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錫進評對媒體説謊的唐山民警被調查_風聞
胡锡进-资深媒体人-2022-06-22 07:27
河北省公安廳21日的通報提到對唐山多名警務人員進行審查調查,其中受到輿論最多關注的竟是機場路派出所的普通民警陳志偉。因為人們發現,這名民警在打人事件發生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聲稱警方在案發後5分鐘就趕到了現場,也就是6月10日凌晨02:41接到報警,02:46左右就趕到現場,而21日的通報中説的是,警察是當日凌晨3:09趕到現場的。很顯然,陳志偉對媒體説了假話。
通報顯示,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馬愛軍正在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被查的還有派出所所長、警務站副站長等,另外路北分局副局長李某被免職,陳志偉是被查者中唯一不帶職務的民警。然而其他人是誰,公眾搞不清楚,只有他被輿論通過對比前後信息,認出來他是當時的“撒謊者”,所以被聚焦,成為眾怒的新標靶。
這首先是一個警示,發生案件後,作為公職人員,尤其是作為警務人員對媒體發言,無論官大官小,甚至是普通人員,帶着身份説話都是代表官方的表態,如果出現錯誤信息,就可能誤導輿論,這是一定要避免的。
現在尚不清楚的是,陳志偉是否是當時出警的民警之一,他聲稱民警接到報警5分鐘後就趕到現場,是故意撒謊,還是接受採訪時搞錯了。他接受調查這件事,會讓輿論朝他是故意誤導輿論的方向猜測。
陳志偉將警察到達案發地點的時間往前説了23分鐘,而這23分鐘的差別對公眾認識案件至關重要。因為如果是5分鐘就趕到現場,表明警察的這一次行動十分迅速,而且反映了當地警察日常工作的一種狀態。但是28分鐘後才趕到現場,這個事實傳遞的則是另一種信息,反映的也是另一種狀態了。

可以理解的是,一般當事人或者與事件有關聯的人接受媒體採訪,都願意把自己和團隊的表現往好的方向描述,而且輿論通常也不會對他們説的細節進行深究。但這是一個高度敏感的案件,警察説話傳遞的是官方態度,陳志偉也許沒太搞清楚準確傳遞信息的重要性,但不管怎麼説,他提供虛假信息給官方公信力造成了損害,這件事的影響也遠遠超過了一般性的撒謊。
這的確是一個教訓,今後所有警察向媒體提供警務信息時,務必要準確,千萬不可用修改某個數據來強化警方的盡職盡責,事情越敏感,關注度越高,這樣的手腳越做不得。幾年前北京的雷陽案已經有過這樣的教訓,它真的不能再有了。
陳志偉估計會因為這個謊言而承擔責任,但説實話,我個人不希望這名警察因為這件事而栽從此爬不起來的跟頭。我知道基層警察也都挺不容易的,我希望他充分自省,哪跌倒哪爬起來,同時希望,他個人的這份教訓能夠被全國警察充分汲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