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夫妻雙方共同生活,不要以性別去劃分婚姻中的責任、義務而給婚前婚後造成阻礙_風聞
♂丶灬晓淚-生命不止,思考不息!2022-07-05 19:38
【本文來自《男人根本就不該對部分女性的婚姻觀念指手畫腳》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也不知道是誰把非性別的社會問題套上性別。
反正對在彩禮、房車之類的男女婚姻的“配置”上最不重視,反而更重視兒女是否幸福的我國的嶺南(兩廣)、西南(比如重慶),不但不要高額禮金(正常情況下要幾萬辦婚禮酒席,收到的婚宴紅包給的也是新婚夫妻,婚宴的紅包隨禮的數額也只是酒席開銷在席位上的平均數),女方父母幫買新房的也不少。
在這樣的華南、西南地區,不會出現那種在主流上認為“我女兒嫁你家,你家得承擔房車等一切”、“我女兒嫁你家,是你家賺了要掏錢給彩禮”、”我家辦喜事是個賺錢的機會,從而賓客的隨禮紅包數額不能低“……這樣的想法和觀念,也不會出現父母參合兒女婚姻並以父母的要求為上的現象。
西南華南如此情況,要遠比全國很多地方正在用這些想法去物化女性和強調婚姻裏的性別標籤——要好得多。
(PS:別以”賺到了“的想法都去想着娶這些地方的女性!這想法很齷齪,也是在反向物化女性和拿性別標籤看待婚姻。這些地方是很重視自己的女兒的,在乎的是自己女兒是否幸福。如果自己女兒被男方欺負,絕對會站在自己女兒的一邊,不説找上門算賬,至少從此兩家成陌生人乃至仇家。)
婚姻本就是兩性共同結合生活,該強調的是兩性去同心同力共擔,而不是以性別去劃分”責任“和”義務“,更不該由此在婚前就有失偏頗地預置了偏向一方的責任和義務,從而往往阻礙了婚姻的成立。責任雖然是婚姻中的一大重要內容,但假如把婚姻全看做責任和條件,並把責任和條件計較得極為清楚,乃至為此不惜阻止、拆散小兩口的做法,本來就是悲哀和齷齪的。而你這種婚前就計算得失、責任和條件的想法,甚至不許對方反駁的立場,有何可自得的?!
當今這社會,多少男女因為房車彩禮之類的婚前就有失偏頗地預置了偏向一方的責任和義務事情,從而走向了婚前分手,更因此而對婚姻望而卻步和晚婚不婚啊!幾十年前的中國不這樣的。試問,這是誰造成的,表現得”佼佼者“的又是誰?我想,北京估計是沒資格自詡”自得“和“有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