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爆頭後突然復活了,是拉去繼續火化還是補槍再火化?丨輕武專欄_風聞
军武次位面-军武次位面官方账号-专注于高品质的趣味军事科普,打造男人最爱看的频道2022-07-18 20:21

槍斃後復活咋整?
大家好,我是頭像機槍一樣禿禿禿禿的排稿少女夢小二
死刑是現代刑罰體系中最為嚴厲的刑罰方法,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殺人償命”的説法,目前我國對死刑也是持“保留死刑、嚴格控制”的態度,對犯有故意殺人、綁架、搶劫、強姦、販毒等嚴重罪行的,都有可能判處死刑。

▲當年的槍斃死刑照片,現在死刑已大多改為注射死刑
而槍決一直是我國刑罰體系中執行死刑的一種主要方式,在對犯人執行完槍決之後,會將其屍體送到火化場進行火化,但是問題來了:如果已經槍斃了的犯人,到了火化場突然又“復活”了,該怎麼辦?

是直接繼續火化,還是補上幾槍再火化,又或是一槍未死説明犯人命不該絕,搶救後原地釋放?
在我國歷史上,真有被槍斃之後又“復活”的,還不止一個。
1983年,黑龍江方正縣出生了一個美人胚子名叫畢麗梅,雖然長相出眾,但是從小不好好學習,高中沒讀完就輟學了,後來在2003年父母湊錢給她開了一家髮廊,希望她能就此過上安穩日子。

但是畢麗梅卻一直想着傍大款,首先瞄準的目標就是來店裏剪頭髮的一個叫蔣來義的帥小夥,畢麗梅誤以為對方是個富二代,而蔣來義也將錯就錯地打腫臉裝起了富少,聲稱自己名下有一家公司。
但實際上蔣來義就是個剛畢業的哲學系大學生,現在在一家小公司裏當文員。在和畢麗梅談戀愛期間,蔣來義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積蓄,最後富少的假身份也被拆穿了,而畢麗梅則找到了新的目標,一個真正的大款金萬元。

然而不甘心的蔣來義多次向畢麗梅索要分手費,也就是戀愛期間蔣來義對畢麗梅花過的錢,畢麗梅為了甩掉蔣來義這個糾纏的前男友,就對其動了殺心。
於是在2004年6月的一天,畢麗梅假借和好的名義邀請蔣來義去爬山,當兩個人爬到山頂氣喘吁吁的時候,畢麗梅遞給蔣來義一瓶事先下了毒的飲料,將其毒死後又推落山崖。

2005年4月1日,年僅22歲的畢麗梅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在行刑場被法警對着腦袋開了一槍後,子彈貫穿頭部從嘴裏鑽穿出來,經過法醫驗證已經死亡,畢麗梅的“屍體”被拉往火葬場準備火化。
然而在即將火化的時候,畢麗梅竟然恢復了意識,嘴巴里還在嘟囔着什麼,經過法醫鑑定,執行槍決時的那顆子彈只是斜着射入了腦枕骨,並沒有傷及腦動脈,而畢麗梅此前也只是昏死過去了。

▲此為示意圖
這場面讓在場的法警也沒見過呀!被爆頭了竟然還能活下來!對於如何處置畢麗梅,當時犯人家屬和被害人家屬之間就起了爭執,畢麗梅的父母認為“自古死犯,一刀折罪”,畢麗梅已經捱過一槍,沒死就説明老天爺認為她命不該絕。
但這種説法在法律層面肯定是不起一點作用的,捱了一槍沒死只能説明死刑還未執行完畢,需要繼續執行。於是在請示上級法院後,法警對畢麗梅繼續執行死刑。據説為了減輕她的痛苦,法警當時是偽裝成醫生後上去補了兩槍,然後繼續進行火化。

像這種送到火葬場才發現人沒死的不止這一例。早在1980年的內蒙古就有一個叫段樹江的殺人犯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後,在刑場身後兩彈都沒死,這兩顆子彈從段樹江的右後胸進、左前胸出,直接打穿了胸部兩槍,當時在場的法警和檢察都已經確定段樹江已經死亡,甚至還拍了照作為檔案留存。

