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交通那麼落後,田賦又那麼重,政府如何才能把糧食收上去?_風聞
浩然文史-浩然文史官方账号-全博士团队创办的文史科普自媒体2022-07-14 10:14

田賦,是我國封建社會的一項重要税收來源,有着長達兩千多年的歷史。田賦是古代國家的生命,對中華文明的孕育、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乃至直到2006年時我國才正式廢除。田賦的主要形式是米麥等實物,因此田賦的徵收一直以來都是國家的重要任務。那田賦如何徵收?徵收的效果怎麼樣?這直接就決定了國家税收的多少。由於田賦的歷史比較悠久,我們今天就單説説明朝田賦是如何徵收的。
一、由糧長代徵
明代最低一級的行政區劃是縣(一般州),而繳納税糧的基本都是農民,所以農民的任務就是將糧食交到縣裏。按道理講,一個縣的税糧應當由縣官負責,但事實上卻行不通。因為一個縣太大了,而明代各衙門的行政人員編制又出奇的少。,這就註定了税糧不是由縣官直接徵收的,而是委任別人代勞。

縣官
秦漢以來,税糧的徵收一般都是由政府委任的吏來執行的。這些吏都是國家承認的“公務員”,他們代表的是國家的權力,權力也不小。中唐以降,地主勢力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而政府在基層的權力卻在萎縮,税糧的徵收逐漸由“民”代替“官”來執行了。
1368年,朱元璋建立了大明,萬物待新,整個國家都處於一個相對比較混亂的狀態,當時民間的税糧主要由攬納户上交。那什麼是攬納户呢?税糧應當由民户親自上交,但是民户有的不認識路,有的嫌遠,有的不懂繳納税則,他們常常會讓別人代勞(也有被動的代勞),而這些替人繳納税糧的人(户)就叫“攬納户”。
攬納户絕對不是慈善家,他們是要收取酬勞的,也就是手續費。手續費一般很高,甚至要超過民户所要繳納的正税。不僅如此,有的攬納户甚至還會私自侵吞民户的税糧,拒不繳納官府。攬納户並不是明朝規定的收糧人員,他們往往肆意妄為,侵害小民利益。攬納户基本都是大户、地主,民户對此也是敢怒不敢言,難以維權。

朱元璋以農民起家,自幼便受到了大地主的各種剝削、傷害,他能夠深刻地瞭解小民水深火熱的生活。朱元璋即位後便對這種制度進行了改革,不久便推行了糧長制。
朱元璋規定,每繳納税糧一萬石的地方就設立一個糧區,每個糧區再配備一位糧長,糧長往往由大户充當。每年7月20日前,由官吏率領糧長進京面聖,一邊聆聽皇帝的聖諭,一邊領回一種勘合文冊。糧長等地方首領需要依據這種勘合對小民進行徵糧。糧食徵收上來後,再由糧長領頭,率領數百數千民眾將糧食運往指定的位置。在此期間,禁止糧長敲詐勒索、欺壓小民。
朱元璋一手創立了糧長制度,並將這種制度規範化,明律中經常能夠看到欺壓小民的糧長受到極重刑罰的案例。雖然糧長制度也有很多弊端,但相對於原先的徵收方式確實有所進步。

朱元璋
二、由里長和甲長代徵
正如前文所説的那樣,縣作為最低一級的行政區劃太大了,縣官又是一個“萬能官”,政治、經濟、司法等所有的領域都要由縣官決策,所以在縣以下再建一個組織是非常有必要的,於是明朝就建立了裏甲制度。
所謂裏甲制度,就是將110户“圈定”起來作為一里,其中最最富有的十户充當里長,剩下的100户分為十個甲,每户都是甲首。當然一里絕不止110户,還包含一些無法承擔賦役的户。簡單來説,就是將110户分為10個單元,每個單元是11户,每年派出一個單元(11户)對他們這個裏進行徵税。在這一年中,這11户就是領導,其中最大的領導就是里長户。

裏甲制
那如何徵糧呢?先由縣官把徵糧的數額攤派下去,其中規定好每個裏要徵多少,又規定裏中的每户徵多少,最後由當年值班的11户負責,分別對一里內其他99户催徵税糧。如果徵收的錢糧不夠,或者有的家庭逃亡了導致數量缺少,將由值班的11户負責,具體是11户補上還是全裏補上並沒有規定,反正縣官只看最後的結果。對於設有糧長的部分地區,則先由糧長負總責,糧長去催促值班的11户,再由這11户去催剩下的99户。這樣,從下到上就能把糧食徵收上來了。
看得出來,裏甲制度是明朝一項非常重要的基層組織、户籍、賦役制度,裏甲長的責任也非常廣泛,凡涉基層以下的事務基本都與這個制度有關。

三、由民户自己上繳
由民户自己上繳田賦的情況是一直都存在的,因為田賦的主要形式是米麥,這些都產生於民。官府指定收税的地方,再由民户自己送過去,田賦的徵收也就完成了。這沒有什麼好講的,我們主要説説張居正改革後的繳納方式。
眾所周知,田賦的主要形式是實物。但是米麥等實物運輸起來十分麻煩,而且也需要一定的貯藏手段,官府有時候並不想要這些,於是就令民户改交絹、絲等其他物品,這被稱為“折色”。在商品經濟發展的明朝,白銀被大量使用,白銀逐漸充當起了市場上的一般等價物,用白銀幾乎可以買到所有的東西,慢慢的,有些地方就開始用白銀代替米麥等實物,並且範圍越來越廣。
萬曆初年,張居正秉政,明神宗都對他恭敬萬分。張居正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他看到了田賦折銀的趨勢。於是,在萬曆年間的時候,張居正正式在全國推行了一條鞭法。一條鞭法的內容很多,其中有一條便是田賦徵銀(江南等富饒地區除外,不折銀,依然徵糧)。

張居正
比方説,原先一個地主需要繳納4石糧食,現在只需要繳納1兩白銀就可以了。田賦折銀的推行帶來了繳納方式的變革。原先由糧長、裏甲長代徵田賦的方式逐漸沒落了,人們完全可以把銀子揣在口袋裏自己去交。於是,一種叫“自封投櫃”的繳納方式流行開來了。
田賦折銀時,政府會計算好每省、每州、每縣需要繳納的白銀數,再由縣官下發到每裏每户,每户會有一個單子,可以稱為“易知由單”,單子上面清楚地寫着每户應當繳納的數額。民户確定數額後,用一張紙包上要繳納的銀子,投到官府指定的櫃子裏。包銀的紙上會寫上該户所在的裏甲組織、姓名、銀兩數等明細,櫃子旁邊也有專門的人看管,他們負責櫃子的安全和税糧的勘合。

税單
文史君説
明代國家的行政區劃僅僅到縣,裏甲制不是正式的行政區劃,但國家卻可以通過裏甲制實現對基層社會的治理。就整個古代而言,行政區的規劃和官員的設置遠遠比不上當代,這也造成了現代治理成本的巨幅增加。從這個方面看,我們完全可以從古代尋找靈感。
參考文獻
唐文基:《明代賦役制度》,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
欒成顯:《明代黃冊制度》,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8年。
(作者:浩然文史·士為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