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破年輕人的焦慮,以及當前社會發展困局_風聞
随风人-2022-07-12 17:09
【本文來自《社會應當降低年輕人的焦慮,福利體系適度向年輕人傾斜也是值得探討的》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三招破當前困局:
第一:國家成立價格法,從硬性指標確立各行業的最低利潤,低於這個最低利潤即為不正當競爭,提高各行業利潤讓其在減少商品銷售數量的情況下還能保持穩定,有足夠利潤使其可以增加員工數量提升就業!
第二:對於網絡平台銷售,必須在所售商品中增加百分之6個點的税收補貼給購買者所在地的財政以作為當地消費者的消費被異地截胡。換句話説,沿海城市截胡了大量的中小城市消費者讓其財政外流,就業外流,人才外流等等。
第三:房屋作為消耗品應該讓其有規則的貶值,房屋不應該也不是貨幣的儲存池,反之房價會越來越高讓後來者苦不堪言,因為房產作為商業承載地也因為房價高而推高房屋租金,繼而讓商業環境紊亂,這裏不仔細説明,,貶值的規則為:房屋的價格應該是個綜合計算得出的結果,單位地價價格×開發商係數(房屋造型,綠化,公共配套,等的綜合分)×政府評估係數(地段,商業配套服務,該區發展潛力)。比如單位地價5000*5.8*1 即房價為29000每平米。重點是政府評估係數,後面的1是每年要貶值0.01的,貶值期限是30年,也就是無論房屋30年後是什麼價格,當房屋被拆遷或者售出,價格為30年後的價格×0.7。 如5年後賣出,即五年後房屋的價格×0.95即為成交價格。門面房租賃也可以按這個標準來定租金價格,老舊房屋拆遷也可以按這個公式來提供補貼標準。 一句話,房屋作為承載商業交易,貨幣投資,居住屬性,不可能是一個野蠻的定價模式來左右經濟,綁架經濟!
第三條運用的好,即可打破二環的破房子比四環的全新房更值錢的困局,房價只能賬不能跌的困局,房屋拆遷時因價高而拆不掉的困局,開發商係數裏面也可以增加變量,比如小區維護不善,該係數也可以設置為變量,比如小區環境,公共配到得不到修繕,小區物業服務差都能在變量中得到體現。
最後,盼望能看懂的朋友可以轉發,裏面探討的東西還有很多。以後有機會可以深入細談。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