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需要法律框架下的“人民戰爭”_風聞
祝渝华-遮面如同遮天!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2022-07-21 22:13
反腐鬥爭是一場持久戰爭,毛澤東説過:“革命戰爭是羣眾的戰爭,只有動員和依靠羣眾,才能進行戰爭”。 光靠國家機關單打獨鬥反腐,效果有限,國家這麼多年一直在全力反腐,可腐敗一直都存在,從來沒有肅清過。
羣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很多貪腐行為都逃不過羣眾的眼睛。有些貪官的貪腐行為也沒有藏得那麼深,起碼他身邊的不少人肯定清楚。一個領導幹部天天抽天價的香煙,帶名貴的手錶,出入豪車、豪宅,誰都心裏會想:你沒問題,那才怪呢。可是,為什麼,那麼多年來,他們都相安無事呢?因為有的人裝作看不見,有的人看見了也不管。羣眾覺得舉報了他自身沒有直接利益,也就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比如周久耕和楊達才,他們用奢侈品又不是一天兩天,如果不是他們的不當言論和不合時宜的微笑引起公憤,也沒有哪個羣眾去管他抽什麼香煙,栓什麼皮帶,用什麼手錶,戴什麼眼睛,開什麼汽車。“雪亮的眼睛”就這樣空置在那裏。國家應該讓這些眼睛充分發揮作用。如果有人民羣眾積極參與,反腐肯定會取得更大勝利。人民戰爭是我們國家的一個法寶!只有以國家機關為主力,有廣大人民羣眾在法律的框架下,積極參加的反腐鬥爭,才能戰勝腐敗。
事實上有些貪腐案件就是完全靠羣眾“雪亮的眼睛”發現的。原南京江寧區房產管理局局長周久耕,羣眾最先發現他的香煙,手錶、汽車的價值與他的收入嚴重不符。原陝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楊達才,也是羣眾最先發現他的皮帶、眼鏡、手錶的價值跟他的收入差距巨大。由此才挖出這兩人的貪腐罪行。這樣的例子很多。
可要發動羣眾,只是空喊口號也不會有多好的效果,很多宣傳反腐敗應該依靠人民羣眾的文章,其實都是葉公之作。多數羣眾的思想覺悟,還沒有達到做事不計名利和高瞻遠矚的程度。他們最關心的是眼前的、直觀的利益,與“人民”的個體沒有直接利益的事情,人民是不太願意去做的。明明知道對羣眾光講大道理,講得再起勁也沒用,但有人還是要做那些官樣文章,純粹是搞個形式。實際上並沒想一定要把羣眾真正發動起來。就像葉公好龍一樣。
要想羣眾出力必須給予羣眾相應的利益,“人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利益的獲取。”與羣眾沒有現實利害關係的事情,羣眾多半是不會真正關心的。戰爭年代能激發人民羣眾支援戰爭的積極性,是因為戰爭關係到人民羣眾切身的、直接的利益:要給人民分田地。有些官員貪腐的確切證據,就像周久耕、楊達才的一樣,在羣眾眼前明擺着。羣眾是看在眼裏,記在心裏,可嘴上不説。因為説出來自己得不到利益,還怕萬一有點風險,不值得。如果説出來對自己有利益,那就值得説了。
雖説建立了監督和制約的機制,但執行監督和制約的人,怎麼保證他們自己不會跟着腐敗?只用少數人去監督,有的人就會把監督當作發財的機會,他被賄賂以後,自己都成了腐敗分子,還能制約什麼?這種情況不是沒有。所以執行監督和制約的人,自身也應該接受人民的監督。全體人民都參與監督,才是徹底的、全面的監督。
如今應該把反腐鬥爭與人民羣眾的直接利益聯繫起來。比如在有羣眾出力的貪腐案件結案後,把沒收的貪污受賄財物按百分比獎給反腐有功的人員,假設沒收財物一萬,就按功勞大小,獎給羣眾百分之十以下,沒收財物十萬獎百分之五以下,沒收財物百萬獎百分之三以下,沒收財物千萬獎百分之二以下等等。對某些重大的案件,還可以提高獎勵。人民羣眾反腐敗有了物質動因,肯定能夠極大地激發出反腐的積極性。當然這不是搞羣眾運動那種大揭發、大檢舉。而是鼓勵羣眾依法依規,提供腐敗線索,收集腐敗證據,舉報腐敗行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積極協助國家機關與腐敗作鬥爭。國家要把這樣的做法作為反腐的長期方略,由立法機關在法律上固定下來。讓腐敗在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中無處遁形,那些想腐敗的人才會真正不敢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