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解禁歐菲光?戰爭中的片刻寧靜而已_風聞
卡王KingofCard-智库_半导体观察者2022-06-29 17:02
今天科技界最大的新聞,無外乎歐菲光終於要從實體清單中被移除了。消息傳來,歐菲光股票一字漲停。詳情可見報導: https://www.guancha.cn/industry-science/2022_06_29_646968.shtml
同時,在合規領域,又爆出了有五家中國企業被加入到實體清單,原因是“支持俄軍方”。感興趣的讀者也可以看報道: https://www.guancha.cn/internation/2022_06_29_646980.shtml
但卡王我要説的是,其實這倆報導都只是冰山一角,他們都是美國商務部BIS(工業及安全局,負責出口管制)部門美東時間6月28日的一份federal register(記錄官方法律/公文的網站)公文的一小部分而已。只有當瞭解到公文全貌後,我們才能避免盲人摸象那樣匆忙下結論。
需要聲明的是,如果你在美東時間6月30日之前打開鏈接,你看到的畫面應該是這樣的:

那是因為正式版要在美東時間6月30日才能推出。因此,目前如果你點擊頁面裏的download unpublished鏈接,你會看到的是一份並沒有完成的文件。雖然沒完成,但是缺失的大多是日期,文檔編號等,至於內容則不會和正式版有太大區別。舉例來説每個加入到實體清單的案例都會有個文檔編號,你如當年把歐菲光加入實體清單的文檔編號為85 FR 44166,那麼在這種非正式版裏新施加的制裁,則還沒有正式編號。因此就會寫成類似於 85 FR [INSERT FR PAGE NUMBER AND DATE OF PUBLICATION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還有個區別就是視覺感受。非正式版格式是一欄的,而正式版則是三欄,並且會是接着其他公文寫下去的那種(第一頁力會有前一個公文的結尾部分,最後一頁裏會有下一個公文的開頭部分)。我隨便拿一個,大家感受一下兩者的區別吧:

上圖選自這次的非正式版,單欄
至於正式版,我給個例子:

上圖裏下方那1/3才是公文的開頭部分,上面都屬於前一個公文。
大致科普完了。那麼這次商務部的公文力關於把歐菲光移除出實體清單的內容有多少呢?答案是隻有這麼一段話:
This rule implements a decision of the ERC to remove “Nanchang O-Film Tech.”, an entity located in China, from the Entity List on the basis of a removal request. The entry for Nanchang O-Film Tech. under the destination of China was added to the Entity List on July 22, 2020 (85 FR 44166). The ERC decided to remove this one entity based on information BIS received pursuant to § 744.16(e) of the EAR and the review the ERC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procedures described in supplement no. 5 to part 744 of the EAR.
相比較整個公文34頁的內容,這段話不長,但説的的卻不是人話,非合規律師相關的一般看不懂。翻譯成人話的話,大致意思是南昌歐菲光向美國商務部BIS部門下屬的“最終用户審查委員會”提交了撤掉其在實體清單的名字的請求,並且歐菲光在此過程中遵照了美國出口管制法裏的相關要求來提交各種材料。委員會相信了歐菲光,因此就撤消了。
需要説明的是,這個最終用户審查委員會不僅僅有美國商務部的人,還有財政部國防部甚至國務院的人。他們的存在,就是為了界定一家企業是否違規(用美國商務部長的話來説就是‘bad actor’)。如果要將企業加入實體清單,需要過半數的投票。而將一家企業移除,則需要全體通過。
所以歐菲光應該沒少花功夫和錢。
那麼問題來了,就這?
沒錯,就這些。其實什麼都沒説。啥證據能讓這個委員會信服?啥又能讓他們懷疑?看似邏輯合理程序正義,其實一到判斷環節全是暗箱操作。
筆者在這裏大膽假設,這是拜登政府一種釋放善意的行為,但善意極其有限,以至於不會使他拜登本人遭到攻擊。首先歐菲光是2020年7月上的清單,是特朗普政府時期的行為。撤銷其名字,有一種“撥亂反正”的效果。而且,這段話夾在整整34頁內容裏顯得微不足道,而且歐菲光説實話不是什麼真正意義上的“國家棟梁”(跟中芯國際,華為,海康,大疆相比),解封歐菲光不至於引發共和黨對他“通共”的攻擊(其實公文本身就是原因,後面會講)。
那麼,公文本身説的是什麼呢?其實這個公文主體都在説制裁,解封和修改之前公文的部分極少。事實是,這次的公文將36個實體(有人有企業)加入到了實體清單中,而其中被劃為中國的則有25個之多!
沒錯,本文開頭提到的 五家中國企業被加入到實體清單,原因是“支持俄軍方” 也是這份公文的一部分。
仔細分析下來這次上榜的中國企業分三類,各自“罪名”是: 支持俄羅斯(金派科技等),支持伊朗(旺年華電子等),偷竊美國技術(中船電子科技等)。當然這只是表層,筆者要帶領大家撥開表現看本質。
筆者看來,前兩種可以作為一個分類,即“俄羅斯-伊朗相關”,或者説“被制裁國家相關”。進去的,大多為進出口貿易商(不少都是香港企業,譬如啓普,億行國際貿易)或者電子元器件分銷商(譬如旺年華)。這些企業就算被制裁了,換個殼騰籠換鳥馬上又是一條好漢。因此制裁本身能“震懾”的效果説實話啊不大。
有意思的是第三類“偷竊美國技術”。我列出帶着這個罪名的其中的幾個企業,大家看看有什麼發現:北京海蘭信(航海智能化), 中科院瀋陽自動化研究所(水下機器人),中船系統工程院(海軍裝備).另外海蘭信在三沙,香港和三亞的分公司也上了榜,他們分別研究的是航洋信息技術(海洋通信)及導航。
那麼問題來了,為啥都是跟海相關的呢?難道,其實是在延續對於兔子在南海行動的制裁?
彷彿為了印證我的觀點,這份公文很貼心的在第11頁放上了南海地圖:

注:我這次沒放公文裏的截圖,不然這文章都發不出。公文原圖是美方惡意篡改的,美方將南海諸多島嶼(包括黃巖島在內)都劃給了菲律賓。搞事的意味很濃厚。
事實上,中船相關的企業基本都上了清單(實體清單或MEU清單),罪名都是明晃晃的“破壞地區穩定”。
筆者也不想多説什麼,畢竟文筆不太好。唯一想總結的是,美國政府依然維持着兩個方向上對我們的壓力:即 俄羅斯-伊朗,以及印太方向。而且看起來,前者為明,後者為暗。但從被制裁的企業“質量”上來説,兩者完全不在一個級別上。前者多為進出口和分銷商,而後者都是手裏握有技術的。説到底,人家亡我之心從來不死啊。
所以,看似是好事的歐菲光點解禁,在窺的公文全貌後,發現那真的只是洶湧而來的惡意中極小的一點善意,如同戰爭中那片刻的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