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網文寫手,有多少擁有自己作品的版權?_風聞
霜天月-2022-07-21 11:45
【本文來自《《譚談交通》下架,PDD唱歌被告,多少和這個美國法案有關係。》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SimonLU
- 也不能這麼説,支持知識產權權利的經典的一個論點的複述是:如果不保護知識產權,別人花費腦力勞動創作作品難道目的就是為了用來給大家白嫖嗎?
從事實上説,版權並沒有保護到創作者的利益,反而是保護了版權持有者——也就是資方的利益,創作者成了可以被資方隨意剝削的打工人。
舉個例子,
我國的網文寫手,有多少寫手擁有自己作品的版權?少之又少,反而是平台拿着這些創作者的心血隨意糟踐涸澤而漁,很多大熱網文被賣給遊戲公司做成垃圾氪金手遊頁遊,創作者不僅沒有得到收益,也沒辦法保護自己作品的聲譽,還必須依照合同為垃圾遊戲站台宣傳,然後被受騙的用户罵得狗血噴頭。
這還是網文這樣帶有濃烈個人風格的創作,與受眾的緊密聯繫使得創作者並非全無還手之力。
但如果是類似美漫那樣的多人創作模式呢?如果是像Vtuber那樣,受眾甚至不知道皮套下演員長什麼樣子的情況呢?
資方對創作者(包括表演者)佔據絕對優勢地位,剝削起來也必然更加深刻。
此外,
版權的初衷是通過保護創作者利益,來激勵創作者保持創作熱情,為大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內容,
但從外國暴露出的問題來看,
版權庫成了一些企業吃一輩子,甚至幾輩子的金飯碗,
本該是創作主力的企業蜕化成了躺着收租的版權地主,不僅不願意冒風險搞創新,事實上還利用版權阻礙他人創新,搞得創作者在創新之前,先要向這些版權惡霸“上供”,
因此從進一步激發創作熱情,鼓勵更多創作者參與衍生創作,活躍文化市場的角度來説,
應該充分預計資本可能使用的技倆,通過制定規則,使資方通過壟斷版權而獲得收益逐年遞減,
從而迫使企業不斷投入到新的創作中去,而不是守着一個版權庫吃上九十九年。
這裏還沒有談資本之間版權大戰對普通大眾的影響,實際上普通大眾作為最終端,受到的傷害也非常嚴重。
國內許多平台為了從消費者錢包裏榨乾最後一個子,都在瘋狂搞飯圈,
鬧得烏煙瘴氣,“趙彈”橫飛,各種網絡暴力層出不窮,
疲於應付網暴和舉報的創作者甚至找不到一個安靜的鍵盤來安心創作,
這種短視行為對於文化繁榮毫無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