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就在你我身邊——從多維度認識和判定邪教(2)_風聞
国际邪教研究-国际邪教研究官方账号-珍爱生命,愿天下无邪!2022-06-23 18:05
二、如何多緯度地認識和判定邪教
為了更好地認清邪教的本質,制定有效防範和正確處理邪教問題的政策,的確需要從多個緯度進行分析研判。下面筆者根據自己多年的反邪教研究,試從宗教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法學等角度,對邪教的特徵與判定作一分析。
(一)從宗教學的角度如何認識、判定邪教
1.需要明確五個基本的事實
從宗教學的緯度來看,首先需要明確以下五個基本的事實:

邪教組織
(1)絕大多數的邪教都是從宗教、新興宗教或宗教觀念中衍生出來的,本質上仍屬於宗教範疇;
(2)在宗教體系中,從理論上説,沒有正邪之分,只有正統宗教(主流宗教)與非正統宗教(宗教異端、小眾宗教、民間宗教、旁門左道等)、傳統宗教與新興宗教、制度性宗教與非制度性宗教、合法宗教(得到國家承認的註冊宗教)與非法宗教(國家不予承認而沒能註冊的宗教)之別;
(3)即使是正統宗教,其中也不乏在某些理論、制度、教派、活動場所、神職人員中存在某些邪教的特徵、行為和社會危害;
(4)在東西方文化中,無論是政界、宗教界還是學界,對宗教的認知和態度都存在很大的差異,這直接導致各國政府和相關人士在認識和處理邪教問題上產生截然不同的態度和處理方式。

(5)的確有些邪教與宗教沒有直接的關聯,比如某些氣功、心理療法、成長學、外星人崇拜、傳銷等涉嫌邪教的組織。
2.西方語境中異彩紛呈的膜拜團體
當代西方一些研究膜拜團體問題的社會學者,認為用“異端”“膜拜團體”“教派”“極端教派”等詞彙和概念去描述傳統宗教以外的種種帶有宗教信仰色彩的團體,不符合西方對宗教信仰自由的理解,又鑑於不少邪教 (cult)是從“正統信仰分化出來的教團”而企圖摒棄“邪教”(cult)一詞,主張採用他們認為的在政治上更為正確的説法,即把“邪教”(cult)貼上“新興宗教運動”(new religious movement)、“精神運動”(spirit movement)之類的標籤,即所謂的“新興宗教”。這些學者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研究膜拜團體產生的社會文化背景、內部結構以及與主流宗教的關係等方面,而對它是好是壞的價值判斷不發表意見。

儘管他們也認為膜拜團體是與主流宗教和社會大眾有矛盾的組織,是處於社會邊緣的,有些是存在重大缺陷的,並用“非常規的”“非正統的”“邊緣的”“另類的”來形容膜拜團體,但他們反對用一刀切的方法把所有膜拜團體都看作是“邪教”,認為只有“新興宗教”中少數的極端教派才能稱為“邪教”,因此應在“cult”前加上瘋狂的(crazed)、邪惡的(evil)、危險的(dangerous)或毀滅性的(destructive)等形容詞,即cult雖然具有危險性,並不是所有的cult都是“邪教”,只有這些破壞性顯露出來,對社會和人類造成危害時才能把它視為“邪教”。
但國外不少權威專家仍然堅持認為,把CULTS統稱為“新興宗教”不妥,因為邪教的種類繁多,有許多被稱為“邪教”(cult)的團體並非源於宗教,比如美國的“錫南濃”,最初是以治療濫用藥物的康復社區面目出現。
3.當代中國對邪教認識的創見
中國當代“邪教”,大部分還是拾“宗教”牙慧、打着“宗教”旗號的;而打着氣功旗號的,也與“宗教”融在一起。中國古代的氣功從起源和發展過程中,一直是古代哲學、傳統宗教、武術等的結合體。氣功長期是道教和民間教門的修煉方式“內功”,氣功組織有的是民間教派的外圍組織“武場”,其精神核心和領導是教派及其信仰。新中國成立後,才單獨將其分割開來稱為“氣功”。以科學、哲學、精神分析、心理療法、成長學、傳銷、宇宙外空學説等等誘人結為團體的,宗教的味道不太濃,但它們有一套説法灌輸到人的頭腦,用以實施精神乃至人身控制。
鑑於此種現象,為了最大限度涵蓋各類已出現和未出現的各類面目的組織及其理論,一些專家把“邪教”之“教”解釋為“説教”,這既包括其沿用、歪曲、發展的宗教內容,也包括各種進行精神控制的“説教”。只要進行了精神控制、有害於個人身心健康、家庭、人類基本價值觀和社會安全穩定,就是“邪教”。這種詮釋,把邪教從宗教捆綁中脱離出來,既有效地避免了西方社會因強調宗教信仰自由的“政治正確“而對涉嫌邪教的膜拜團體的處置縮手縮腳,也為應對、處理各種類型的邪教打開了方便之門,頗具中國特色。
4.大多數邪教與宗教關聯密切
經過研究發現,宗教與冒用宗教名義的邪教在歷史根源、社會根源、認識根源上沒有截然的區別。即使在各大傳統或正統的宗教中,也混雜了一些過時的、醜陋的、與當代人文精神和法制觀念格格不入的教義和教規,也可能被不稱職的神職人員利用它們來精神控制信眾、侵犯公民的人權乃至破壞家庭、危害社會,合法的體制內的某一宗教派別、場所、神職人員也可能發展為準邪教、邪教。世界上只要有宗教存在,那麼就可能存在假冒偽劣的“宗教”,可能從中派生出極端的、具有破壞性的膜拜團體。

