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高德平台打車遇車禍身亡,涉事網約車疑似無證上路_風聞
新行情-2022-07-17 23:49
鄭州女大學生蘇玉玲發的最後一條微博永遠停留在了6月25日下午。
6月26日,不幸發生,蘇玉玲乘坐由高德打車平台派發給“有象約車”的網約車時遇車禍去世,同車人員2人重傷2人輕傷。
車禍發生後,蘇玉玲的家人悲痛萬分。
去世學生的哥哥蘇先生表示,妹妹乘坐的網約車沒有任何相關證件,屬於違法上路,違法載客,在車禍發生時還超速行駛。
7月15日,蘇玉玲的哥哥蘇玉強在微博發文中質疑:此次出事故的網約車是如何在沒有任何相關證件的情況下通過層層審核來上路經營的?還是説他們公司根本沒有任何審核程序,不管有沒有相關證件和資質就可以從事網約車營運?

蘇玉強告訴記者,前幾天找高德方面溝通,高德方面表示讓“有象出行”對接,高德方不出面,它們僅負責抽成而不審核。涉事網約車司機證件審核工作不屬於高德方。
“事故發生至今已經20多天了,妹妹的遺體目前還在太平間,希望高德這麼大的平台至少把問題先儘快解決了,讓妹妹入土為安。”蘇玉強説到。
對於該事件,網友議論紛紛:網約車平台派發無證網約車,致事故發生,存在過錯嗎?這起事故誰該負主要責任?
7月16日下午,有象約車首先在微博發佈了“關於重型自卸貨車闖紅燈導致交通傷亡事故的説明”,如下:
從上述聲明可以發現幾個關鍵信息, 第一,有象約車平台駕駛員徐某駕駛小型轎車搭乘乘客,與劉某駕駛的重型自卸貨車撞擊,發生交通事故。
車禍起因是,劉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未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闖紅燈),並且車輛超過核定的載質量,駕駛員有打接聽手持電話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車禍原因都是經過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認定的,劉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小型轎車正常駕駛,駕駛員徐某對此次事故無責任。
事發後,肇事方重型自卸貨車駕駛員劉某及其所在公司拒絕履行相關責任,有象出行先行墊付了傷者的醫療救治費用及死者的喪葬費用。
然而對於此次事故中,“有象出行”方面對於“涉事網約車沒有通過任何安全培訓和監管的車輛,司機屬於無證上路”一事未作任何回應。
7月16日晚,高德打車發佈關於重型自卸貨車闖紅燈致司乘傷亡事件的説明 。聲明中提到,經交警支隊認定,重型自卸貨車負事故全部責任。在肇事方重型貨車拒絕履行相關責任的情況下,專項工作組先行墊付了傷者的醫療救治費用及死者的喪葬費用。
根據2016年公佈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須持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此外,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並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範、安全運營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和日常教育;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這種聚合平台下打車的確存在監管難和出事後責任界定難的問題。報道稱,“有象約車”的“正式員工”只有少數幾人,對網約車司機的管理難以面面俱到,對網約車司機證件審核環節更是難以把關。
山東温納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小寒表示,網約車是新興的運輸方式,但其屬於旅客運輸的範疇,由此產生的違約爭議應屬於運輸合同糾紛,此事雖然存在運輸合同違約和交通事故侵權同時的情形,但在法律責任中,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提出相應訴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