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霸鬥爭,太空已是關鍵域_風聞
天地行正-2022-07-19 18:39
以前,誰控制了遠洋,誰就能控制眾多他國近海和沿海陸域,甚至全域。以後,當人類的主繁衍基地尚在地面時,誰控制了環地太空軌道,誰就能控制人類在遠近太空的活動,並對眾多他國安全構成重大威脅。這是8年前筆者的分析。
現在,大國軍備競爭的主賽場,已轉至近地天域,這不以我方意志為轉移,這是霸國統卝治層因侵略本性,必然會強加給我們的。霸國星鏈工程就是霸國軍方精心策劃和準備後,奪取近地衞星軌道軍事霸權的重大戰略行動。目前霸國與我方在軌衞星數量對比為5千比5百,且霸國星鏈規模還在快速擴張,對此我們應予高度警惕,及時採取有效反制措施。
霸國的星鏈工程計劃,將於2027年前在近地太空軌道佈置4萬多顆衞星,現已發送入軌約2千顆,並計劃在未來15個月內,使這一數目達超4200顆。該星鏈名義上是民用的,但明顯是霸國軍方參與甚至主導的項目。霸國星鏈已在俄烏軍事衝突中給俄方造成很大卝麻煩。而且該星鏈有幾顆星曾對我中國空間站進行模擬攻擊、騷擾和威脅。霸國星鏈工程已佈署衞星,大多是僅具立體遠程通訊和圖像信息傳遞、測控目標三維位置、攝像併發送圖像信息,等簡單功能的低成本衞星,這很可能是霸國有關方綜合權衡、精心選擇的星鏈建設策略。一個國家擁有的衞星羣體,不僅總的綜合功能是重要的,而且衞星總數也是重要的戰略因素,詳見後析。目前霸國除了星鏈外,另有約3千顆在軌衞星。而我國的在軌衞星總數僅約500顆,且星鏈工程建設尚未正式展開。
霸國的星鏈系統,會有很多條不同運行高度和方向的星鏈,實際形成佈滿近地天基軌道的動態星網,但戰時可以前赴後繼地,將全部衞星陸續調移補充至,可支援戰區作戰的,各層各向飛行或同步定懸衞星軌道。
人造地球衞星大多都有軍民兩用性。尤其在地、空(大氣層域)、天(太空)立體遠程通訊和圖像信息傳遞、測控標的物三維位置、攝像併發送圖像信息,及其它多類物理學觀測,包括氣象觀測等方面,衞星都正在或可能會直接用於軍事。“太空非軍事化”內涵,對於人造太空飛行器而言,實際已僅限於防止飛行器有敵意地直接被損害或直接施加損害予別國資產和人。但是這方面的國際條約,在大國間暴發直接大規模軍事衝突時,很可能不會被霸國及其隨從國遵守,因為他們的侵略本性幾乎沒有道德底線。霸國已成立了太空軍,並宣稱必要時會在太空行使武力。安理會五常也都已有不同程度的太空動武能力。
人造衞星對軍事戰略和戰術有重要意義,以至於現代大國間戰爭,如果任一方失去衞星的支持,就大概率會處於被動挨打的狀態。而由後續將談及的,在戰爭進行中,可能出現“單方有星”局面,可以看到:衞星對戰爭雙方戰力對比的潛在影響,不僅與雙方各自所擁衞星羣體總的綜合功能高低對比有關,還與雙方各自所擁衞星數量對比有關。這可舉個簡化例況來説明:設若戰前雙方各自所擁衞星羣體總的綜合功能相當,且雙方總的綜合戰力相當,但擁星數量有很大差異,則戰前擁星總數多很多的一方,戰爭勝算較大,其原因是戰爭雙方會互相損毀敵星,最終大概率會使上述擁星多很多的一方,獲得“單方有星優勢”。