近代兩百多年科學、技術的發展,對人類社會和自然環境各個方面帶來的翻天覆地的變化,超過了以往數千年乃至數百萬年的變化,這對各種傳統宗教的詮釋系統、制度設計乃至信仰根基構成了嚴峻的挑戰,兩次世界大戰之後,數以萬計的各種新興宗教(教派)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正是強大的民眾需求和宗教因應、變革驅動的結果。其中不乏各種準邪教、邪教。從五大宗教來説,帶有佛教和基督教背景的新興宗教、準邪教和邪教最多。
5.中國歷史上邪教與佛教的關聯
佛教歷史悠久,經典汗牛充棟,門派眾多,主要分為南傳上座部佛教、漢傳大乘佛教和藏傳佛教,屬於中國的第一大宗教,許多民間宗教都喜歡打着佛教旗號創宗立派,佛教稱之為附佛外道,其中不少被政府認定為“邪教”,如宋金元之白蓮教、毗盧教、糠禪、香會,明清之羅祖教、聞香教、齋教、黃天教、圓頓教、大乘教、真空教、青蓮教、弘陽教、青幫,近代之同善社、先天教、燈花教、歸根道、一貫道等,大致可歸納為依附佛門彌勒宗、淨土宗、禪宗的“彌勒教”、“白蓮教”、“羅祖教”三大系。它們喜歡附會、歪曲、利用佛教的末法説、災劫説、彌勒下生成佛説、大乘佛教和禪宗的某些教義,尤其是彌勒下生成佛説,自北朝以來借彌勒下生説起事作亂的“彌勒教”,唐宋以後不絕如縷。後來彌勒降世説與道教思想混合,演變為諸多民間秘密會社共同信奉的“三佛應劫”、“三陽劫變”説,依彌勒下生説編造的《彌勒三會説》、《五龍經》、《大聖彌勒化度寶卷》、《彌勒古佛救劫編》等偽經,流傳於各教門中。明清兩代,假三佛應劫、彌勒降世説起事造反者仍持續不斷。至今我們在一些寺廟還能看到會道門信徒散發的上述偽經。

