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權與生命權_風聞
挪威TALK-挪威TALK官方账号-追求基本的道德与健全的常识2022-06-28 13:16
墮胎權的爭議,近期由美國而起 ,但坦白講,那個社會距離我太遠,和我並沒有太大關係,也無法改變,而我關注的是與我們這個社會有關係的一種聲音。
第一,有些人總是天真地、一廂情願地認為對墮胎這種事情,只需要一禁了之,再在道德層面污化一下,這個世界便不存在墮胎這種事情了,便變得美好了。
而真實情況其實是,墮胎的數量不會減少,而墮胎者的風險則會大大增加,雖然大家不能再通過正常的就醫流程墮胎,但會通過各種辦法譬如去黑診所之類的地方墮胎。
換而言之,墮胎被禁止之後,不安全的墮胎,會氾濫起來,最終將會導致墮胎者陷入極大的風險中。
這和人們把早戀給禁了,把性教育片給禁了最後並不會讓早戀減少或者減少大家對於性的關注一樣,只會把正常的需求,推到不正常的渠道上去獲取。
這類的新聞案例,我們見過太多太多了,還是那句話,不説美國,只聊自己。
譬如廣西某高校女生宿舍內就曾經半夜生娃產子,由於沒有任何經驗,並且害怕,擔心孩子哭聲引起舍友的注意,結果該女子用被子捂住孩子。
最後直接給捂死了,隨後把孩子藏在儲物櫃裏,直到發臭,才被發現,警方到來,發現嬰兒早已死去,身體也已經腐爛。

很多高校都有過類似的新聞,山東日照某高校,則是女生在產子之後,直接把孩子裝進塑料袋,扔在了走廊,最後被人發現了,才送去醫院。
倘若追問這種事情發生的原因,大抵也就是以下幾個:因為害怕,怕被社會輿論苛責,怕被父母學校謾罵;因為無知,既對產子的正常流程一無所知,也對危害一無所知;因為想逃避,逃避當下的風險,也逃避未來的責任。
而一禁了之,絲毫不會讓這些因素消失,只會加劇它們,更害怕了,更無知了,更想逃避了,下一步想的或許就是扔得遠遠的,而不是扔在門口,容易被人發現。
真正充滿善意的解決辦法,絕對不是一禁了之,而是為女孩們的選擇提供科學的解決方案,如果選擇生下來,就是生育的解決方案;如果不選擇生下來,就是流產的解決方案。
多提供一個選項,是善良且正義的。
第二,有些人認為墮胎是侵害了胎兒的生命權,所以禁止墮胎是尊重生命權,但恕我直言,這種做法既沒有尊重胎兒的生命權,也侵害了女孩的生命權。
最重要的是,這是一種很狹隘的執念,誰告訴你生命權就是單純指出生的?如此理解生命,豈不是過分狹隘。
一個女性違背自我意志迫於無奈地把孩子生下來,那麼現實生活中,對大部分人來説,誰是贏家呢?
答案是沒有人是贏家,或者説只有那些聖母是贏家,他們覺得自己心裏舒坦了。
孩子是贏家嗎?他確實是來到了這個世界上,但違背了生育他的人意願,而不是每個父母都能善待違背自己意願的物件,大多數人都不能,都會將其作為情緒發泄的對象,作為仇恨憎恨的對象,因為這確實改變了她的人生。
所以孩子是承受苦難的一方,他並沒有選擇出生,他的母親也不想讓他出生,他是在社會壓力下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他生長的環境可想而知,可是他自己也沒有辦法。
畢竟那些逼迫女孩一定要生下來的人們,並不對孩子長達十幾年的成長階段負責,他們就會逼逼,你要生,你要生。他們把整個生命濃縮成生育的一瞬間,他覺得這就是生命權,就完了。
母親必然也是承受苦難的一方,尤其是在她沒有任何心理準備的情況下,生活節奏全被打亂了,她只能被迫接受這一切,不要去看電影電視上那些後來奮發圖強慢慢接受和改變自己生活的橋段。
又正能量了?哪那麼多正能量。
因此在這場博弈裏,除了場外咋呼的人們心理上得到了滿足,所謂眼不見心不煩,而對於當事人而言,在大多數情況下,都在承受苦難,沒有誰是贏家,
但是,朋友們,這不是一場表演,沒有退路的,也沒有散場歸零這個説法,當事女生不是演員,她肚子裏的胎兒更不是,他們沒有任何義務滿足那些人對道德感的需求,而且那些場外咋呼的人們也沒有付費。
詹青雲有句話説得很對,你都能共情一個尚未出生的胚胎,你為什麼無法共情一位真實世界裏失措恐懼的女孩的痛苦?為什麼無法共情那麼多場景下那些孩子的痛苦?
所以他們真的是愛嗎?別誤會了,他們並不愛,那只是一種低能級最原始的自我保護而已,見不得血,所以你們都走開,在公域層面一律封殺。
所有罔顧事實而打着「愛」幌子禁止某些事情的做法,其實質都不是愛,那只是一種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控制,所謂「我眼裏容不得沙子」——
對,他覺得你就是沙子,他沒有把你當人。
第三,希望我們國家在關於捍衞女性生育權的這件事情上,可以走得更堅定一些,更有力一些,走在世界前列。
不僅應該明確女性有自由的生育權,同時要在性教育、安全防護健康保障等等多方面下功夫,畢竟墮胎終歸是一件有損健康的事情,能不要發生就不要發生,墮胎只是懷孕了之後不得已的選擇。
我們強調擁有這種選擇的正當性,但並不否認墮胎本身是有損人體健康的。
同時我覺得可以讓這類信息作為正常的知識性內容進入到性教育模塊中,並傳遞給我們的下一代,告訴他們,墮胎是有危害的,所以必須保護好自己。
但當你倒黴碰上了,你應該如何獲取正確的解決方案以及就醫支持,這一點至關重要。
而倘若因為無知,把嬰兒生下來,又像上文説的那樣,直接把孩子扔掉,嬰兒死亡,想必女孩也會面臨重大處罰,這是最悲劇的結果。
一位叫莉澤爾·埃雷拉(Lizelle Herrera)女性,26歲,住在美國德州,當她發現自己懷孕了之後,她非常恐慌,因為德州已經通過了禁止墮胎的「心跳法案」。
可是她的確無力也缺乏足夠的醫院去生育這個孩子,不敢去診所,她去自行買了墮胎藥服用,隨後效果開始顯現,她的身體也出現不適,最後去了醫院。
她誠實地把自己的情況跟醫生説了,醫生給她治療後,便讓她回家了,但隨後,警方便上門了,以「謀殺罪」和「自行墮胎」的罪名逮捕了她,是的,醫院舉報了她。

這件事情後來還登上了全美電視台。

在美國的另外一些地方,以心跳法案為藍本,對墮胎的實施者(也就是醫生或者醫院)處以極高的懲罰,這樣導致的後果就是:這些倒黴的女性,根本找不到正常渠道的醫療資源,就只能去黑診所,冒着極大風險。
但也許就在莉澤爾·埃雷拉被控謀殺的時候,或許就是在一些女性在黑診所出事的時候,那些以反墮胎當做政績炫耀的政客們,可能同一時刻正在喝着香檳慶祝。
而他們的伴侶或者情人,也許可以直接飛到其它國家合法且安全地處理掉他們激情之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