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啊平事件背後,玄奘寺、宗教界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_風聞
shoooo-大王见我烧火烧得好, 新提拔我来巡山呐!2022-07-25 12:00
南京玄奘寺事件基本水落石出,人們只需等待最後的處理結果了。
吳啊萍聲稱其受噩夢折磨,在錯誤理解佛教教義的情況下,為求解脱,才將戰犯供奉至寺廟之內。
基於只有法院才可以宣告一個人是否犯罪、是否為“罪犯”的道理,目前,我們也只能稱呼吳啊萍為犯罪嫌疑人。吳啊萍是否犯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和處罰,自有有關部門和機關處置。
但是,此次事件透露出的更深刻的問題,並不因吳啊萍的浮出水面而可以遭到掩蓋。
●寺廟方面有着不可饒恕的責任
首先,吳啊萍託言被供奉者系其“友人”,堂而皇之地將戰犯供奉於佛堂之上,寺廟方作為服務提供者和宗教場所管理者,完全沒有盡到審查義務。
我們不想説玄奘寺是隻圖錢的經濟主義者,可就算是出於實現信眾願望的善意而提供服務,也應該在供奉之前做好最基本的功課和調查審查。
一個外國人的名字,不應該如此輕輕鬆鬆地就被供奉在宗教場所。
如果被供奉者是一箇中國式的姓名,管理不嚴、不加審查,尚可稍加理解。這是因為,中國式的姓名,在文化上相對安全,在管理(包括事前審查、事後調查)上也更為便利。縱有疏漏,也可理解。
然而被供奉者如果是一個外國姓名,而且是辨識度很高的日本式姓名,不加一丁點兒審查,光憑供奉者一面之詞,便提供供奉服務,就一點兒也不能給以理解了。且不説文化上中外之別的話,寺廟方出於方便管理的需要,也應當對被供奉者的基本情況做些調查。
然而,玄奘寺在這方面一點也沒有盡到宗教場所應盡的管理義務,只是收錢辦事,不管洪水滔天。因此,對玄奘寺的處理,絕不能只是撤換管理人如此簡單。所謂“吃一塹,長一智”,教訓如果不夠深刻,過一陣子這些人便會“好了傷疤忘了疼”,繼續疏於管理、繼續拿錢辦事兒。
●宗教界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
其次,吳啊萍根據自己對宗教教義的理解將戰犯供奉起來,如果説吳啊平的行為沒有錯,那麼一定是宗教教義出了錯。
宗教教義出了錯,一般分為兩種情況。第一,宗教教義本身沒有錯,但在傳播過程中出了錯。第二,宗教教義本身就錯了。
假使是第一種情況,宗教教義在傳播的過程中出了錯,那就説明宗教界沒有盡到教育信徒、闡釋教義、弘揚正法的義務。那麼宗教界又何以捍衞自己的信仰呢?如果連自己的信仰都捍衞不了,又何以聲稱自己是虔信者呢?換言之,宗教界如果無法以正信教育信徒,無法向信眾弘揚正法,那麼只能説明宗教界存在是否虔誠的問題。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宗教教義本身就錯了,那麼它就不再成其為宗教,而淪為邪教了,依據國家法律,邪教應被取締。宗教界不僅不應容納邪教分子在宗教場所活動,主動與邪教劃清界限,還應當積極配合國家取締邪教。(在這裏,我們無需過多討論具體宗教的相關儀軌是否符合所謂“正信”,因為這取決於宗教界的集體認識和自我釐清。)
吳啊萍的所作所為,嚴重傷害了全體中國人民的民族感情、嚴重踐踏了全體中國人民的民族尊嚴。她的宗教行為不僅沒有彌平人們心中的創傷,反而加重了人們的痛苦和折磨,不僅玷污了其他良善信眾的信仰,還順帶噁心了無數原本與宗教無關的普通人。按照宗教的説法,她的行為何嘗不是造孽呢?這樣的人又怎會求得解脱呢?
可是,這能全怪吳啊萍嗎?
如果宗教界盡到了向信徒正確闡釋教義、正向開導信眾的義務,不致其誤信誤為、墮入魔道,還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嗎?
如果宗教界做到了潔身自好,貫徹了“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原則,不搞“宗教搭台,經濟唱戲”那一套,還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嗎?
這一切,宗教界需要深自反省,不能認為這只是一人一事、一處一事。
總而言之,整個事件中,吳啊萍、玄奘寺到整個宗教界,都有不可推卸、不可饒恕的責任,都要依法給以處理,否則不可以撫人心、不足以警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