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基於現實利益角度,轉而支持同性戀婚姻的_風聞
倾盃乐-2022-06-26 16:22
【本文由“愛國留學生”推薦,來自《同性婚姻,以前我不支持,現在我轉向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繼續補充。
在15年美國承認同性戀婚姻的時候,我當時是反對的,現在則轉向支持。當然,也許名稱可以不稱為“婚姻”,比如叫“民事結合”什麼的。
不過理由肯定不是lgbt團體宣揚的那些虛頭巴腦的東西,主要從現實利益角度。
1.婚姻作為由國家機器保障的約束制度,能緩解同性戀者的濫交和艾滋病問題。
2.一定程度上緩解騙婚問題。你都可以結婚,不怕孤獨終老了,還選擇騙婚就沒理由和藉口了吧?
3.一定程度上緩解性別對立。這個論證比較拐彎。在我國,女權問題一大特色,是和男女婚戀問題糾纏在一起。由於女權是政治正確,從而很容易被利用作婚戀博弈中的話術工具。然而,只要有了同性婚姻的實踐,人們就會發現只要兩人需要形成穩定持續的結合,就必然會遵從主從之分、支配~依賴關係的物理規律。異性婚姻中存在的那些問題,同性婚姻中照樣有。這麼一來,那些婚戀博弈中用的性別話術就不攻自破了。
4.説到底婚姻不過是個財產製度,如果國人還是要堅持人人都必須成立家庭才有資格體面過完一生的思想和制度鋼印,那麼傳統異性婚姻這一條路顯然在當代已經無法完全滿足了,必須有多種途徑。這麼一來,同性婚姻也未必是同性戀者,搞不好異性戀也能玩:搭夥過日子,性需求那就各自家庭之外找去,或者直接享受福報。
如果説有什麼危害,那麼應該也是理由3的另一面:有了婚姻制度的捆綁,同性戀者也會出現異性婚姻一樣的問題,比如明明不愛對方卻因為經濟利益誘惑而結合,然後婚後雞飛狗跳網上小作文之類的。甚至不排除異性戀者為了張飯票主動裝同來“騙婚”的可能。
畫面太美不敢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