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暴受害者的不幸與幸運:“取快遞被造謠出軌”後這兩年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2-06-24 10:28
南方週末2022年06月23日 22:10:29 79人蔘與10評論
****************▲****************2022年5月,身處北京疫情中,谷女士將採訪約在路邊。照片發佈徵得谷女士同意。 (南方週末記者 龐礴/圖)
“為什麼造謠者盯上我啊?因為我平時太注重外表了,太容易被人看到了。現在這麼醜、這麼邋遢,肯定沒人注意到我。”被網暴之初,谷女士會責備過去的自己。
谷女士時常收到私信:“出軌了就出軌了,你還出來蹦,噁心不噁心。”“感覺你好想出名,你在炒作你自己嗎?”過度維權成了她的新標籤,帶來又一輪網暴。
不是每一個網暴受害者都像谷女士這樣幸運:“如果説最後的公訴是中大獎的話,我就是那個買彩票的人——所以我也會鼓勵其他維權的人,起碼去買一張彩票吧。”
先是“尋親男孩”劉學州在三亞海邊服下大量抗抑鬱藥物,後是打賞外賣員200元的上海女子Joshua從樓上一躍而下。
自殺之前,他們都曾經在微博上經歷漫長的“審訊”。劉學州剖白,自己不是想要房子,而是想要個家;Joshua解釋,自己不知道外賣員此前的波折,對方也拒絕了她提出的補償。但他們依舊無法抵擋互聯網上洶湧的討伐,倒在網絡暴力的潮水之下。
每一次這樣的新聞出現,谷女士都會被帶回2020年的8月。當時,那份被轉發了成千上萬次的聊天記錄傳到她的手上,內容是已婚女性向快遞員示好,還配上了一段9秒小視頻,鏡頭中唯一的內容,就是谷女士在快遞架邊等待取件。
已婚、出軌這兩件事通通和谷女士挨不上邊,她只是出門取了個快遞。但兩個陌生人——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的小視頻,郎某、何某假扮快遞員和谷女士並捏造二人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微信聊天記錄,彼時已經通過微信羣和社交媒體平台傳播了一個月。如果互聯網有記憶,會記得那時“少婦出軌快遞小哥”謠言的喧囂和網民對谷女士宣泄的惡意。
“你抑鬱?我也抑鬱,誰不抑鬱呢?”她拿出自己被確診為“抑鬱狀態”的證明試圖要個説法,卻受到質疑。當痛苦不被理解,主張權益也成了無理取鬧。“她現在一次又一次曝光,是因為想當網紅嗎?”在一次採訪裏,造謠者的朋友説。
越是這樣無中生有的問題,就越讓人難以回應。兩年過去,這個問題終於沒有回答的必要。在調解無果之後,谷女士收集證據,對兩名造謠者郎某、何某提起刑事自訴,案件在2020年12月由自訴轉為公訴,公安機關對兩人涉嫌誹謗案立案偵查。2021年4月30日,兩人因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2022年2月,“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自訴轉公訴案”入選最高檢指導性案例。
1
“你們的對手變強大了”
對谷女士來説,生活回到軌道上的表徵之一,是終於可以穿上與季節相符的衣服了。2022年5月底的一個下午,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她穿一條貼身的運動褲,防曬衫鬆弛地半敞着,畫着淡妝。北京的街巷因為疫情而行人稀少,偶爾有人經過,目光從她身上掃過,也沒有引起她的任何注意。
她的微博分享內容大多數是跑跳的肥貓、枯萎的植物、通勤時的風景、美食和日常。評論區裏沒有人再討論兩年以前的風波,幾個老粉絲會像老友一樣調侃她那隻會尿牀的貓。
新生活滾滾而來,舊事的記憶逐漸模糊。她記不起被造謠之後,自己什麼時候在微博上隱藏了所有露臉的照片,生怕哪張圖片泄露了隱私,引來更多謠言。現在,她並不介意在分享生活碎片時露臉——只不過拍照的角度還是要斟酌一番,以防出現“死亡角度”。
網暴漩渦平靜之後,工作成為最後一個恢復正常的關卡。上一份工作在事發後丟了,找新工作時幾次面試,對方總是在瞭解她的經歷後表現出遲疑。其中一次,人力説,“你這個人是不是事兒特別多?我就怕張羅事兒多的人。”