另外,元代以來,由於元明清政府對喇嘛教的扶持利用,喇嘛教在宮廷和民間流傳日廣,民國至今,還興起了漢傳佛教僧俗傳習藏傳佛教(喇嘛教、藏密)之風。同時附會、歪曲、利用藏傳佛教的依師法、三昧耶戒、各種儀軌咒術、男女雙修法和即身成佛説創立門派、招搖撞騙的也日益增多,上世紀末興起的氣功熱和藏傳佛教熱中,就不乏打着藏傳佛教旗號的邪教、邪法,主要表現為大搞個人崇拜,神化首領分子,編織各種邪説邪術,對信徒實施精神控制,要求貼身信徒身口意業虔誠供養所謂“上師”,騙財騙色,嚴重破壞家庭,背離公序良俗,影響社會穩定。不僅在中國,在世界各地,這種現象和相關報道屢見不鮮,值得警惕。
6.當代邪教與基督教的關聯
從基督教來説,自馬丁·路德宗教改革以來提出“因信稱義”“人人是祭司”的思想,雖在當時反對聖統制的天主教、解放人性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既然人人都對聖經有解釋權,不需要藉助教會平台,那麼基督教的教義就有可能被一些人利用,把自己對聖經的解釋標榜成是唯一正確的。一旦他們的説教能贏得一批信眾,再把自己説成是耶穌基督、聖母瑪利亞的復臨,讓信徒頂禮膜拜,很容易成為異端邪教。據一牧師説500多年來基督新教衍生出來的派別多達上萬種。
目前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共有23種:“法 輪 功”“全能神”(也叫實際 神)“呼喊派”“門徒會”“統一教”“觀音法門”“血水聖靈”“全範圍教會”“三班僕人派” “靈仙真佛宗” “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 “靈靈教”“華南教會”“被立王”“主神教”“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 “圓頓法門”“新約教會”“達米宣教會” “天父的兒女”“華藏宗門” “銀河聯邦”“日月氣功”。這23種中打着基督教旗號的就有16種,其中有10個都是我國大陸土生土長的,於此可見一斑。
改革開放以來,基督新教在我國農村發展迅速,但農村中基督徒文化層次低,一些牧師感嘆:“認得幾個字能看聖經的不多。屬靈知識的貧乏、信仰的愚昧,導致他們易入歧途”;“農村缺醫少藥,不少人信主是因為求其他神不靈而改信的,他們的信仰只停留在‘入門求福保平安’的水平上,沒有在靈命的深處真正認識神。所以凡有迷信意識的道理一勾引就會隨之而去”;“大片的基層教會缺少屬靈的傳道人,這樣就給假先知有可乘之機”,引誘信徒進入異端。
有位香港學者把香港與大陸教會情況作了對比後,認為香港出的異端遠比大陸要少,主要是香港很好地保存了基督教教派傳統,教會有比較強的抵禦異端邪教的能力。大陸教會則是另一種狀態。解放後,大陸基督教中斷了一切與海外教會的聯繫,也就“切斷了教會與基督教傳統在正統教義上的聯繫”。一旦教會缺乏在教義和傳統上的自我審查機制,以防範分歧和偏差時,“即等於失去對異端的防護裝備,特別無法防範基督教與傳統民間宗教作宗教融合,這也是幾乎所有在中國出現與基督教有關的異端基督教的基本形式。這同時解釋了為什麼中國出現大量基督教異端邪教”。

基督新教家庭教會、地下教會眾多。一些家庭教會“急於求成”,一些沒有神學根基的人就被派去傳福音,他們自己對真道都只是一知半解,很容易走偏。而一般信徒的信仰根基大多建立在神蹟奇事上,也極易被異端所迷惑。另外,官方對家庭教會的打壓,使參加者隱密如“會道門”那樣,使他們缺乏交流與互動的空間,無疑也容易使家庭教會成為異端的温牀。還有一個重要之點是基督教受民間宗教“明王出世、末劫收圓”的思想影響,把基督教中的前千禧年派的彌賽亞思想與之混合,聲稱“基督已再生於世上,建立千年國度,然世界必須經歷災劫,入教才能避禍”等等。
中國儒釋道傳統文化的背景,加上老百姓功利性和實用性的強大訴求,民間基督信徒們最相信的是基督教的神蹟奇事,他們平日最注重的是祈禱以求得自身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其中有許多人是在求其他宗教神祇“不靈”的情況下改信基督教的。由此基督教成為了民間宗教的替代品。信徒們對那些禱告“特別靈”的有“聖靈恩賜”的“神-人”有一種特別的尊崇。尤其是教派的創始人,只要他在神蹟奇事方面特別“靈”,或結合一些中國的傳統文化進行詮釋,就會有一批信徒追隨。當這些人自稱是復臨的“耶穌基督”,也會得到信徒的認同。這些自然成為了異端邪教最好的羣眾基礎。
7.如何準確地認識和把握宗教與邪教的問題
綜上可知,邪教與宗教存在密切的關聯,相伴而生。邪教問題與宗教問題一樣,具有羣眾性、長期性、複雜性乃至國際性,在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同時,政府和相關方面不得不扶持“正統”的宗教,不得不引導、規範宗教界在法律法規的範圍內開展正常的宗教活動,不得不注意防範、打擊各種打着宗教旗號進行違法犯罪的準邪教、邪教。

