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説説美國的“中國行動計劃”_風聞
破圈了-破圈了官方账号-纵览寰宇风云,漫谈时政大事。2022-06-18 09:14

今天,我國第三艘航空母艦福建艦下水了!舷號為“18”的福建艦是我國完全自主設計建造的首艘彈射型航空母艦,採用平直通長飛行甲板,跨越蒸汽彈射技術,配置先進的電磁彈射和阻攔裝置,滿載排水量8萬餘噸。
國之重器因何“重”,“自主”二字重千鈞!
尤其是在美國加緊對我遏制打壓、四處煽風點火的當下。然而,美國和西方的技術封鎖,只會激發中國更加強大的自主創新能力。
圈哥今天不説航母,要説的是美國對中國的遏制打壓,特別是解剖一隻“麻雀”——美國所謂的“中國行動計劃”。
每10小時啓動一個涉華反間諜案件
2022年2月23日,美國司法部宣佈暫停飽受詬病的“中國行動計劃”。(需要注意的是,迄今只是“暫停”,美國絲毫沒有罷手渲染中國威脅,而是轉為尋求更隱蔽的遏華組合拳。)
所謂“中國行動計劃”由特朗普政府於2018年11月宣佈啓動,旨在調查外國機構對美國經濟、技術、商業秘密的竊取。三年多來,兩屆美國政府的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針對"受中國政府支持的科研人員"展開調查,審查其在學術活動中是否給美國帶來安全與技術威脅。

△美國司法部大樓
據麻省理工科技評論統計顯示,截至2021年底,在美國司法部“中國行動計劃”專題網站上列示了77起案件,150多人被起訴。其中逾九成為華人華裔。
美國聯邦調查局長克里斯托弗·雷在國會作證時曾表示,“計劃”執行期間,對多達2000起涉及中國的案件展開了調查,平均每10小時就啓動一個涉及中國的反間諜案件。
大量華人華裔科學家、大學教授、企業高管等技術人才被當作偷盜美國技術的犯罪嫌疑人調查,其工作、生活和名譽均受到了嚴重影響。

△美國聯邦調查局長克里斯托弗·雷
美國政客想當然地迫害華裔科技人員,無端刁難臆想中的競爭對手,違背了種族平等的基本人權理念,在其暴行記賬本上又增添羞恥一頁。
定向“抓間諜”,何患無辭
在遏制中國、對華脱鈎的惡潮中,美國針對華裔的系統性種族歧視變本加厲,“抓間諜”是其中政治色彩最濃重的一種形式。
華人華裔科學家在被捲入“計劃”調查期間被迫停止科研工作、面臨經濟和名譽的損失、陷入可能遭受刑事處罰的不安。
2021年5月14日,俄亥俄州立大學醫學院鄭頌國教授被指控在基金申請中作虛假陳述,隱瞞其與受中國政府支持的科研機構合作情況,用項目基金支持中國科研發展,最終被判處37個月監禁,賠償美國國家衞生院3400000美元,並賠償俄亥俄州立大學413000美元。
2019年,原美國埃默裏大學教授李曉江因沒有充分披露來自中國的基金資助,被關停實驗室接受調查。2020年5月,李曉江因未向美國申報在中國獲得的納税收入,被判重罪,緩刑一年,並被勒令賠償35089美元。
2019年9月,美國堪薩斯大學陶豐教授在家中被捕,指控他向大學、美國能源部和國家科學基金會隱瞞了與中國大學的僱傭關係,2022年4月,堪薩斯州法院裁定其犯有電信欺詐罪和虛假陳述罪,可能面臨數十年監禁和高額罰款。
2021年2月,田納西大學諾克斯維爾分校的胡安明副教授被捕,被指控在接受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的研究資助時,隱瞞與中國的關係。後在審判時陪審團意見不一,法院最終判決所有指控不成立。
2021年1月14日,麻省理工學院華裔教授陳剛在家中被捕,被控未向美國能源部披露與中國大學的合作,在銀行賬户和税務信息上有欺詐行為。所幸這些指控最終被判不成立,陳剛被判無罪。

△胡安明(資料圖)
不僅華裔科技人才成為重點打擊對象,與中國有科研合作的非華裔教授也被列為調查對象。
例如,2018年,西弗吉尼亞大學物理系終身教授J·P·劉易斯博士受僱於中國一所科研機構,後向大學請假到中國從事教學科研活動。劉易斯被判處欺詐罪,被處以3個月監禁並罰款。2021年,哈佛大學化學系主任查爾斯·利伯因向美國隱瞞了其與中國大學的合作、境外銀行賬户以及應納税收入等信息,被判重罪。2019年12月,範安德研究中心因其未向政府申報來自中國的資金被訴違反《虛假申報法》,範安德研究中心後同意繳納550萬美元罰款和解。

