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小姐姐如果不XX,我就未成年退款了哦_風聞
韭黄阿ricch-2022-07-01 23:09
文章開篇,我個人觀點先前置一下:當法律法規把未成年人保護得足夠好時,在保護的蠶繭中就容易滋生出惡意。
6月29日,大量B站虛擬主播和遊戲主播的天塌了。

起因是,一名未成年用户在各大直播間充值消費後,其監護人開始主張退款。
現在所有的主播賬號內已經的禮物獎金已被退回,賬內資金不夠償還的,將在用後面直播的收入進行償還。
這次波及的主播總共涉及68位,不少主播充值金額達到10萬以上。

有管理員察覺該用户的消費異常,故加了好友進行詢問。通過B站UP主蝶太放出的截圖可以瞭解到:
該用户自稱**“全能編程員”,手下擁有11人的“野生工作室”。**

當管理員試圖勸諫該用户理性消費時,用户則霸氣表示**“我多少收入,自己有點底”,“我的錢完全拿人生堆的”。**

該條動態下評論第一條是:我的錢完全拿人生堆的,不過是指主播的人生。

UP主蝶太表示,自己剛做完手術花費不少錢,如今陷入負債不知如何還清,詢問能否報警。
而根據202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規定,未成年人通過充值或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其監護人請求退款應該被得到支持。

對於主播而言,最擔心的不是沒收入,而是未成年人退款,因為那樣甚至會導致自己進入倒貼錢的狀態。
觀眾打賞給主播的收入並不完全屬於主播,**需要進行多次分配。**以這次B站為例,主播和平台55分,開通艦長198,平台分99,主播提現時超過800元會要扣除幾十元的税,同時如果該主播加入了家族,收益還要上繳20給家族。
這樣基本已經只剩下不到50了。但面對經常打賞你的老主顧,正如上文中的未成年用户,主播也需要自己花錢去買禮物做客情維護。所以實際收益會更低。

但到了退款時,僅有平台會補上自己收到的99元,其餘的被消耗的費用,統統需要主播自己補齊。也就是所謂的**“付費直播”**。
事發後,有粉絲在評論區爆料:這已經成固定套路,未成年人直播消費後,將主播的禮物轉手在鹹魚賣掉,然後再申請退款,以此獲得收益。

早在2020年就有 up主“朱可夫鬼鬼”利用未成年人身份退款160萬事件。中間一度出現,**打賞主播後,找主播借錢,再繼續打賞主播的套路。**其中為維護客情,花費皆在數千乃至上萬以上。

退款發起後,波及數名主播,導致不少主播一年多白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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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退款事件並非是最近才有的,但口碑卻在這兩年有了一個兩極反轉。
2020年5月6日晚,葫蘆島市某中學的初三學生劉歌從家中陽台墜樓身亡,年僅14歲。墜亡發生前,其母親發現自己賬户異常,在一款名叫《龍族幻想》的遊戲中消費共計61678元。
銀行流水賬單
當問詢劉歌,女生否認:“我不可能花6萬塊錢玩遊戲。”
隨後,母親準備下樓報警。就在下樓時,女生跳樓墜亡。死前曾給母親發送過最後一條短信。
“媽媽,是我乾的,我不想活着了。”
劉歌跳樓地點
最開始出現在新聞頻道中的未成年人退款事件,皆是未成年人偷拿父母錢財充值遊戲,打賞主播,不少是父母打工數十年的辛苦錢乃至救命錢。
如今被家裏小孩一夜打賞後,全家數年來省吃儉用的努力化為飛灰,找到平台説明緣由,平台也遲遲不予處理,無奈才尋求新聞媒體幫助。



當時的民眾普遍對此持**同情態度。**怒斥平台不作為,故意放任未成年人充值,賺昧良心錢。
直播行業當年也出現過,有主播明知對方是未成年人,卻故意讓小孩去偷拿爸媽錢財給自己打賞,甚至告訴小孩如何不被發現的新聞。
這種情況更為讓公眾為之憤慨。
事情發生多了,國家也引起了注意,多次約談直播和遊戲公司進行整改。
也很快有了成效,騰訊和網易很快就上線了未成年人保護計劃,玩遊戲需要進行實名認證,家長可以進行遠程監控乃至管理;抖音、鬥魚、虎牙為首的直播的平台,都設立有單獨的綠色退款通道。

