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再現江湖!使用房票購房不計入限購套數,還給獎勵_風聞
新行情-2022-06-21 17:34
時隔7年,棚户拆遷安置中的“房票”制度,再現江湖。
6月20日,河南省鄭州市發文實施棚改房票安置辦法。8%資金獎勵、全市選房、不計入限購、減免税收……鄭州“房票”安置政策以種種優惠舉措吸引着被徵收人,在傳統安置房、貨幣化安置和房票安置三軌並行的情況下,“房票”的接受度會高嗎?是否將成為鄭州樓市去庫存的良藥?
據瞭解,**房票安置是在棚户區改造或拆遷改造中,不再以實物安置或貨幣補償二選一,而是以一種未來可以用於購房的結算憑證,在一定的期限內,抵扣購房價款的安置模式。**各地一般會設置獎勵金額,一些地方對房票的使用期限是有約束的。
業內人士認為,鄭州是今年全國首個針對房票安置出台系統性文件的城市,在房地產特殊時期也將發揮積極的作用。
房票政策也是一種去庫存政策,從棚改貨幣化安置到房票安置,是政策的優化調整,有利於去庫存,有利於降低棚改成本,更有利於滿足被拆遷人差異化的購房需求。同時,房票安置對地方財政的支出壓力並不大,可以使得財政資金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事實上,鄭州並非今年首個發佈房票安置政策的城市。
早在4月初,河南省信陽市就推出房票政策,拆遷户可憑票通過“房源超市”選購商品房。被徵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被徵收人所得補償按信陽市國有或集體土地徵收辦法計算後,給予5%獎勵,可享受一定税收減免。
“購房者信心不足其中一部分原因,是擔心交付出現困難。為防止房票安置選購樓盤出現爛尾,地方往往會通過制定相關規則、設置一定門檻來防範潛在交付風險。”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對於房票安置房源籌措,信陽建立了相應框架及運行機制。當地政府組織安置房,由住建部門發佈房企參與房票安置條件,房企自願提出申請。
信陽在辦法中明確,接受房票安置的房源,須為現房或主體完工的預售商品房,且從進入“房源超市”之日起6個月內具備交房條件。
除信陽,江蘇、浙江轄區內部分縣市,也已實施房票安置政策。
在傳統徵地環節,既存在貨幣化安置,也存在實物安置。在選擇貨幣化安置的前提之下,又有貨幣安置的主流模式和房票安置的特殊模式。
所謂房票安置,是徵收人比照貨幣安置、產權調換的政策,將計劃安置的房屋轉化為貨幣,以房票形式出具給被徵收人,由被徵收人自行向參與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購買商品房(含住宅與非住宅)的一種房屋安置方式。被徵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視同放棄房屋產權調換。
早在2015年,我國就有城市在棚户拆遷安置中推出“房票”制度。2016年開始,上一輪全國房地產去庫存大潮下,越來越多城市推行“房票制度”,如庫存高企的鄂爾多斯、紹興、金華、義烏、衢州、奉化、湖州等地。直到2018年後,棚改貨幣化隨着權限被強制收回,“房票”制度才銷聲匿跡。
如今,在房地產下行壓力之下,“房票”制度再次重啓。
對於鄭州房票安置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對地方政府和房企的影響都比較大。
對於政府來説,若是房票推進工作到位,可以減少或取消安置房的建設,客觀上減少了政府直接建設此類住房的壓力。同時,此類房票產生的購房需求釋放,客觀上也保障了此類購房資金留在住房領域,真正帶動所在區域和城市的住房消費市場。
對於房企來説,持有房票的購房者在近期會結合鄭州政策積極購房,房票政策其實也是一種去庫存的政策,房企需要積極關注此類持有房票羣體的購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