結果在把“屍體”拉到火化場時,段樹江“復活”了,直接給法警嚇懵了,在請示了領導和上級法院後,當天就做通了段犯家屬的思想工作,在當天下午一點左右,在火化場附近找了片空地,給段樹江又補了三槍,然後交由其親屬繼續進行火化。

所以,在我國死刑犯要是在被槍斃後“復活”了,是不能“大難不死,必有後福”的,只會“大難不死,再來兩槍”。確定死刑已經執行完畢才能進行火化,這樣做符合行刑程序,也符合人道主義,否則把還沒死全的人直接火化實在太過殘忍。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都是法警要發現犯人“復活”了,一般情況下執行死刑後會有法醫、法警確認死亡,出錯的概率很低。但是有時候“天意”這種東西真是説不準。

在1910年墨西哥鬧革命的時候,有一個叫温塞斯勞的勤雜工也跟着一起革命,結果在1915年的時候被捕了,不經審判直接拉去槍斃。

當時墨西哥政府的行刑隊是由8-9人組成的,這羣人在行刑時同時對着犯人齊射,這還沒完,最後還會有一名軍官上前再瞄準頭部補上一槍,這樣一輪下來,根本沒有人能活下來。

但是,温塞斯勞就活下來了。他被槍斃的時候先被行刑隊打成了篩子,而後倒在自己的血泊裏又被在腦袋上來了一槍,但即便這樣他都沒有死亡,甚至還有意識。
在行刑隊走遠之後,温塞斯勞從地上爬起來,拖着身中9槍的身體爬到了三個街區外的一個教堂裏,在那裏得到了治療並最終康復,除了因為臉上捱了一槍毀容外,温塞斯勞在被槍斃後不僅“復活”了而且活到了85歲!

温塞斯勞能夠存活下來相當幸運,但凡行刑隊後來再回來看了一眼,必然會繼續補槍直到死透。但也有因為犯人多次“復活”而最終放棄執行死刑的,這種人屬於上帝給了復活幣的。
1801年,有一個叫約瑟夫·塞繆爾的英國人,因為犯了搶劫罪被流放到英國的罪犯集中地:澳大利亞的新南威爾士,結果約瑟夫·塞繆爾夥同一羣獄友在澳大利亞又幹了一票入室搶劫。
被捕後,約瑟夫·塞繆爾還挺誠實,對入室搶劫的事情供認不諱。但是説他還殺了一名警察卻死活不認。不過在1803年9月26日,約瑟夫·塞繆爾還是被判處死刑,和他的同夥們一起被拉去執行絞刑。

當時在場有幾百名老百姓看着,約瑟夫·塞繆爾的同夥們沒幾下就被絞死了,但絞他的絞繩卻直接在快把他勒死的時候斷了,還把他腳踝給摔扭了!
不信邪的劊子手又給約瑟夫·塞繆爾換了條新繩子,結果這次牢牢套在脖子上的繩子卻溜了出來,約瑟夫又摔到地上。這時候人羣已經開始起鬨,覺得約瑟夫命不該絕應該就地釋放。但是劊子手不服又嘗試了第三次,這次絞繩又離奇的斷了,劊子手也服了。

最後,在場的一名警察看不下去了,命令暫停處決,自己騎車去請示州長。州長來到了處決現場,在確定絞繩沒被動過手腳後,覺得這是上帝的旨意約瑟夫命不該死,於是就免了死罪,改判無期徒刑。

吊不死人這種離大譜的事情在英國本土也發生過,1885年有個叫約翰·“巴巴科姆”·李的職業小偷,被人認為謀殺了他的僱主,但是作為曾經的一名皇家海軍,約翰死活不認並表示自己是個堂堂正正的小偷。

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是約翰也確實解釋不清楚胳膊上來歷不明的傷口,於是就在監獄裏被執行了絞刑,結果絞了三次都沒死!最終也被改判為無期徒刑,而且在獄中一直向內政大臣請願,在1905年還真就被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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