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則立,不預則廢——實施戰略前置,要足智多謀_風聞
天地纳于心-2022-07-05 08:15
實施戰略前置,是落實依法決策,實施國家或地區發展戰略,推進城市科技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現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基礎工程。其中,構築科學決策諮詢研究與規劃體系,完善決策科學機制,是戰略前置的關鍵環節,不僅直接影響着科技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而且關係到城市發展戰略到位、政策落地。因此,遵循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基本規則和要求,對戰略、政策和規劃等重大問題給與前置性介入,對於規避決策的盲目性、風險性,提高科學性、可行性,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戰略前置的基礎條
**戰略前置是涉及重大的全局性戰略運籌與謀略的組成部分。所謂戰略前置,是指在一個國家、城市或地區在實施重大決策前,未雨綢繆,預先組織前瞻性、戰略性決策諮詢研究和發展規劃,將其研究成果貫穿實施、指導的全過程,以避免決策的隨意性。**事實證明,預則立,不預則廢。實施戰略前置,需要站在全局的戰略高度,觀察、分析與思考問題。依據國家或地區的稟賦資源與比較優勢,提升城市科技經濟與社會的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增強城市創新力與競爭力,加快實現決策科學化、民主化進程。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是實施戰略前置的基礎。城市創新發展、轉型發展等重大決策離不開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也離不開必要的戰略前置。因此,實施戰略前置對於實現科技經濟與社會的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
**實施戰略前置,必須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事實、尊重人民羣眾的首創精神。**做到集思廣益、足智多謀,謀定而動,充分發揮多學科、多領域、多層次的思想庫、智囊團在決策諮詢的作用,運用民主集中、多元一體的羣體+智慧,開拓視野,縱覽全局,為科學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從本土特色、稟賦資源和創新發展出發,按照科學的程序和方法,制定正確的戰略方案,判斷科學發展的規律,維護科學決策的標準,確保決策的可靠性和權威性,實現城市經濟、社會、科技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實施戰略前置,要心繫民眾,以民為本。城市科技經濟與社會發展是民生工程。**既然是民生工程,就要一心一意為民着想,為民服務,為民謀利。這就要求城市發展的戰略前置與重大決策,都必須“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廣泛傾聽人民羣眾的呼聲,認真解決與滿足人民羣眾的實際需要,堅定維護大多數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不能被少數人的利益所牽絆。要充分考慮廣大民眾的就業、醫療、教育、居住、交通、環保、消費、養老等基本需求,不斷提高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與生活品質。 **實施戰略前置,不能坐井觀天,臨陣磨槍。需要權衡利弊,走一步,看三步。**登高識遠,天地於心,以全球化視野與縱橫格局,充分考慮國內外發展的大趨勢,以及國家或地區經濟社會長期發展的需要。站在國家或地區發展戰略高度,實事求是,量力而行,客觀分析面臨的問題和所處的環境,不要為了短期利益、一時衝動而犧牲可持續發展。要通過對科技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短、中、長期發展進行全面謀劃,作出階段性、系統性與協調性安排。
**實施戰略前置,要構築決策科學體系,完善運行程序與機制。**目前,城市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已不是某個局部、範圍和單一要素就可以決定的。領導決策不知道國內外發展趨勢,以及一城一地在國家戰略及區域發展中的比較優勢及全局地位,就很難做出正確的決策。所以,要依法建立以決策系統、智囊系統、信息系統為系統平台的現代決策科學體系。加快推進傳統決策方式向科學決策方式的轉變,藉助“外腦”的智慧+大數據、人工智能輔助,以大戰略思維和系統觀念進行科學決策。
二、戰略前置的基本保障
