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限跌令,這個城市商品房降價不得超過15%_風聞
新行情-2022-06-22 17:01
為了防止樓市大起大落,福建平潭祭出大招。
6月17日,平潭綜合實驗區四部門聯合印發最新通知,對其轄區範圍內商品房項目作出備案、售價等方面要求,以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市場秩序。
通知明確,新房備案均價需按2021 年相關項目或區域售價數據保持一致,同批備案房源單套最高備案價與最低備案價價差最高按 25% 控制;實際銷售價格按備案價格上下最高浮動 15% 確定。
《通知》指出,對2022年6月20日前已批准預售尚未銷售的房源,須一次性重新辦理價格備案,不得分批次辦理;
尚未銷售房源或新辦理預售房源整體備案均價以該樓盤2021年度銷售均價或該樓盤所在區域的2021年度銷售均價為基準價,當次備案房源備案均價需與基準價一致,當次備案房源中單套最高備案價與最低備案價差幅度不得高於25%;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住房時,實際銷售價格不得超出備案價格上下幅度的15%,在辦理價格備案時,須同時在商品住房價格備案表上進行承諾;對超出規定幅度的,不予辦理網籤、備案。
在規範房地產廣告宣傳行為方面,《通知》要求:嚴禁假借“工抵房”、“供抵房”、“抵賬房”、“內部員工房”等名義變相宣傳和銷售商品房。
同時,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
不得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不得含有出現升值、投資回報的承諾或融資、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户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不得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

據悉,除了平潭,還有恩施、合肥、桂林、東莞、馬鞍山、贛州、碭山、惠州等多個城市的住建局亦曾給出“約束降價”指導的行動,有的規定降幅10%,有的規定降幅只允許在5%以內。
專家表示,樓市實行“限跌令”的本質,是為了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防止樓市大起大落,達到穩樓市穩房價穩預期的目標,穩是主基調,大漲不是穩,大跌也不是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