其次,當代中國的邪教概念已成為一種政治學、法律學概念。宗教界、學界應當避免站在自己信仰或研究的宗教立場上將其它宗教斥責為邪教,尤其是政界,應當本着政教分離的原則,對不同宗教持中立的立場,始終以事實為依據,以相關的法律為準繩,以保護國家和公民的利益為根本出發點來認定和處理邪教。這樣可以防止陷入各種形式的宗教之間相互詛咒對方為邪教的意識與情緒的窠臼,避免干預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同時也可避免在防範、處置邪教時縮手縮腳,擔心違反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第三,隨着近現代的文藝復興、科技進步,社會環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而社會的變化和中西文化的互動,深刻刺激了宗教,以致新興宗教如雨後春筍般出現,開啓了新的一波造神運動,更多個人自奉為“神”或“神”的代言人,其中滋生了不少邪教。根據《國際傳教研究公報》統計,至1997年,全世界的新興宗教信徒約1.484億,新興宗教的組織約有十幾萬個。僅在美國已經註冊的新興宗教團體約7000多個,其中600多個比較活躍。歐洲18個國家有1300多個。在日本1994年登記的有2000多個,信徒人數在百萬以上的就有8個,其中最有影響的創價學會號稱國內外會員近2000萬人。新興宗教名目繁多,形式多樣,內容紛雜,與傳統宗教相比,它包袱小,靈活性大,較有活力,發展迅速,應變也快。新興宗教通常糅合東西方宗教和現代科技研究成果,並密切結合當代人的精神需求,成為與傳統宗教爭奪信仰市場的一支不可忽視的有生力量。
與大多數國家不同,我國官方至今仍只承認影響力日益受到侵蝕的五大傳統宗教,因而對由於信仰市場需求衍生出來的各種形式的新興宗教、地下宗教、準宗教形態以及體制內宗教的變異往往不能及時發現、有效管理,從中很可能滋生出邪教或邪教性事件。另一方面,我國官方以科學、無神論主導意識形態,打擊各種形式的“封建迷信“,這也促使各種邪教、準邪教組織不得不打着科學、傳統文化、氣功、養生、心理療法、傳銷致富旗號來獲得生存、發展的機會。這些都是政教學三界和反邪教人士須特別予以關注的一個重大課題。
8.如何從宗教學緯度界定邪教或邪教現象
從宗教學的緯度來看,具有以下特徵和表現的組織和個人,基本可以界定為邪教或邪教現象:

(1)冒用宗教名義,歪曲、利用宗教教義、教規和相關名詞術語,其邪説卻違反所冒用的宗教和社會主流價值觀,其行為明顯違反公序良俗,甚至涉嫌違法犯罪。
(2)大搞個人崇拜,神化、鼓吹首領,甚至自奉為神、佛,強調教主創立的教義是最高層次的唯一有效的解脱教義和方法,高調許諾信徒或成員,只要遵循其教義和方法,就能無病、消災,快速開悟、成道、成佛,或上生天國、極樂世界。
(3)渲染世界面臨劫難,好談末法危機、末日審判,製造恐怖氛圍,強調或暗示只有跟隨教主走,才能得救。

(4)在團體中,基於盲目、扭曲的信仰心理和教主崇拜,形成了信徒或成員唯教主之意志是從的氛圍,不允許理性思維、質疑和違抗,質疑、違抗的成本巨大。
(5)信徒或成員為了加入團體、追隨教主,不惜拋家舍業,他們在感情上與親友日益疏離,在資訊和認知上與社會日益隔膜,對外界的批評和政府的監管充滿抗拒乃至敵視,心理上、行為上日益狹隘、極端。(來源:國際邪教研究,作者:陳星橋,編輯:厲潔)
陳星橋簡介
陳星橋,1957年10月出生於武漢市,歷任佛學院講師、省市佛教協會副秘書長、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佛教文化》副主編、中國佛教協會機關刊物《法音》雜誌副主編、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中國反邪教協會常務理事、中國健身氣功協會委員、四川大學宗教研究所特約研究員、蘇州戒幢佛學研究所特約研究員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