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有關香港歷史與現實的幾個常見誤讀_風聞
记者白云怡-环球时报记者-2022-07-01 11:32
毫不意外,在香港迴歸25週年當天,英美等國反應強烈。但無論是約翰遜還是布林肯,他們的表態實際上都是基於如下幾個多年來被廣泛傳播的、有關香港歷史和現實的曲解和誤讀,而這些錯誤敍事在港內甚至內地也有不小的市場:
1. 一個最常見的曲解是,把《中英聯合聲明》當成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法律基礎和認受性來源,進而認為英國、美國等國“有資格”過問迴歸後香港的事務,並且可以以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為由向中國“追究違反國際協議”的責任。
但事實上這沒有法律依據。原基本法起草委員、我國基本法權威專家蕭蔚雲教授早在迴歸前就説過,“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法律依據是國家憲法。第一,中央根據憲法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中央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建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換一個角度,從常理上來推想,在當年整個中英談判過程中,中國政府一直把維護國家主權放在最高地位,怎麼可能會和英國簽訂協議,容許英國在香港迴歸後還繼續擁有法律依據來插手香港事務?英國根本沒有援引《中英聯合聲明》向中國發難的法律依據,更不要提美國和其他國家。
2. 另一個非常普遍的錯誤認知是,認為迴歸後的香港應繼續是一個受西方“特殊照顧和保護”的地方。
這點從1992年出台的《美國-香港政策法》和最近幾年美國國會通過的一系列聲稱意在維護香港的自治、人權等的法律就可見一斑。
這一敍事從本質上來説源於西方長期將香港當作一箇中國之外的“獨立政治實體”,並認為這個實體應繼續為西方世界服務,而西方世界則可以香港“保護人”的姿態質疑中央政府的對港政策。
但“香港是獨立政治實體”這一前提顯然就不成立。從法律上來説,香港的自治權來自於中央授予,而“高度自治”也不是“完全自治”。
3. 英美的所有論述其實也都隱含了這樣一種觀點:香港此前取得的所有成功“是英國人帶給香港的”,是源於英國人當年放任主義、不干預主義的管治方式。
這一敍事在香港內部也非常普遍,但實際上非常偏頗:它刻意忽略了殖民管治中種族壓迫、民族歧視和暴力統治的本質,本質上是殖民者對自己的一種美化。
4. 第四個非常對香港非常常見的誤讀是:民主發展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最重要的目標,甚至是唯一目標。在這一誤讀的基礎上,香港內部一些勢力打着“爭取民主”“違法達義”等口號,暴力衝擊香港政治體制,卻能得到西方的包庇和吹捧。
事實上,香港政治體制的首要目的是要維護國家利益、捍衞國家安全、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民主發展也是“一國兩制”的目標,但這不能妨礙其他更重要目標的實現。而香港的選制也並非孤立存在,而是“一國兩制”的一個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