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億元推廣費詐騙5億案:“幫信罪”已成第三高刑事犯罪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2-08-01 22:19
上游新聞
2022年08月01日 14:14:34 來自重慶
近日據央視報道,江蘇警方破獲了一起專門幫助詐騙團伙引流推廣的犯罪團伙,通過在主流搜索平台大量投放“手機定位尋人”廣告,引誘受害人。涉案金額達5億元,其中約2億被用於廣告推廣。

央視報道截圖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發現,除了各網絡搜索平台,在各手機應用商店上,也有大量“定位尋人”APP的推廣鏈接。此外,為電信詐騙提供引流推廣服務的團伙並不限於“定位尋人”,薦股、刷單、領紅包等,也是這類“詐騙引流”的常用方式。 有律師向記者表示,此類引流團伙大多涉“幫信罪”,這類犯罪已成為各類刑事犯罪起訴人數中排名第3的罪名,僅今年上半年已起訴幫信罪6.4萬人。
“手機定位尋人”廣告可能是騙局
2021年3月,江蘇的張某為尋找離家出走的妻子,通過搜索引擎查詢“手機定位找人”等關鍵詞,添加了暱稱為“精準諮詢”的微信號。在繳納3萬元“保密費”後,卻尋妻未果,遂向警方報案。
民警梳理相關資金,發現一個專門幫助詐騙團伙引流推廣的犯罪團伙,通過在主流搜索平台大量投放廣告,引誘受害人。此後,警方奔赴8省20市,打掉“引流”團伙6個,扣押涉案資金2000餘萬元。
警方表示,目前已梳理出200多個受害者,涉案金額達5億元,其中約2億被用於廣告推廣。目前,6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上游新聞記者發現,雖然報道中未提及具體搜索引擎,但在各類主流搜索引擎中,以“手機定位”“定位尋人”等關鍵詞搜索,均能出現大量相關鏈接。其中一部分是正常介紹手機定位查找功能的科普類頁面,但也有大量直接跳轉到各種定位尋人軟件和APP客户端下載頁面的鏈接。



某搜索平台上的“定位尋人”鏈接
據央視報道,江蘇的張先生就是點開了搜索平台推送的廣告鏈接,又根據客户端指令添加了陌生微信號,才一步步陷入詐騙陷阱。
此外,上游新聞記者在各類手機應用市場以關鍵詞“定位尋人”搜索,也發現了大量手機定位尋人APP推廣,其中不乏評分在4分以上的APP。然而點擊其中一款APP的下載頁面後,卻能在評論區發現大量投訴評論。有用户稱,該軟件需要充值會員才能用, 並且只能看到自己的定位,要找人的話,還需要對方也安裝同樣的軟件並且充值。有用户評論説:“手機上這些軟件都是騙錢的,充了錢也沒有用,退款也不行,沒有客服,也沒有負責人”。