實施戰略前置,是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重要體現,在具體實施和運作中需要注意以下若干方面: **制定運行規則,規範決策程序。**首先要依法制定基本決策程序和運行規制。實踐證實,違背科學決策程序與運行規制必然導致風險與懲罰。加快科技經濟與社會發展,一定要法規指導、智庫論證、規劃先行,切忌領導決策違背程序。要避免先建設後戰略、先規劃後研究、先項目後配套等顛三倒四的做法。對於拉動城市科技經濟發展的重大建設項目,要尊重科學、尊重專家、尊重事實,不可以長官意志、隨心所欲、拍腦袋瞎指揮。堅決杜絕脱離國情、忽視民生和違背科學程序的決策。其次,要注意重大項目過猶不及,避免為了一時的“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建設趕進度、項目趕工期、運營趕時間,導致建設質量、安全隱患、配套建設等令人堪憂。事實上,凡是違背科技經濟發展規律,一窩蜂、趕時髦的建設項目,總是火花四射“一溜煙”,開啓轟轟烈烈,其後冷冷清清。不僅留有後患,而且貽害無窮。
**發揮比較優勢,實施體制協調。**中國社會主義的比較優勢就是集中力量辦大事。因此,實施戰略前置,要依法規制,通過體制創新、政策創新的比較優勢,推進“府產學研資介”的戰略合作,搞好重大項目建設。徹底破解“推不動,舉不起、耗不住”的體制瓶頸,以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造成的老大難問題。一是要系統解決政府各部門與地方政府的利益糾葛,協調一致建立支持工程建設機制,引導地方政府項目與政府各部門共同參與建設,充分考慮地方政府的利益訴求。二是要有效解決項目建設涉及的一系列問題。目前,涉及項目建設的微觀利益方的要求越來越多,建設成本越來越高。要全面解決地區建設帶來的日益嚴重的社會、經濟矛盾和利益糾葛問題,政府部門要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加大政策性引導,積極配合、同心協力。同時,要嚴格規範權力,防止權力越位。
**依託先進理念,構築系統高點。**非系統、瞎折騰、胡拼湊的規劃是依法決策、實施戰略前置,加快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大敵。面對複雜的國內外形勢與科技經濟轉型期的焦慮,尤其是需要一個科學引領城市未來發展的先進理念、指導思想與系統規劃,一套適應城市發展的戰略定位、發展路徑、獨有模式、建設重點、保障措施等,就項目議項目、就建設論建設、就當下看未來,就不可能按照國際視野、世界標準和本土特色,站在建設幸福宜居現代化城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與高質量發展的高度,將建設項目納入城市戰略與民心工程。就必然捉襟見肘、破綻百出。 實踐證實,所以城市發展出現諸多棘手問題,主要是缺乏戰略思維、先進理念和系統發展觀,沒有綜合性、配套性規劃,各部門為政績而項目,並背離無縫銜接的原則獨自開發建設。一些重大項目因為部門利益、條塊分割,缺三少四,最後不是淪落為 “斷鏈工程”、“鬍子工程”,就是腐敗工程。目前我國的城市法規體系、規劃模式尚不完善。主要問題是對系統規劃論證不足,研究深度不夠,而且隨意變更,缺乏系統性、穩定性、可靠性和約束性。由此產生的結果是,規劃設計的關鍵節點考慮不周,與其他系統設計的鏈接不夠,等等。從而難以實現系統對接、資源共享,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全域發展的系統功能和整體效率的發揮。
**加大系統協調,推進利益整合。**在城市科技經濟與社會發展方面,實施戰略前置,關鍵的環節之一,是要通過依法建立完善的系統管理體制,協調解決政府主導的公益性與市場化的利益關係與結構性矛盾。進一步通過體制創新與管理改革,統籌抓好系統一體化體系建設,尤其是要抓好地方之間、部門之間、城鄉之間的合作機制建設,推動各個部門及地方利益之間的有效整合,由“肩並肩、背靠背”,變為“心貼心、手拉手”。為此,要全面系統地解決 “五龍治水”、自立家門、自説自話,自謀利益等現象;要統籌考慮,將城市就業、生態環保、旅遊文化、產業佈局、醫療衞生、養老、教育、社區建設等納入科技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之中。
**完善法規配套,加快政策落地。**首先,要完善政策法規、評估標準,補齊缺口。如城市戰略決策,要包括規劃、建設、運營、安全保障、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資源開發利用、管理體制,空間佈局、投融資、法律責任等集合性研究,還要形成相關政策法規的配套等;其次,政策措施要進一步細化落實,如預留地控制落實,項目資金來源落實、投融資平台落實,產業鏈接配套落實,民生工程落實,等等。同時,通過一系列配套完善的政策體系與精細化措施,保證實施戰略前置的政策保障具有可靠性、約束力。
**建立科學評估體系,強化全程監管。**構築大數據、網絡化、全覆蓋的規劃、建設、運營等全程的投資監管體系,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健全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一是完善投資系統監管流程。明確項目規劃、建設、運營和管理的責任主體、監管目標,規範相關部門的行為,形成有效銜接、職責清晰、操作透明、責權匹配的監管機制。二是規範投資監管標準。制定涵蓋規劃、建設、運營和管理各環節、指導操作的技術和管理標準。制定系統完整的、針對性的投資評價標準。三是建立發展規劃、投資監管評估機構。成立依據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進行系統評估、綜合評價的專門機構,對發展規劃、項目投資提供專業性指導和統一的評估服務。四是完善依法追究機制,對非理性違規決策、違規評審、違規建設等違法違規行為,實施終身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