2020 年初,抖音成立了專門的未成年客服團隊,針對退款緩慢的問題,會優先由平台進行墊付來退款。
但時至今日,因未成年人退款與平台產生的糾紛問題,在新聞上仍並不少見。
其中其中除了有一些未成年人在鑽漏洞,也有成年人在裏面利用規則。
2020年4月,騰訊客服收到一名父親申訴,要求其退回自己小孩從2018年起在《紅警OL》中的所有非理性消費。
隨後,客服在進一步詢問中發現,該名家長的小孩當年才3歲。

面對尷尬局面,家長仍舊堅稱,小孩從1歲開始就迷戀《紅警OL》,並形成了穩定的消費習慣,持續了三年。
同樣的案例在抖音下也非常常見,在抖音直播推出未成年全額退款機制後,根據《2020年抖音未成年人保護透明度報告》過去11個月,抖音有超過63.5%的退款申請經證實確認為成年人冒充。而在相關投訴案例中,有**超過90%**的案例為成年人冒充未成年人申請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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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現在的平台而言,在長達兩年多對抗中,已經有了一套完備的審核機制,能夠有效防止成年人利用未成年退款機制佔便宜,乃至延伸出相關灰產。
但他們這套機制,攔得住成年人,卻防不住未成年人。
在眾多未成年人偷瞞家長充值、打賞的案例中,小孩繞開監控的方法有很多。
柳州13歲小男孩,趁母親忙於在醫院照顧父親,借“傳作業”的名義,刷走了父親幾天後做手術要用的13800多元;

面對人臉識別,江蘇11歲的男孩藉着給奶奶拍照,偷刷家中賣房款40萬用於打賞主播;

如需指紋解鎖,山東濟南的12歲男孩用膠帶複製了家長指紋後也能成功充值30萬元。
這也造就了2021年9月全國防沉迷系統升級後的一些梗。
“80歲老太凌晨5點,在王者峽谷用趙雲玩成了五殺”
“未成年玩家減少,60歲以上用户驟增”
互聯網控制未成年人上網的辦法有很多,如騰訊的成長守護平台,家長可以查詢孩子的登陸記錄,遠程禁玩,乃至可以看到孩子通過哪台設備,進行更詳盡的守護。但這一切都建立在家長還是有所作為的前提上。
而拋開相對更為強勢的平台,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費對其他個人造成了經濟損失,是否損失都應該由其他個體來進行承擔?家長在其中是否就完全無責任?
去年4月份,有13歲女生豪擲70萬在“設子圈”買畫。後被母親發現,要求畫師們全額退款。畫師全部白乾,家長強勢指責。
甚至不侷限在線上。地方新聞台上,有小孩偷拿家長錢,去小賣部買奧特曼卡片。產品全都撕開了,不管,要求退款。指責店主誘導消費,看到小孩花這麼多錢卻不阻止。
可店主明明問過了,小孩撒謊有什麼辦法?
再往下發展下去,把線上平台的罪狀全部都堆砌到線下商户身上。
“你家小孩吃烤串不給錢。”
“誰要你烤那麼香,這是在誘導小孩消費。”
“你家小孩説家長讓幫忙跑腿買的,現在來退款?”
“這是你們商家監管力度不夠,沒有發現未成人在非理性消費。”
而到底消費多少才算非理性呢?未成年的小孩多大才算有理性了呢?
難道真的和自由美利堅一樣制定法則:18歲以下小孩,哪怕17歲也算,單次消費1000元以下金額,即可享受零元購,損失由商家承擔。
目前相關情況在線上已成為現實。鹹魚搜索未成年人退款,已有專業為此提供未成年人信息的相關灰產。
我還寫過:
為什麼雪糕的價格越來越不平民化?
為什麼情色灰產都瞄上了閒魚?
在長沙找一份月薪5000的工作有多難?
散户做影視投資為什麼一定賺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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