某手機應用市場上的“定位尋人”APP下載頁面
這三類人羣最容易被騙
什麼樣的人是這些詐騙引流團伙的對象呢?上游新聞梳理發現,此類詐騙案件並非最近才出現,在近年報道過的類似案件中,受害人主要有三類:一是情侶或夫妻間鬧矛盾之後,一方急於掌握另一方的行蹤;二是生意上有糾紛,一方想要找到另一方時;三是出於某些特殊原因想要探尋他人隱私的人。
2017年,南京的江先生為了追討老賴欠自己的15萬元工程款,輕信了網上的手機定位廣告,隨後被騙900元。
2017年,江蘇的劉女士因為懷疑老公出軌,想要掌握老公行蹤,在網上搜索手機定位軟件時,添加了詐騙分子的微信,被騙2900元。
2018年,據杭州媒體報道,一名孫姓小夥子因想找到失聯的女朋友,在網上搜索如何定位找人時添加了定位尋人小廣告上的微信號,隨後被騙900元。
2020年,南通市民黃某在網上搜索“手機定位”,想要以此來尋找女朋友的位置。隨後,有個自稱可以定位的人加其為好友,急於尋找女友的黃某按照對方要求轉賬2800元,後發覺被騙。
調查此類案件的民警發現,該類詐騙團伙為了廣泛、精準地吸引受害羣體,在互聯網熱門搜索引擎上投放大量廣告,發佈虛假信息。
據丹陽警方辦案民警介紹:“搜索引擎的用户高達數億人,受害人一般會搜索‘怎麼定位老公/老婆’、‘準確微信定位’等關鍵詞條,當用户點擊彈出的鏈接,就會被‘引流’進某個詐騙團伙。”
“引流”犯罪形式花樣百出
據辦案民警介紹,此類網上“引流”犯罪團伙利用自身行業優勢,勾結境內外詐騙團伙,設置相關違法犯罪關鍵詞,為上游詐騙團伙實施犯罪提供推廣引流,致使受害人因訪問搜索關鍵詞彈出的廣告鏈接而被騙。
這類引流關鍵詞,包括但不限於“手機定位尋人”“大師薦股”“投資理財”“刷單返利”“免費領紅包”等。
據公安部網安局發佈的消息,2021年10月,29歲的劉某通過一次偶然的機會,瞭解到“引流吸粉”能賺錢,於是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在家中搭起平台,每成功添加一名QQ好友,獲利13-15元不等。不到一個月時間,劉某的收入達到了五位數。隨後他還成立了一個工作室,通過社交平台刊登廣告招聘操作員8名,正式開始了“規模經營”。截至案發,劉某等人累計添加併成功向電信網絡詐騙團伙的QQ羣拉入1萬餘人。
2022年6月,河北某公安部門破獲一個從事電信網絡詐騙“引流”犯罪活動的團伙。據犯罪嫌疑人供述,他們通過讓受害人“關注某電商公眾號即可領取2.88元紅包”的形式,騙取受害人信任,後再以進羣領福利、領紅包誘導受害人進入“刷單返利”“投資理財”等詐騙羣內,繼而對受害人實施詐騙。每成功添加一個微信賬號,“上線”會給該團伙組織者王某鵬260元“提成”,王某鵬分給“下線”100元。
警方表示,“吸粉引流”是詐騙手段翻新的一種方式,嫌疑人通過社交軟件發佈各種虛假信息,吸引受害人入羣完成實施詐騙的“引流”任務,再由“上線”詐騙團伙對受害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嫌疑人雖然沒有直接參與詐騙,但也屬於實施了違法犯罪行為。
律師:“幫信罪”已成第三高刑事犯罪
對此,8月1日,重慶市律協刑民交叉專業委員會委員、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公典律師結合相關報道,對案件進行了分析。
張公典律師表示,從目前新聞曝出的內容來看,幫助詐騙團伙的引流團隊,可能涉嫌詐騙罪的共同犯罪或者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隨後他就兩種罪名進行了解讀: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如果引流團隊明知自己是幫助詐騙團伙進行詐騙,投放廣告會導致羣眾被騙,那麼這種情況涉嫌共同犯罪,引流團隊不僅要對受害人損失金額(被詐騙金額)承擔退賠責任,其涉案金額也會以與其合作的詐騙團伙詐騙總金額進行認定,最後會按照情節輕重,判刑(最高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以及處以罰金。
如果引流團隊不明知其幫助的是詐騙團伙,但結合交易的金額,交易的環境、方式,以及“廣告金主”的商業模式等,可以認識到“廣告金主”可能實施犯罪(具體犯罪的罪名和細節不清楚),就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這種情況下,首先要退出違法所得,一般為投放廣告所收到的非法收入;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近幾年,隨着工信部、公安部開展“斷卡行動”後,幫信罪案件高發。張公典律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今年7月22日發佈的數據,幫信罪已經成為各類刑事犯罪起訴人數中排名第3的罪名(僅次於危險駕駛罪和盜竊罪),今年上半年起訴幫信罪6.4萬人。普通人也應該對幫信罪加強認識,避免成為詐騙分子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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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945萬買房入住後流鼻血,監測顯示甲醛超標 開發商:人道主義補償5000元
新黃河
2022年08月01日 09:02:13 來自山東省
花費近千萬購買一套精裝房,收房後不但處處鬧心,還因甲醛超標導致患病?近日,山東一位IT軟件工程師何先生就在網上曝光了自己買房“遭罪”的經歷。據何先生反映,2016年,他和妻子花費945萬購買了上海浦東新區錦繡前城小區的一套精裝房,交房後就發現了52處裝修問題。交房四個月後,整修期間,自己因為住進新房充當監工,居住數日後,出現鼻子出血、喉嚨發痛的症狀,後被診斷出鼻炎、咽喉炎等多種疾病。因為懷疑屋內裝修材料不夠環保,何先生找來專業機構進行檢測,顯示次卧甲醛超標,主卧、次卧、客廳TVOC(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超標。
對此,開發商上海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陸家嘴集團”)認為,何先生的身體狀況及證據材料無法判斷系甲醛中毒,公司也對房屋進行了空氣檢測,並不存在甲醛等有害氣體超標情形,且何先生在房屋維修期間居住,即使因此患病也是由其自身過錯導致。出於人道主義關懷,陸家嘴集團替裝修單位代付5000元的補償金。

房屋找出52項問題,入住後突然“流鼻血”
何先生是山東淄博人,2007年畢業後獨自一人來上海打拼,成為一名IT軟件工程師。2016年,何先生和新婚妻子張女士考慮購買婚房,最終選中了浦東新區錦繡路上錦繡前城小區推出的新樓盤。“樓盤名字叫梧桐公寓,當時賣得很火,因為妻子當時懷了寶寶,為了省事我們就直接購買了精裝房,房產證上也只寫了妻子的名字。”何先生説,2016年9月,他們與陸家嘴集團簽訂房屋預售合同,花費945萬購買一套132平方米的精裝房。根據開發商當時的宣傳,裝修全部採用高級環保材料,裝修費用高達4000元/平方米。不過,當何先生與陸家嘴集團簽訂合同時發現,合同裏面顯示“公寓套內區域為毛坯,裝修工程款為0元。“置業顧問讓我不用管,合同都是應付上面檢查用的,得按照毛坯賣才行,但是實際的裝修不會打折扣。”

