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反對美國:如果美國可以推翻羅訴韋德案,那美國可以推翻一切人權_風聞
德不孤-新闻搬运工2022-06-28 09:56
(轉自:The Atlantic,尚道戰略編譯)
幾個月之前,甚至幾年之前,我已經預見了這一點,但最高法院的決定仍然令人震驚。**人們近半個世紀以來享有憲法賦予的權利,現在卻沒有了,這怎麼可能呢?**美國人一直表示他們不希望這種情況發生,這種情況已經發生了,這怎麼能不重要呢?
最高法院的回答是,Roe案件的判決是不同的。最高法院認為,Roe案件的判決從一開始就是獨特的、嚴重的錯誤——這是一個理性錯誤的判決,甚至受到墮胎權利最熱衷支持者的批評,包括已故的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大多數人認為,與Roe案件最好的比較是19世紀的普萊西訴弗格森案,該判決認為種族隔離是符合憲法的。
這個決定預示着更嚴重的後果,**即任何人都不應該習慣於自己的權利。**但要確切地預測哪些會消失、什麼時候消失,是不可能的。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是一個殘酷的提醒,這是可能發生的。權利可以消失。大多數人希望我們有不同的想法。他們告訴我們,墮胎的權利不同於其他隱私權,比如與你想結婚的人結婚的權利,或者任意選擇避孕方法的權利。**在他們看來,墮胎不同於這些,因為它將他人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因此,如果我們相信最高法院的保守派法官,這只是對墮胎問題的清算,僅此而已。
即使是這樣,最高法院的決定也是令人震驚的。強調不會失去任何其他權利,表明如果這項權利隨意消失也沒有問題。大多數意見很少花寶貴的時間在推翻Roe案件判決會造成的損害上。
通常,當最高法院考慮是否推翻過去的裁決時,大法官們會問,**是否有人依賴現狀,以及改變現狀是否會摧毀那些人。多布斯的大多數人幾乎沒有提到羅伊案件的終結可能帶來的破壞,也忽略了人們基於“墮胎是可行的”這一想法而對親密關係、職業選擇、甚至如何維持生計所產生不同想法的可能性。最高法院強調,它不關心公眾對其意見的反應——法官們只需做好本職工作,解釋法律。法官們似乎根本不在乎這個決定是否會導致國家分裂。**法官們宣稱,錯誤就是錯誤。其餘的人幾乎沒有注意到。

但是,如果最高法院能夠如此輕鬆地推翻羅伊案,我們應該懷疑這是否僅僅關乎墮胎問題。
畢竟,這個決定的產生並不僅僅是因為Roe案件的判決理由薄弱。該觀點之所以沒有被推翻,是因為Roe案件的判決引發了我們的文化戰爭。這一決定反映了一個社會運動組織,該運動主張胎兒有基本權利——事實上,**憲法確實對墮胎有一個觀點,這個觀點是墮胎是違憲的。**這一運動在控制最高法院、影響競選開支規則以及重塑共和黨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
美國的政治也發生了變化。多布斯是一個嚴重分裂的國家的產物。保守州的法律在政治上曾被認為是有害的,**但現在紅州和藍州之間的鴻溝擴大到法律問題已經成為新常態。**多布斯説明最高法院反映並強化了政治功能的失調和醜陋——而且是在人們對民主制度的信心已經開始動搖的時候。
在某種程度上,這是事實。進步學者批評了5名法官可以決定我們擁有哪些權利的制度。另一些人多年來撰文指出,法院不是社會變革的引擎,也沒有切實保護憲法價值,而法院在其多年的運作中,經常帶有黨派色彩,與大眾意見格格不入。
但直到最近,最高法院所能做的仍然有限。從歷史上看,大法官們似乎不願做任何過於激進的事情,以免引起強烈反應,損害該機構的權力和聲望。
人們可能期望有一些保護措施能特別有效地保護Roe案件,這是最高法院最著名的判決,也是許多美國人支持的判決。多布斯案的判決清楚表明,這些限制已經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憲法黨派之爭,由目前在最高法院擁有多數席位的解釋哲學和政治先例所決定,僅此而已。
Roe案件判決的時代並不是一個靜態的時代。1973年,最高法院宣佈了一項墮胎的權利——**這不僅是賦予想墮胎婦女的權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給實施墮胎手術的醫生的權利。**但在幾年之內,這種共識就瓦解了,Roe案件的認定範圍變得更窄,與墮胎和更廣泛的婦女運動有關。**通過將醫生從Roe案件所保護的人羣中剝離出來,紅色州和國會的立法者能夠將墮胎權利從程序中分離出來,取消醫療補助報銷,然後為人們行使理論上擁有的權利設置了大量障礙。**最近,關於墮胎的討論再次發生了變化:生育正義的倡導者,尤其是有色人種的積極分子,認為墮胎不應該被理解為單一的政治問題,也不應該被理解為“選擇自由”的問題,而應該被理解為更廣泛的社會正義議程的一部分,幫助每個人,尤其是有色人種,決定何時成為父母,然後在他們成為父母后獲得支持。
羅伊訴韋德案已經結束,但多布斯案並不是美國墮胎權利故事的終結。如果説過去的50年有什麼不同的話,那就是最高法院無法永遠終結憲法賦予墮胎權利的想法。最高法院有很大的權力,但美國人民也有很大的權力,他們仍然有更多的發言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