科學家或古代自然哲學家探索、理解自然現象和過程的智力工具;另一方面,實驗和觀察的作用也不僅僅限於所謂“證明的與境”(the context of justification),也同樣見諸於“發現的與境”(the context of discovery),簡言之,實驗不僅是檢驗理論的手段,更是人類智力構建理論的奠基石。
其二,一切現代社會均需要發展科學並因此而設置有利於科學發展的科學制度與相關的社會制度,並非只有西方社會制度有利於科學和科學制度的發展。科學技術在改革開放以來的當代中國取得高速發展即是明證。進一步説,從長時段視角考察古代科學通向現代科學的跨文明發展進程,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古希臘以降,成系統的科學知識體系的發生與發展,是一個跨越多種文明的長時段進程;説到底,科學,作為高度體系化了的自然知識,其發生發展取決於人類思想成就的匯聚、整合與創新,而非取決於某種特定的社會制度[7]。某一社會或文明的科學發展,首先取決於該社會或文明是否重視自然知識,是否願意將社會智力和財力投入自然知識探索。事實上,公元前4世紀—1世紀的希臘文明、9世紀—11世紀的伊斯蘭文化、13世紀以來的基督教西方社會,以及18世紀—20世紀在西方文明擴張進程中主動或被迫走上現代化道路的一切非歐文化和社會,均在某種意義上出現或發展出了有利於人類思想匯聚、有利於科學發展的社會氛圍或制度。
其三,最重要的是,韋伯的科學技術-工具理性論題的確描述着西方社會全球擴張進程的特徵,但卻並不足以解釋兩千五百年以來的全球科學史進程。韋伯工具理性論題就其實質而言是知識與美德、求真與求善的關係問題,在此,筆者想特別指出的是,走上現代化和全球擴張的基督教西方社會將自由—民主—科學奉為它所遵循的價值鏈,但這一價值鏈所體現的價值判斷過程在本質上有異於蘇格拉底(Socrates)德性即知識以及亞里士多德德性即明智的價值判斷道路。
希臘理神論以分享神的理性為至善,基督教西方正統思想以分享上帝自由為至善。希臘成體系的自然哲學和理性哲學思想與一神教文化甫一相遇,便揭開了信仰與理性之間漫長的互滲互動進程。信仰與理性、自然哲學與道德哲學的關係問題,是伊斯蘭教以及基督教思想家共同關注且必須回答的問題。儘管正統神學家大多持有信仰高於理性的立場,但歷來也有少數思想家——他們恰恰是在不同時代關注並投身於自然研究的、最為傑出的自然哲學家——採納了由求真鑑證求善、由理性辨認神性(至善)的價值論立場。
10世紀—11世紀最傑出的阿拉伯科學家海什木(Ibn al-Haytham)説:“我不斷尋求知識與真理。我的信念是,要沐浴神的光輝,要走近神,沒有比尋求真理和知識更好的方法了。”[8]500多年以後,培根(F. Bacon)在1597年的《宗教與人類哲學沉思錄》中寫道,“知識就是力量;知識愈多,則我們離上帝愈近而非愈遠”。[9]牛頓(I. Newton)在其《光學》“疑問31”中同樣希望,“如果自然哲學由於遵循這種方法(指牛頓基於分析-綜合的經驗探索方法)而臻於完善,人類道德哲學的領地亦將得到拓展。”[10]科學並不是價值中立的,自然哲學與道德哲學也終歸不能説是先天對立的。在亞里士多德構建的雄偉的人類知識體系中,物理學、生物學是與政治學、倫理學並列的,兩類探索均遵循同樣的認知程序、方法、標準。在培根和牛頓所設想的人類知識新體系中亦然。因此,現代化進程開啓以來,尤其是20世紀以來流行的將理性與人性、科學與人文對立起來的思維模式本身即存在嚴重缺陷。須知,科學既為人的思想、實踐、創造,那麼它本身即是一種人文。
科學精神是什麼?在成體系的科學或自然哲學尚遠未出現的遠古,那種幫助人類區分真實與夢幻、走出矇昧的精神就是科學精神的源頭。在古希臘,那種不在自然之外探討歷史之因、自然之因的精神,那種匯聚人類知識與思想並在此基礎上展開創新的精神,就是科學精神。在9世紀—11世紀的阿拉伯世界,不再像羅馬教父神學那樣僅以理智作為神學上精神內省之工具、勇於採納亞里士多德哲學來構建伊斯蘭神學乃至自然知識體系的精神,就是科學精神。在13世紀的歐洲,接受了海什木光學和實驗物理學方法、阿維森納醫學、阿威羅伊雙重真理論、由阿拉伯人首先復興的希臘原子論思想和鍊金術思想的歐洲人,由譴責亞里士多德走向以亞里士多德自然體系為參照構建經院哲學知識體系的精神,後來又通過大翻譯以及再一次的人類思想匯聚與整合而突破經院哲學框架、於16世紀—17世紀發展出相對成熟的歸納法及經驗科學的精神,就是科學精神。在20世紀80年代以後的中國,鋭意改革、敢於摸着石頭過河的精神,全面推進科學技術以及人文社科再制度化進程的精神,用科學和理性的光芒照亮中國的精神,就是科學精神。
科學精神是尊重理性的人文主義精神,是尊重實驗和觀察並且基於經驗探索最大限度發揮人類理智創造力的精神,是堅持以經驗探索和理性分析為基礎判斷真假、是非、善惡的精神,是堅持由真鑑善的科學價值論原則的精神。
參考資料
① 任鴻雋. 科學精神論. 科學, 2015, 67(6): 13−14.
② 愛因斯坦. 1953年4月23日致斯威策(J. S. Switzer).愛因斯坦文集(第一卷), 第2版.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76: 772.
③ Merton, R. K. A Note on Science and Democracy. Journal of Legal and Political Sociology, 1942, 1(1−2): 115−126.
④ Ziman, J. Is Science Losing its Objectivity?. Nature, 1996, 382(6594): 751−754.
⑤ Ravetz, J. R. Science and Scientists in the Post-normal Age // Ziauddin Sardar. The Postnormal Times Reader Book.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Islamic Thought, 2019: 337−354.
⑥ Merton, R. K. Science and the Social Order. Philosophy of Science, 1938, 5(3): 321−337.
⑦ 袁江洋, 蘇湛. 全球史視角下解析泛李約瑟問題. 中國科技史雜誌, 2020, 41(3): 58−79.
⑧ Al-Haytham, I. Doubts Concerning Ptolemy-A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轉引自Firas Alkhateeb. Lost Islamic History: Reclaiming Muslim Civilisation from the Past. London: Hurst & Company, 2014: 78.
⑨ Bacon, Francis. The Works of Francis Bacon, Lord Chancellor of England: With a Life of the Author by Basil Montagu, Esquire. Vol. 1. New York: R. Worthington, 1884. 71.
⑩ 牛頓. 光學.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7.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微信公眾號“科學與社會”。DOI: 10.19524/j.cnki.10/1009/g3.2021.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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