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古代埃及新王國時期經濟文獻譯註》_風聞
diewisch-历史唯物观察者-2022-06-19 13:57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作者:王晗
願書萬本誦萬遍,口角流沫右手胝
1662年,英國經濟學家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在其著作《賦税論》中寫道:“土地是財富之母,勞動是財富之父”,自古以來,經濟行為便在人類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是以先秦諸子多富國之策,《史記》亦有“貨殖”之篇。古代埃及文明煌煌三千餘載,經濟行為貫穿始終,新王國時期(New Kingdom,公元前1550年—前1070年)埃及文明達到其輝煌的巔峯,在經濟層面,新王國時期的賦税制度相較前代更為完備,官方與民間的經濟活動在空間與種類上都極大擴展,整個埃及社會呈現出勃勃生機。然而無論是對於國內的埃及學研究者還是古埃及文明愛好者而言,研究新王國時期的經濟都並非易事,逐字翻譯艱深晦澀的原始文獻會耗費大量時間且無法保證正確性,而閲讀原始文獻的外文翻譯總會給人以霧裏看花的模糊感受,遑論其中又有大量的專業術語需要逐一釐清。而今,這樣一部可供學生學者研究古代埃及新王國時期經濟體系的文獻集終於出版發行,這就是上海大學郭丹彤教授主編,郭丹彤教授、內蒙古民族大學楊熹博士、哈爾濱師範大學梁珊博士合著的《古代埃及新王國時期經濟文獻譯註》(以下簡稱《譯註》)。
《譯註》共分為上、下兩卷,共收錄了79篇新王國時期含有一定經濟信息的原始文獻,每則文獻都有着相應的文獻原貌、銘刻體埃及語文字轉錄、拉丁化轉寫、譯文與註釋。全書共分為5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土地清冊文獻”,其中包含1個文獻即“韋伯紙草”(Wilbour Papyrus),這個紙草為迄今為止已發現的行數最多的古埃及非喪葬功用紙草,詳細記載了第二十王朝法老拉美西斯五世(Rameses V,公元前1147年—前1143年在位)統治時期埃及中部某地土地佔有和土地税收情況;第二部分為“税收文獻”,其中包含13篇文獻,以“哈里斯紙草”(the Great Harris papyrus)和“都靈税收紙草”(Turin Taxation Papyrus)為主,哈里斯紙草主要書寫於第二十王朝法老拉美西斯三世(Rameses III,公元前1184—前1153年在位)統治時期,其內容為新王國後期祭司集團經濟力量膨脹的有力證據;第三部分為“財產交易文獻”,其中包含37篇文獻,文獻類型以契約為主,具有數量多、篇幅短的特點;第四部分為“財產繼承和轉讓文獻”,其中包含23篇文獻,以“瑙奈赫特遺囑”和“收養紙草”為代表;第五部分為“社會經濟狀況文獻”,其中包含5篇文獻,以“亞眠紙草”(Papyrus Amiens)和“都靈罷工紙草”(Turin Strike Papyrus)為代表,這類文獻可以如實反映新王國時期的經濟運行情況。
總括起來,《譯註》的亮點主要體現在以下5個方面:
其一,全部文獻使用銘刻體埃及語文字如實轉錄。《譯註》中收錄的原始文獻最初或寫於陶石片(ostraca),或書於紙草(papyrus),如果將它們原貌呈現在書中而不加任何闡釋,那勢必給讀者帶來極大的閲讀困難,慮及此處,《譯註》的作者們苦心孤詣,使用現代技術將這些原始文獻上的文字全部轉錄為輪廓清晰、規格統一的銘刻體埃及語文字(Hieroglyphic Egyptian)。更為難能可貴的是,在進行銘刻體埃及語轉錄的過程中,作者完全遵守了原始文獻的字跡顏色,因而讀者在研究之時完全可以放心引用。
**其二,《譯註》使用了科學嚴謹的分類索引。**與歐美國家不同,國內的圖書極少在結尾部分對書籍內容進行索引,這種做法固然極大壓縮了書籍完成的時間,卻對學者們的研究造成了極大不便,同時也未能使國內學人形成通過圖書附錄進行研究的習慣。有鑑於此,《譯註》的作者們不惜工本,在本書的結尾部分對各文獻中的專有名詞做了分類檢索,此係國內同類圖書的首創,這一做法極大便利了國內外學人的研究,也標誌了我國古代埃及原始文獻研究的水平達到了世界前列。
**其三,具有解釋性的譯文。**古代埃及新王國時期大致與我國的商朝平行,其結束距今已有三千多年時間,古代埃及文明中的諸多元素均與現代文明有着重大隔閡,因此如果將這些原始文獻逐字對譯,讀者在閲讀時定然在一些語段理解上存在困難。