△查爾斯·利伯(中)
抓“中國間諜”,可以用非法證據!
已公開的司法文書顯示,美國意圖污名華裔科研人員為技術間諜,但往往缺乏充分的證據,因而只能從科研誠信角度挑刺,將本應屬於科研管理和人事財務制度等的問題刑事化。
華裔科技人員被起訴的理由,主要集中在取得美國科研經費資助的同時,沒有充分披露其在中國科研機構擔任職務情況以及科研合作範圍、資金使用方法、納税收入申報等情況。
然而,科研人員是否有義務彙報,以及彙報的內容和範圍,都需要嚴格依照法律判斷,而美國執法部門卻在政治干擾下草率定論,在申報的內容和範圍尚未明確時,簡單推定、不當擴大科研人員的申報義務。
技術發展是離不開跨國交流的。科研工作者通過自己的專業技術,在不同國家開展科研活動並獲取勞動報酬,並不能一概定為存在利益衝突,將其視為違法犯罪。例如,在李曉江教授案件中,他認為自己在中美兩國從事的科研項目完全不同,經費使用沒有交叉,因此不應定性為利益衝突。“利益衝突”的法律定義不能被肆意濫用。
此外,美國的司法制度在被用作打壓華裔科研人員的工具時,公正的司法調查失去了保障。例如,在陶豐教授的案件中,律師曾經指出控方非法入侵私人郵箱取得的合同證據效力有瑕疵,但法院最終仍然採信了其受僱於中國大學的證據。
據在美國的華裔科學家介紹,實施“中國行動計劃”之前,判定科研活動涉嫌違法需要嚴格的證據。而實施“計劃”之後,華裔科學家需要在有罪推定的前提下自證清白,科研環境變得異常惡劣,科學家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了明顯的威脅。
惡行總是披着法律外衣
華裔在美國歷史上是長期受壓迫和排斥的少數羣體。
二百多年前,最早抵達美國的中國移民多為追逐淘金熱的窮苦勞工,在農業、漁業、採礦、修築鐵路、餐飲和洗衣等行業中謀生。隨着經濟形勢的變化,敵視華裔移民的情緒逐漸蔓延。

1882年美國製定的《排華法案》,既是美國第一部針對特定種族的移民法,也是歧視性法律的反面典型。
回顧過去,那些曾經被法律所支持,被社會所接受的做法,恰恰是在以法律的名義確認種族歧視行為,加劇了社會不平等。
中美建交之後,更多受過良好教育、掌握世界領先技術的華裔科技人才到美國訪學或移民。華裔移民為美國和世界的科技發展都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他們始終容易在美國社會中被排斥和邊緣化。
有諸多研究報告已經揭示,華裔移民及其家庭往往難以獲得與其貢獻相稱的經濟回報和社會地位。有社會刻板印象認為,亞裔不能擔任領導和管理職務,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亞裔人羣的就業權和發展權。針對華裔的種族仇恨犯罪,也使得華裔移民更容易成為暴力打擊的對象。

在美國,從早期的華裔勞工到今日的科技人才,數代華裔移民都展示出勤勞勇敢、遵紀守法的形象,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然而,美國卻不能為華裔移民提供平等的回報,甚至將華裔移民置於長期的壓迫和剝削之中。
歷史上,美國屢次將法律作為多數人的暴力工具,以法律的名義排斥和擠壓其他少數族裔的生存空間。當今仍在影響着許多華裔科學的“中國行動計劃”,正是美國歷史上新一輪針對少數族裔移民的系統性歧視。
儘管目前美國司法部已經叫停了“中國行動計劃”,但根據負責國家安全事務的助理司法部長馬修·奧爾森披露,該行動的相關調查並未停止,未來與中國相關的調查也不會減少。
由此可見,暫停該“計劃”不代表美國正視了自身的種族歧視問題,而僅僅是迫於輿論壓力名義上停止,實際上針對華裔科學家的調查和打擊可能在未來變得更為隱蔽。
據披露,美國仍在繼續將科技領域的反間諜調查擴大到在美國從事科研活動的、來自中國、俄羅斯、伊朗等國的科研人員。
美國的新計劃將繼續披着法律的外衣,針對來自特定國家的科研人員進行調查,這無疑將加劇對特定國家、特定族裔、特定人羣的系統性歧視。
可以肯定的是,美國這一不計代價打壓競爭對手的行為,攔不住中國自主創新的步伐,只會進一步加深美國在國際道義上的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