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發生在我們身邊的金融風波——從河南村鎮銀行事件想到的_風聞
笔意云岚-B站知乎同名2022-07-19 01:40
最近發生了“河南省村鎮銀行”事件,很多朋友試圖扒開其中的內幕。目前事件還未結束,我們不妨持續觀察。實際上,回望歷史,很多相似的事件早就發生過了,就在世紀之交,就曾經有過一場類似的金融風波。
那就是農村合作基金會擠兑風波。
其實農村合作基金會,已經可以算作一個歷史概念了。它是在上個世紀8090年代,在我國廣大鄉鎮農村進行的一場規模浩大的內部融資嘗試。那時正是改革開放初期,很多地方剛剛完成集體公社改制,一些農民想擴大生產或者搞點特種經營,需要啓動資金,可那個時候大家都不富裕,找親戚朋友借錢很難,到銀行去貸款,一方面手裏也沒有什麼能拿來當抵押物的,獲得擔保的渠道也非常少,自然沒有銀行願意放款。
另一方面,農村恢復農户個體經濟之後,銀行、信用社仍然以集體為單位建立銀行賬户,一直不把農户作為信貸對象。此外,受國家信貸規模和結構的嚴格控制,農業銀行和信用社事實上無法滿足2億多農户及各種農村經濟主體的小額貸款業務。
農民手裏沒有錢,又想搞生產經營,這種強大內生能動性,催生了農村合作基金會這種的資金互助組織。基金會並不是銀行那樣上下層級清晰的金融組織,縣市以上都有銀行、信用社的組織,基金會則設立於鄉鎮農村這一級,這可以説是咱們國家的最基層了。名稱上一般稱為“基金會”,也有的地方叫“互助會”或“儲金會”,資金來源通常是農民集資、集體資金和相關的扶持資金,服務對象也基本都是本地的鄉鎮企業、承包户或者個體農户。
這裏考證到的最早的農村合作基金會,是在1984年河北省張家口市康保縣蘆家營鄉正式建立的。到了1986年末,黑龍江、遼寧、湖北、江蘇、浙江、廣東、四川等地都逐漸產生了農村合作基金會的雛型。
到1992年,全國已建立以農村合作基金會為主要形式的農村金融組織,鄉(鎮)一級達1.74萬個,村一級達11.25萬個,分別佔當時鄉(鎮)總數的36.7%和村總數的15.4%,到這年末,已經籌集資金164.9億元。值得注意的是,基金會的股金,大部分來自於農民個人,比如河北省玉田縣1987年開始建設農村基金會,到1994年,股金總額1.76億元,其中集體股金4800萬元,而農户會員個人股金則佔到了1.28億元。
這是一個關鍵的點,後邊還要考……

剛才我們講到了1992年,也正是在這一年,國家開放了具有投機特徵的證券、期貨和房地產這三個新領域,經濟重新出現了高增長,全國上下興起了新一輪的投資熱潮。
這個時候,資金供給和需求的缺口在短期內急劇擴大,直接抬高了利率。在這個宏觀背景下,已經初具規模的農村合作基金會也加速擴張。很多基金會都把辦理業務的站點設在村裏,農民找基金會存錢比去鎮上、縣城裏的銀行方便,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利息要比銀行或者信用社高。據描寫那個時代的文學作品記載,當時農村的金融投資方式很少,一般也就是買公債或者存定期,但是這些比起入股基金會的收益,都要少。入股基金會,分紅率普遍都能夠達到15%以上,而那時銀行年利率也就接近10%(當然比現在高很多了已經是)。
在家門口就可以存錢,不用跑銀行網點,收益高還省事,自然願意把錢放到基金會的人就多了起來。
看到農村合作基金會的融資規模越來越大,很多其他部門也參與進來了,甚至供銷社、計生、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都創辦了基金會、股金會,參與資金市場的競爭。
基金會是時代的產物,它的存在客觀推動了當時的社會發展。
比如,山東省平度市,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地區。從1988年開始,到完成組建基金會的1992年底,全市累計入會資金26355萬元,其中集體資金11231萬元,農户家庭資金6610萬元,代管資金8514萬元。