有鑑於此,《譯註》對文獻的漢譯在遵守古埃及文原意的前提下,對一些國內讀者可能難以理解的地方進行了意譯或解釋性翻譯,例如,在翻譯“古拉布紙草殘片”時,在紙草“背面•下b”這一部分的第1.5行有着“t nfr”這樣一個詞組,“nfr”在古代埃及語中通常意為“好的”或“漂亮的”,若是在文中將其直接譯為“好的麪包”,一則不符合漢語的語言習慣,二則難免令讀者在閲讀時產生困惑,因而作者在翻譯時充分結合古代埃及實際情況,將其因地制宜地譯為了“質量上乘的麪包”, 此類的解釋性譯文在《譯註》中俯拾即是,這極大優化了學人們的閲讀體驗。
**其四,帶有研究性的註釋。**本書在貼切的文獻翻譯之外,還具有相當程度的研究性,這主要就體現在本書的註釋上。與大多數文獻翻譯類書籍不同的是,《譯註》的註釋在對文獻中專業詞彙與晦澀之處進行闡釋的基礎上,對於一些有爭議的地方還加入了作者個人的理解與研究成果,例如,在“瑙奈赫特的遺囑”中,當翻譯到“他們不應該參與我的1/3財產分割,但是他們可以參與他們父親的2/3財產分割”這樣一句話時,作者即進行了如此的腳註:“按,古埃及夫妻共有財產中,2/3歸丈夫(或其繼承人),1/3歸妻子,任何一方無權處理另一方名下財產”, 此類的研究性註釋不勝枚舉,這樣不僅可以快速解答讀者困惑,更能引領讀者對古代埃及文明的認識更上層樓。
其五,精妙的文獻選擇。《譯註》一書的文獻選擇有兩個特點,第一個特點為體裁齊全涉及廣泛,第二個特點為學術性與趣味性兼顧。在本書所選文獻中,新王國時期重要經濟文獻無一漏網,從尼羅河三角洲直至埃及南疆,從第十八王朝的強盛直至第二十王朝的沒落,提及每一個重要地點、每一個重要時間節點,我們均可從《譯註》中覓到相關代表性文獻。無論你是抱有進行學術研究的堅定理想,還是隻想對古代埃及人的經濟活動和經濟思想懷好興趣,本書都適宜你的閲讀,你或可以從“韋伯紙草”的一串串數字中發掘出新王國時期土地清冊上的細節,進而發表新作,或可以在“麥地那305號陶石片”看到普通農夫的日常經濟活動。
本書除了擁有以上5個亮點之外,如果從文獻翻譯和古代埃及經濟研究的角度來考量,《譯註》一書的印行還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
從文獻翻譯的角度來審視,《譯註》在轉錄、轉寫、翻譯、註釋方面均質量上乘,其信、達、雅的譯文便利了國內學者的研究工作,其清晰精準的銘刻體埃及語文字和轉寫亦足以使此書成為國內學生的新埃及語(Late Egyptian)修習教材。在國內,本書在古代埃及原始文獻整理上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主要作者郭丹彤教授亦實現了對其前著三卷本《古代埃及象形文字文獻譯註》(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的自我突破;在國外,如《譯註》這樣規模宏大、體例齊全、圖文並茂的經濟文獻譯註也鮮有問世。在本書印行之前,埃及學界最知名的新王國經濟文獻當屬德國埃及學家沃爾夫岡•赫爾克(Wolfgang Helck)的叢書《新王國經濟史資料》(Materialien zur Wirtschaftsgeschichte des Neuen Reiches),但叢書以譯文為主,對銘刻體埃及語文字原文和對應拉丁化轉寫缺乏關注。
從古代埃及經濟研究的角度來審視,本書的出版是這一領域的一個突破,儘管世界範圍內專研古埃及新王國時期的學者眾多,但在新王國時期經濟方面所取得的突破性研究成果卻並不很多。目前學界研究新王國時期經濟的最主要論著仍為德國埃及學家大衞•沃伯頓1997年的博士論文《古埃及的國家機器與經濟:新王國時期的經濟專詞》, 此外,荷蘭埃及學家雅克•詹森的《拉美西斯時代的物價:對底比斯墓葬羣工匠村的經濟學分析》 、加拿大埃及學家薩利•卡塔利的《拉美西斯時代的土地所有權》 等書亦堪稱箇中翹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書印行之前,埃及學界尚未有學者如此係統地蒐集、整理、翻譯新王國時期的經濟文獻。如此,就更足以凸顯《譯註》的彌足珍貴。
儘管《譯註》在諸多方面取得了突破,但其仍有一定的進步空間。例如,本書對一些中歐地區學者名字的中文音譯存在不準確的情況,但好在《譯註》的結尾列有中外譯名對照表,因而這些微小的失誤絲毫不會影響大家的閲讀體驗。
然瑕不掩瑜,無論從何種角度來評析,《譯註》都是我國埃及學研究的一部突破性著述。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隨着作為本書姊妹篇的《古代埃及新王國時期法律文獻譯註》、《古代埃及新王國時期軍事文獻譯註》等書籍的陸續完成與出版,屆時新王國時期各方面的文獻將會以它們最佳姿態精準呈現在人們眼前,古埃及新王國時期的研究也將得到進一步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