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現“首月0元保費”!輕鬆保吃100萬罰單,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30萬_風聞
柒财经-汇集新鲜资讯。关注金融创新报道。2022-07-22 13:13
日前,銀保監會公佈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廣東輕鬆保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下稱輕鬆保)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合計被罰100萬元。

具體來看,輕鬆保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一是銷售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安心財險)保險產品時,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違法行為。
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輕鬆保通過微信公眾號銷售安心財險承保的“安享一生尊享版”產品,宣傳銷售頁面列示“首月0元”“輕鬆籌感恩回饋,年度鉅獻”“限時特惠,首月立減**元”等內容,實際是首月不收取保費,將全年應交保費平攤至後11個月,與安心財險在銀保監會備案的條款費率不一致,消費者並未得到保費優惠。
二是銷售眾惠財產相互保險社(以下簡稱眾惠財險)保險產品時,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違法行為。
2019年4月至檢查進場日,輕鬆保通過微信公眾號銷售眾惠財險承保的“年輕保·600萬醫療保障”產品,宣傳銷售頁面列示“首月0.1元”“首月3元”“輕鬆籌感恩回饋,會員日補貼”等內容,實際是將全年應交保費扣除首月0.1元或3元后,將剩餘保費平攤至後11個月,與眾惠財險在銀保監會備案的條款費率不一致,消費者並未得到保費優惠。
銀保監會指出,輕鬆保在銷售安心財險保險產品和眾惠財險保險產品中均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行為,違反《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對其分別罰款50萬元。
而對上述違法行為,輕鬆保提出了兩點陳述申辯意見,一是現場檢查結束後,公司已對違法行為及時糾正,且已對責任人員及時問責,請求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是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應當認定為同一個違法行為,請求給予一次罰款。
不過,銀保監會經複核後認為,現場檢查結束後停售涉案產品並進行內部問責不能作為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理由,輕鬆保銷售安心財險保險產品的違法行為和銷售眾惠財險保險產品的違法行為,嚴重違反監管要求,主觀故意明顯,屬於違反《保險法》的同一規定,實施多次獨立的金融違法行為,遵循過罰相當原則,銀保監會依法對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分別實施處罰。因此,對輕鬆保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此外,2016年12月8日至2019年2月12日,相關責任人於亮在任輕鬆保總經理;2019年5月13日至檢查進場日,徐爍任輕鬆保保險經紀總經理;2019年1月1日至檢查進場日,餘海鵬任輕鬆保銷售管理部和技術部負責人,三人在任職期間對輕鬆保上述違法行為分別負有管理責任、管理責任及直接責任。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於亮、徐爍、餘海鵬提出在其領導下,輕鬆保已對違法行為及時糾正,且本人已被輕鬆保內部問責,請求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經複核,銀保監會認為,現場檢查結束後公司停售涉案產品,三名當事人被內部問責均不能作為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理由。因此,對於亮、徐爍、餘海鵬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最終,於亮、徐爍以及餘海鵬三名相關責任人分別被銀保監會警告並罰款1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輕鬆保成立於2011年6月,註冊資本為5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於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