現代大國間若發生直接大戰,雙方所擁衞星都可以前赴後繼地,陸續調移補充至,恆懸或反覆經過戰區上方飛行的,各層各向衞星軌道,且雙方很可能都相對地,首先試圖儘快盡毀敵星,而終獲“單方有星優勢”者,戰爭勝算較大。一方是否能終獲“單方有星優勢”,與該方戰前擁星總數、損毀敵星的速度能力、補送本方新星入軌的速度能力,這“三項因素”有關。一方據“單方有星優勢”後,可憑此進一步打擊對方損毀敵星和補發本方新星入軌的能力,及其它軍事能力,從而將戰爭優勢一直維持或擴大下去,所以戰爭勝算較大。實際戰爭中,若一方衞星總數降至約50顆或更少,就很可能會基本喪失衞星支持作戰的系統能力,陷入越來越被動的狀況。
補充一點:人造衞星本身也是天域撞擊武器,可用於戰時主動兑毀敵星,甚至可攔截彈道導彈,這也是擁有低成本衞星佔比較多,且衞星總數較多方的一種潛在戰力優勢。
為進一步分析交戰雙方爭奪最終“單方有星優勢”,與上述“三項因素”的關係,不妨舉個抽象簡化的例題:假設戰前A方與B方相比,僅在衞星數量上有很大差異,但總的涉戰綜合能力和條件基本相當,包括各自所擁衞星羣體總的綜合能力也基本相當(即一方擁星總數多很多,但單星平均能力較低)。更具體些的簡設:A方和B方分別有3千和1萬顆可直接助戰的衞星;雙方各有較多套可攻星導彈系統,雙方損毀敵星的能力,都是平均每小時500顆;雙方補送本方新星入軌的能力,都是平均每小時50顆。那麼,可以計算出,開戰約6小時又33.3分鐘後,A方只剩約50顆衞星,基本喪失衞星支持作戰的系統能力,而B方即使在這6個多小時裏,未送新星入軌,也會剩約6722顆衞星,從而獲“單方有星優勢”,戰爭勝算很大。
當然,實際情況複雜很多,比如,距戰區較近的大陸國家,損毀與戰區直接相關的敵星較便捷;又如,擁星較少的國家,會準備較多的可攻星導彈系統,等等。但無論如何,戰爭雙方擁星總數相對懸殊程度,對最終獲得“單方有星優勢”概率的重要影響是存在的。
我中國也有星鏈工程計劃,但尚未大量發送衞星入軌,因為在等待效價比更高的5G通訊星鏈衞星,開發和試用成熟。但是基於上述有關“單方有星優勢”爭奪考量,我方宜考量用適量低成本衞星加速星鏈建設。我方宜兼顧衞星在軌利用和維護系統、防空天導彈系統、快補新星入軌系統,在國防安全方面的效費比,求取這三個系統的最優規模匹配,並據國防相關形勢變化,及時補足這三個系統的規模和能力建設,防範霸國獲得奪取戰時“單方有星優勢”的潛在可能性。我方作這方面的計劃和實施時,宜將霸國追隨國的能力及其發展也考量在內。
作為民用結合國防需要的星鏈工程,從綜合效費比來看,展開適宜的大規模建設,值得重視。可考量採用適宜比數的較低功能衞星組鏈組網。我方宜及時充分應對新出現的確鑿安全威脅,但不受霸國施放的有關軍事虛假信息誤導,杜絕不必要的花費。宜研究在星鏈中混夾“疑兵之星”的適宜性,若有益則適時適量採用。“疑兵之星”即在星鏈中,隨機夾帶發送入軌的衞星高仿真模型,僅具簡單的在軌保持能力,以及主動兑毀附近敵星的能力,戰時敵方需費同樣多的時間和成本,損毀我方“疑兵之星”。“疑兵之星”可起到保護我方真衞星安全的作用,也可在戰時以低成本模型星主動兑毀高成本敵星,還可在我方真衞星資產暫時缺乏時,用以迷惑敵方。我方以後可用適量5G通訊星鏈衞星成熟品,適時據實際需要,逐步替換部分或全部先前發送入軌的,低成本衞星和“疑兵之星”。