2022年春天,她打電話給北京一家VR創業公司的面試官,説明自己的身份,“您能接受我再去面試,接受不了就算了。”對方沒怎麼考慮就説,“沒關係,只要違法的不是你就行。”
於是,她有了新東家,從杭州搬到北京,生活一下開進了快車道。先是早起、加班,然後在疫情中居家辦公,順便做小區志願者,給上年紀的街坊們送快遞、跑腿。
她依然吃得少,有時候一天只有一餐飯——這和抑鬱沒什麼關係,只是不喜歡吃得太飽。而兩年前遭遇網暴時,一天只有一塊小麪包,那是真正的抑鬱。
她至今無法用語言描述當時的感受。她不知道它是什麼,不是人時而經歷的憤怒、悲傷或者屈辱,也不想嘶吼或者流淚;食慾、表達欲和睏意一起消失了,凌晨兩三點無法入眠,只能直直地坐着,咖啡一杯續一杯,一句話都説不出口;情緒遲鈍,身體一天天變得更消瘦,“身體不受控了——像是本能反應,像是自我保護。”
以前相識的人從視頻裏認出她,發信息來:“我看見你跟別人上牀的視頻了,我勸你別出門,出門的時候換件衣服。”
她當然知道對方説得不對,她沒有“跟別人上牀”,也不應該為此承受代價。但她已經失去了對公共場合的信任:在那段時間,她儘可能避免出門;一旦出門,哪怕盛夏的杭州又悶又熱,她不穿裙子和短褲,反而要套上春秋才穿的長袖外套;不洗臉,不梳頭,戴個墨鏡。
“為什麼(造謠者)盯上我啊?因為我平時太注重外表了,太容易被人看到了。現在這麼醜、這麼邋遢,肯定沒人注意到我。”她開始責備過去的自己。
即便如此,在路上、在地鐵上,拿出手機的人都讓她下意識地警惕。過去接受採訪時,她提到在一間咖啡館門口,一個男性路人突然用手機對準她,她馬上上前阻攔——那人果然偷拍了自己。
律師鄭晶晶記得,當時谷女士到律所諮詢,把臉藏在墨鏡和口罩之後。很多前來諮詢的人都充滿傾訴欲,話多又密,可谷女士的話很少,幾句説清事情的概況,就開始沉默地傾聽。媒體很關注,她也願意接受採訪,但有一天她突然緊張,告訴鄭晶晶,一家媒體未經允許放出了沒處理過的側面照,她幾次聯繫對方,希望能把照片刪掉。
社交媒體上的聊天記錄從來不刪,來電鈴聲一響,隨時準備錄音。每一個人、每一件事都得留下記錄,作為日後的證據,“我沒有辦法完全相信任何人,也不知道到底哪個環節會出問題。”
一個人在家,錄音的備用手機不在旁邊的時候,她就蹲在客廳監控鏡頭下——監控是給貓準備的,突然多了新功能。靠着這份警惕,她錄下了當時所在公司勸退自己的電話,對方説得很委婉,“你在家休息一段時間,可以去找其他的工作機會。”後來,這成為自訴中證明損失的重要證據。
如今,這些自我防禦的盾牌都卸掉了。她不再警惕於路人打量的目光、拍照的動作,手機換了一次,事發後蒐集的聊天記錄、證據已經找不到了。在社交媒體上,她不常談起舊事,但也沒有迴避,還置頂了2022新年到來時的一條回訪視頻。“你們的對手變強大了。”她在鏡頭前對造謠者説。
轉折點發生在2020年12月14日。那天,她和兩個記者一起去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領取刑事自訴的立案通知。鄭晶晶説,“她整個人看上去都放鬆了,因為她終於能給自己一個交代了。”
同一天,她坐在一家媒體拍攝的鏡頭前,摘下口罩,直面觀眾。

如今,谷女士並不介意在微博上發佈照片,分享生活細節。 (網絡截圖/圖)
2
最難走的路
谷女士知道,刑事自訴是最難走的路。於是她告訴鄭晶晶,自己的目標是立案,而非勝訴。
在拜訪鄭晶晶之前,她就已經降低了期待。有律師提供過別的解決方案,比如向轉發謠言的人和平台發送律師函,要求對方刪帖,或者打民事官司,起訴對方名譽侵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發律師函無法遏止謠言的散播,真正的損失也不在於金錢——她受到的傷害遠不止工作暫停、收入減少可以概括。
在她報案後,2020年8月13日,警方發佈通報,郎某和何某因誹謗他人被行政拘留9日。派出所的警察轉告她,“他們也知道錯了,我們也批評教育過了。”但除了這句二手的“知道錯了”,她沒有收到兩個造謠者正式的道歉。她幾次路過郎某的便利店,隔着玻璃門,郎某就在店裏,但一句話都沒有和她説過。
造謠者的態度通過其他途徑傳了出去。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郎某的父親説,這是“兒子和小兄弟鬧着玩的”,警方拘留給生活造成影響,“也挺冤枉的”。而谷女士的賠償要求,則被視為“獅子大開口”。
