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股東方星匯經合夥人決議決定解散註銷_風聞
界面有连云-有连云官方账号-2022-06-20 11:57
6月20日,資本邦瞭解到,科創板公司有方科技(688159.SH)發佈關於公司股東解散及相關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於2022年6月17日收到公司股東廈門市方星匯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方星匯”)的通知,方星匯經合夥人決議決定解散註銷,並將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非交易過户事宜,後續合夥人將通過員工持股平台軟件進行統籌管理,並將繼續履行方星匯作為公司大股東所需遵守的各類減持要求,同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持股比例佔方星匯的82%)將嚴格遵守減持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各自所做的承諾。
方星匯原名深圳市方之星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成立於2015年6月15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3427385748,經營範圍為: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自有資金投資的資產管理服務;融資諮詢服務;企業總部管理;企業管理;企業管理諮詢;信息諮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諮詢服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星匯持有公司5,741,325股無限售流通股股票,佔公司總股本的6.26%,以上股份不存在被質押、凍結等任何權利限制的情形。方星匯經合夥人會議決議,決定解散註銷方星匯。方星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將由合夥人按照原各自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在公司披露本公告之後,方星匯將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非交易過户事宜。
方星匯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做出如下承諾:
(1)股份鎖定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本企業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企業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本企業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其中,王慷持所持有本企業的出資份額所對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購。
(2)減持意向承諾:本企業持有公司股票在滿足上述鎖定期(包括延長的鎖定期限)後,在鎖定期(包括延長的鎖定期限)屆滿後十二個月內本公司/本企業累計減持的股份總數不超過解除鎖定後本公司/本企業持股數量的50%,減持價格不低於公司發行價。如公司上市後有利潤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權、除息行為,減持底價相應進行調整。
(3)本企業將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關於股東持股及股份變動的有關規定,規範誠信履行股東的義務。如本企業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公司股份的,本企業承諾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稱“違規減持所得”)歸公司所有,同時本企業持有的剩餘公司股份的鎖定期在原股份鎖定期屆滿後自動延長六個月。如本企業未將違規減持所得上交公司,則公司有權扣留應付本企業現金分紅中與本企業應上交公司的違規減持所得金額相等的現金分紅。”
除上述承諾外,方星匯在2021年1月自願承諾:
“本企業自2021年1月25日起6個月內不減持公司股份。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企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所持股份。承諾期內,因公司送紅股、轉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將遵守前述承諾進行鎖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星匯嚴格履行上述承諾。
本次證券過入方中,公司董事王慷先生、杜廣先生,監事熊傑先生、高級管理人員黃雷先生、李銀耿先生、核心技術人員肖悦賞先生、彭焰先生、田同軍先生和湯柯夫夫婦,將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中關於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股份買賣的相關規定及各自在首次公開發行股份時做出的承諾。
本次因方星匯解散,通過非交易過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全體合夥人將通過員工持股平台軟件進行統籌管理,並承諾將繼續履行方星匯作為公司大股東所需遵守的各類減持要求。
方星匯不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方星匯進行證券非交易過户事宜,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亦不會影響公司的治理結構和持續經營。
本次權益變動尚需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過户登記手續。公司將持續關注相關事項的進展,及時履行後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