在及時採取國防安全太空工程的同時,為了控制太空軍備競賽,節省近地天基軌道空間資源,保護近地天域環境,我方宜發起談判,倡議各國在建和備建的星鏈工程有關資產,都有償轉讓給聯合國有關組織管理和運營,供各國平等有償使用。雖然霸國統 治層出於帝主義本性,大概率不會同意這個倡議,但我方可因此站在道德至髙點,利於推進我方星鏈工程建設。
霸國軍隊首領米利,多次宣稱我中方在2027年,會具備收復我國東南某島的軍事能力。眾所周知,霸國統 治層習慣説反話,以誤導別人,比如當他們説別國在威脅霸國或地區安全時,實際是他們自己已經或想要威脅別國或地區安全,如此等等,不勝枚舉。米利説的這個2027年變局時間,與霸國星鏈工程完成時間相同,這很可能不是巧合,而是反映出該國軍方認為在2027年,該國星鏈加上其它暗備的配合詭招,可使霸國有很大把握打贏西太和東亞戰爭,所以想給我中方一個誤導暗示,試圖使我方覺得,到2027年,霸國就沒信心軍事介入我國東南某島的有關衝突了,藉以麻痺我方,誘導我方不要在2027年前動武。若果如此,這意味着霸國在2027年或稍前數年,很可能安排我國東南某島當局搞法理分離,挑起西太戰爭。霸國軍方的計劃一般會留有餘地,估計他們認為,到2025年他們就基本有把握打贏西太戰爭。
最近東倭國正抓緊修改其和平憲法第九條不對外發動戰爭的原則,東倭這波修憲動作進展順而快。看來這次霸國當局真的決心解除東倭較多軍事束縛了。這可能也與米利説的2027年變局有關。霸國統 治層想在歐亞和西太打仗,最缺的是肯用命的人,故其在東歐花大代價和心機抓牢了烏克蘭,在亞太則打算動用東倭。若將霸國和東倭近來動向,結合北約戰略宣示將中國視為戚脅(敵人的代稱),以及俄烏衝突形勢來看,很可能霸國統 治層是在認真準備西太和東亞的大戰了。有跡象顯示,霸國當局可能計劃先用東倭打前鋒,五眼國和歐盟湊武器和物資作後援的方式,開啓較大規模戰事(其可能計劃的導火事端和時間,見上段所述)。我們須記住:霸國民 主黨是當今最好戰的組織,其好戰性甚至超過同國的共和黨。當然,霸國若發動戰爭,作決定的是其幕後統 治層。
我方在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前景的同時,應切實做好打仗準備,包括爭奪戰時“單方有星優勢”方面有關能力的準備。我們備戰越充分,戰爭避免或推遲的可能性越大。
另外,我方宜適時公開宣示:如果霸國的隨從國與我方戰爭時,損毀我方衞星,且在任何相關戰爭行動中,得到霸國及其別的隨從國衞星的支持,則我方也將損毀涉戰敵對衞星所屬各國的,所有對我方具有威脅的衞星。
如果東倭修改憲法第九條不戰原則,或者表面未作前述修憲,但實際上在切實整軍擴武備戰,則我方宜果斷與俄朝磋商,建立軍事聯盟,共同應對三方受到來自霸國及其追隨國的挑戰,並配合進行周密備戰。1加1加1,遠大於三。由於是正義的結盟,相信國際正義力量會理解和支持。若霸國或東倭挑起戰爭,中俄朝可聯手打擊侵略者,徹底清算霸國和東倭的新賬舊債,同時,團結全球受霸國壓迫和剝削的國家,組建國際反霸聯盟,推 翻霸國壓迫,解構國際霸權體 系,建立公正、民 主、和平,以及高效治理和促進繁榮的國際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