不只是郎某、何某以及他們的親友這麼認為。在微博上,谷女士時常收到私信:“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出軌了就出軌了,你還出來蹦,噁心不噁心”“感覺你好想出名,你在炒作你自己嗎”……過度維權、不依不饒,這成了她的新標籤,帶來又一輪網暴。
這是她提起刑事自訴的原因。鄭晶晶第一次見到她,就解釋了這條路之難——沒有充分的證據很難立案,而即便立案,勝訴幾率依然很低。在此之前,杭州唯一一例誹謗刑事自訴的案子,是2017年由一名長期遭受校園霸凌和網絡霸凌的女性提起的,被告人在次年被判拘役3個月。此外,法院支持的賠償金額不高,比起投入的時間和金錢,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但谷女士還是決定走這條路:“我不希望自己有一天回頭看,突然為自己氣憤,恨自己當時沒去嘗試。”
嘗試的第一步是收集證據。2020年8月,她接受了杭州本地媒體的採訪,在節目中登出手機號,公開徵集線索。後來,有百萬粉絲的微博博主“冬亞”轉發了她的微博,知情者開始在評論區留言或私信她,提供自己看到的羣聊記錄。
她將網友提供的證據整理好,發現那段偽造的聊天記錄被髮往兩百多個微信羣——但僅僅是網絡截圖,谷女士難以要求網友去做公證,截圖就難以作為立案時提交的證據。聊天記錄也被髮在杭州本地論壇、虎撲、知乎和百度貼吧,據説都有不低的瀏覽量,但她知道的時候已經太晚了,原始網頁大多數已被刪除。
不過,微信公眾號上還有一篇保留了下來,文末瀏覽量顯示為一萬多——按照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這屬於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中情節嚴重的情形,構成誹謗罪。
她將這些證據打印下來,並刻成光盤,提交了刑事自訴,並在2020年12月14日立案。10天以後,她接到電話通知,去到派出所,警察告訴她,案件已經轉為公訴了。
3
玩笑的代價
2020年12月22日,餘杭區檢察院向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分局發出檢察建議書:“本院認為該案應以公訴案件立案處理……建議你局對郎某、何某涉嫌誹謗案予以立案偵查,並依法移送審查起訴。”
孔凡宇是承辦該案的餘杭區檢察院檢察官。他向南方週末記者回憶,當時四級檢察院對案情進行分析和論證,認為案件達到公訴標準,也就是刑法所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這不是傳統熟人社會中常見的造謠,而是犯罪嫌疑人(郎某、何某)與被害人(谷某)完全不相識,雙方只是偶然地出現在了同一空間裏,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對犯罪對象的選取是隨機的。”孔凡宇説,這會使公眾對網絡的信任感下降,也意味着社會秩序受到危害。
在該案裏,檢察機關提前介入,與公安部門一同取證。
首先要確認犯罪嫌疑人。通過核實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説法,並檢查犯罪嫌疑人的手機之後,檢察機關確認,網絡上散播的造謠圖片和視頻,都是從兩個犯罪嫌疑人所在的一個微信羣裏傳出的,後期經過其他人的整理加工——儘管有三四個版本,但最初來源是一致的。辦案人員發現,造謠時間持續了9天,直到2020年7月16日,兩人還在發佈謠言。
接下來,辦案人員開始確認謠言的散播範圍。孔凡宇説,谷女士條理清晰、表達流暢,思維也嚴謹——她提交的證據非常規整,所有視頻和截圖都做了編號。
於是,以谷女士提交的證據材料為基礎向外拓展,謠言的傳播範圍逐漸清晰起來。從寥寥數人的家庭羣到小區業主羣、母嬰羣、考試羣等,其中不乏數百個成員的大羣;證人分佈廣泛,從江浙沿海到東北、廣東、重慶、四川等地,辦案人員向每個微信羣的部分成員製作了筆錄,並提取了他們的電子數據。
孔凡宇説,很多提供證據和前來作證的人提及,自己曾對這段聊天記錄信以為真,只有與谷女士同在業主羣的部分居民因為認識當事人而心中存疑。
這些證人也都表達了自己的擔憂——在公共空間活動的人,是否時刻會面臨被一段小視頻加一段聊天記錄或小作文造謠的可能?