在資金的投放中,當地堅持“取之於農,用之於農”,按照“小額、短期、高效”的標準,優先照顧資金所有者的優先使用權。累計投資24537萬元,其中有83%的資金投向了農業生產、農田基建、更新改造農業機械和發展農電,而投向鄉鎮或村辦企業的只有4036萬元,約佔16%。平度市由於保證了對農業的投入,有效地改善了農業生產條件。在建立基金會的1988至1992年,全市新增農業機械總動力達131762千瓦,新上農電線路2663.9公里,實現了村村通電;新上和修復水利設施2.3萬項,土地有效灌溉面積達166.9萬畝,佔耕地面積的64.3%,可以説切實保證了農業生產的持續發展。
再比如,廣西玉林曾經的民間借貸有10多户,放款利率畸高,讓一些個體户陷入了困境。後來發展農村合作基金會,有效抑制了民間高利貸活動,幫助100多個困難户解決了資金困難。
但是,“基金會”的繁榮並沒有持續太久。
一些地方政府由於迫切希望破解地方經濟建設投融資困難,採取“飢不擇食、寒不擇衣”的策略,不當行政干預橫空而出,“准入”關形同虛設,各種成分泥沙俱下;有的基金會甚至是被少數腐敗分子當成了發財致富的手段,從一出生便是一個充滿缺陷的“畸形兒”。
在內部管理上,基金會根本就沒有一種監督機制,幾乎所有的機構都是假股份所有而真非法集資、假互助合作而真高息攬儲。而且,絕大多數基金會沒有真正的會員和股東,鉅額資金成了法人代表的“囊中之物”,基本上無人監督。在日常運營中,基金會放任自流,監管滯後,非法集資、高息攬儲等行為暢通無阻,最後釀成鉅額呆賬死賬和一本本“糊塗賬”。許多基金會還在農村“圈錢”,然後投入證券市場“炒股”和到大中城市“炒房”。
同時,大多數的農村合作基金會都是以招股名義吸收農民存款,入股人不參加管理,不瞭解基金會實際如何運作,也看不到年報和財報這些東西。這同樣隱含了巨大風險。
自身存在的種種問題,再加上管理不善,造成很多基金會總負債遠遠大於總資產,形成了事實上的資不抵債情況。由於巨大的資金缺口,造成農民“存”在基金會里的本金無法取出。(大多數農民並不清楚存款和入股的區別。)
一些鄉鎮的農民,因自己的錢從合作基金會取不出來,便用股金證抵繳統籌提留款。這裏説的提留款是指向農民收取的“三提五統”。所謂“三提”就是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五統”是指鄉鎮統籌的教育附加、計劃生育費、民兵訓練費、民政優撫費、民辦交通費五項費用。不難看出,提留款尤其是後五項的統籌提留款,是當時基層政府的重要資金來源,用基金會股金證抵繳提留款,就造成了“資金空轉”,就讓基層行政機構難以正常運行了。
到了90年代下半葉,隨着基金會的各種亂象持續積累,國家於1997年11月決定全面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由於政策突然趨緊,基金會亂象導致的各種矛盾也突然表面化。
歷史上,任何金融組織突然被宣佈關閉的時候都必然發生擠兑危機和動盪局面。前面提到,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大部分股金來自於農民個人。這時候國家宣佈要關閉基金會,當初入股的農民自然第一時間想到要取出自己的那部分錢。
此時的很多基金會已經由於各種問題,根本拿不出多少現金。農民來取錢,實際就是退股,可是基金會無法兑付農民手中的股金證。就這樣,農民們都知道基金會“沒錢了”。消息傳播出去,恐慌的氛圍越是濃厚,大家越要趕緊取錢避險。1998年,全國各地的基金會普遍出現擠兑,四川、河北等地甚至出現了較大規模的擠兑風波,並且釀成了危及農村社會及政治穩定的事件。

(圖片來自網絡,與本文內容無關)
後來,各地的做法一般是,由地方政府籌措現金首期兑付基金會的農户存款,對於因現實條件制約而不能馬上兑付的農户存款,政府承諾在幾年內逐步解決。
據説,直到現在仍有個別地區還在進行對農民的兑付。
參考資料:
温鐵軍:農村合作基金會的興衰史
農村合作基金會興衰反思,《四川黨的建設(農村版)》,2014
農村基金會應規範,《中國經濟信息》1995,第七期
《侯衞東官場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