郎某、何某最初的想法不過是玩笑——微信羣裏有不少年輕人,不停地誹謗同一個人更多是為了在同齡人面前博眼球。他們對自己的犯罪後果估計不足,“在提審的過程中,他們多次表達了對被害人的歉意,也願意主動賠償。”孔凡宇回憶。
取證過程持續了近一個月,最後形成了案卷17卷,光盤多張。公安機關在2021年1月19日將案件移送檢察院,檢察院在審查後,次日立案受理;2021年2月26日,杭州市餘杭區檢察院正式向杭州市餘杭區法院提起公訴;2021年4月30日,餘杭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郎某、何某誹謗一案。
孔凡宇説,在開庭時,郎某和何某表現出了誠懇的認罪態度,這成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法院當庭宣判,以誹謗罪判處兩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郎某和何某未提出上訴。
2022年3月,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賈宇在與南方週末記者談論該案時表示,雖然司法機關在懲治網暴時不會以“網絡暴力”的概念來定性,而是會根據每個案子的特點,從現行法律中找到對應行為的定性,如侮辱就是侮辱罪,誹謗就是誹謗罪。但是,“客觀來説,網絡暴力的危害性有自己的特點,例如會造成受害人‘社會性死亡’,甚至直接導致受害人自殺身亡。對於這些方面,值得我們高度關注、認真研究司法對策。”(詳見南方週末此前報道《網暴造成社會性死亡,應關注其危害:對話全國人大代表賈宇》)
同年,該案入選最高檢指導性案例,並被寫入最高檢工作報告。“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我們希望這個案子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參考。”孔凡宇説。
4
“中彩票的人”
谷女士説,回想起自己的案子,幸運甚至比努力還重要。最開始,她想要聯繫媒體記者,還未行動,同小區就有業主幫她找到了杭州本地媒體《阿六頭説新聞》;她向不少微博上的博主發私信,沒收到回覆,但冬亞轉發她的微博,輿論帶來更多關注,最終改變了案件走向。
她只知道冬亞以前的名字叫“吐槽鬼”,印象裏是個有趣的博主。但她不知道的是,2019年,“吐槽鬼”曾因為發佈他人個人信息和辱罵言論被起訴侵權,法院判其刪除信息、賠償損失,並在微博置頂道歉信息。
對她來説,作為在微博上第一個幫助她的人,“吐槽鬼”始終值得感謝。這一次勝利給了她力量感,反正“如果有人再來傷害我,一樣的路我可以再走一次,我不會放任別人侮辱我”。
更多有類似經歷的人找到她,故事總是雷同——被偷拍和造謠出軌、賣淫、私生活不檢點。她會給出建議:保留證據,公證,報警或者諮詢律師;但更多案子在報警之後就不了了之。
谷女士提起自己收到的一條求助:一位年輕的女教師在分手之後遭到前男友的報復,對方把她的照片配上不堪的文字,發到推特、小紅書和微博上。姓名是真的,事件完全是胡編亂造。
女教師説,自己起訴了微博和小紅書,案件到了調解階段;但對方依然不停換平台發佈謠言,即便她一路追着刪,境外的推特依然是死角。
有人將訴諸公眾解決問題的方法叫“微博升堂”。回想起她的維權經歷,谷女士説,“微博升堂”時常是出於無奈,但對當事人的要求也極高:“要理性,不能只是在視頻裏歇斯底里地哭;要有完整的證據鏈,不然説服不了博主,博主也沒法幫。”只有這樣,才或許能有一絲機會,從眾多求助信息裏被挑選出來,被展示,然後獲得輿論支持的可能。
在鄭晶晶看來,谷女士的勝利還有個特殊原因:“她和兩個嫌疑人素不相識,作為受害人,沒有一點問題。”但在鄭晶晶接觸的更多案例裏,造謠者和受害人相識,謠言裏摻雜着一點真實情節。這一點“瑕疵”,會讓謠言的澄清變得無比艱難。
就在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的前幾天,微博上又出現了類似的事情。成都的孫某在某個車友羣裏聲稱,一個女孩抽煙燙壞了自己的車頂,後來主動賠錢、陪睡,並出了房費。然而隔天,被指責的女性就在微博投稿,説她燙壞對方車頂之後賠了錢,並未發生其他關係。在兩人對質的聊天記錄裏,孫某沒道歉,只是不停感慨:“網絡太嚇人了。”“發酵得很恐怖。”“現在怎麼辦?”
“又是這樣的事,又是不了了之。”谷女士説。
不是每一個網暴受害者都像谷女士這樣幸運:“如果説最後的公訴是中大獎的話,我就是那個買彩票的人——所以我也會鼓勵其他維權的人,去報警,去起訴,起碼去買一張彩票吧。”向谷女士求助的那位女教師,出於工作性質,絕不會“微博升堂”。她與谷女士交換了微信,兩人的對話仍停留在2020年,谷女士也不知道,她會經歷什麼,未來會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