2017年12月底,何先生和妻子終於盼來了正式交房,2018年1月初搬進了新房。何先生和妻子剛搬進新房時,整體感覺良好,但仔細一檢查卻發現了諸多問題。“馬桶幾乎貼牆安裝,右側空隙只留了8釐米,連蹲都蹲不下;多處大理石破損開裂、牆面掉漆、牆紙翹起、地板有聲響、牆面瓷磚多處空鼓、洗衣機房無插座、兒童房插座無通電等等。”何先生經過仔細檢查,一共發現了52項裝修缺陷,用A4紙記錄了下來,並一一進行了拍照存檔。

何先生隨後找到物業和開發商反映情況,直到2018年3月初,開發商才委派裝修人員對房屋進行修補。為了確保此次的整修質量,何先生決定自己住進新房充當監工。“當時屋裏一直都有氣味,但考慮已經交房四個月了,應該沒什麼問題,就自己一個人住進去了。”然而,令何先生沒想到的是,在住了數日之後,他開始出現出血、喉嚨發痛的症狀。2018年2月7日,何先生到醫院就醫,被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當時醫生稱該疾病或與甲醛等有毒氣體相關。後來,何先生陸續感覺身體有多種不適,包括鼻出血、喉嚨幹、咳嗽、氣短、呼吸困難、脱髮、全身多關節疼痛、腫脹等,前往多家醫院就醫後,先後被診斷為:鼻炎、咽炎、支氣管炎、肝功異常、外痔、膽囊結石、胃炎伴返流、胃腸功能紊亂、脱髮、全身多發關節炎等疾病。
檢測顯示甲醛超標,開發商稱報告不準確
“之前我多次參加體檢,都沒有診斷出這些疾病。我懷疑屋內裝修材料不夠環保,把情況反映給了開發商,一位負責人稱如果覺得有問題,可以讓我自己先檢測。”2018年4月28日,何先生花費2760元,在裝修公司負責人在場的情況下,委託專業環評機構上海市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對房屋空氣質量進行了檢測。根據檢測報告顯示:依據GB/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認定,房屋甲醛(單位標準值為≤0.10mg/m )檢測值分別為主卧0.10mg/m ,次卧0.18mg/m ,客廳0.10mg/m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單位標準值為≤0.60mg/m )檢測值分別為主卧1.00mg/m ,次卧1.81mg/m ,客廳0.92mg/m 。經檢測,次卧甲醛超標,主卧、次卧、客廳TVOC超標。
不過,對於這份檢測報告,陸家嘴集團並不認可。陸家嘴集團回應稱,何先生在進行單方面檢測時,將房屋關閉多日,並不符合檢測條件,對此裝修公司人員已當場提出異議。經陸家嘴公司委託,藍莘環境監測技術(上海)有限公司於2018年4月25日也出具了一份房屋的室內空氣檢測報告。檢測報告依據GB50325-2010(2013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T18204.2-2014《公共場所衞生檢驗方法第2部分:化學污染物》,認定:房屋甲醛(單位標準值為≤0.08mg/m )檢測值分別為主卧0.048mg/m ,次卧0.045mg/m ,客廳0.067mg/m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單位標準值為≤0.50mg/m )檢測值分別為主卧0.20mg/m ,次卧0.20mg/m ,客廳0.21mg/m 。檢測報告委託方為“袁工”,檢測日期為2018年4月20日—25日。經檢測,所有數值均符合標準。

對於陸家嘴集團的檢測報告,何先生同樣表達了異議,“我一開始向開發商出示我的報告,他們拒絕接受,我要求共同做檢測,同樣遭到拒絕。然後他們不知道從哪兒搞來這樣一份報告,檢測事前沒有通知過我,委託方既不是公司,又不像真實人名,也沒有説明是哪天檢測的,我懷疑這份報告造假。”
起訴法院後被駁回,收到補償款5000元
無奈之下,針對陸家嘴集團房屋甲醛、TVOC超標等問題,何先生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進行了起訴。2018年10月10日法院立案受理,11月1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後本案轉為普通程序,於2019年2月28日、2019年10月31日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陸家嘴集團在法庭上辯稱,從原告(何先生)的身體狀況及證據材料無法判斷原告系甲醛中毒,原告訴稱的疾病中有部分疾病與甲醛超標無因果關係,病歷報告均為自述,因果關係需通過鑑定才能得出。即便原告存在疾病,也與被告無關,因原告對房屋存在後續裝修行為,且原告在房屋維修期間居住在內,即使原告因此患病,也是由其自身過錯導致的。為解決紛爭,房屋裝修施工單位出於人道主義關懷,希望以自有資金補償原告5000元,該款項通過被告在本案中代為支付。
因為雙方各執一詞,何先生向法院申請進行司法鑑定。2019年4月,根據何先生的申請,法院委託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就何先生所患疾病與房屋室內空氣質量超標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鑑定。2019年7月,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向法院出具退卷函,稱委託事項已超出該院技術條件及鑑定能力,故作退卷處理。後法院又就上述申請鑑定事項委託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司法鑑定中心進行鑑定,他們以同樣理由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書。

最終,法院認為,關於房屋空氣質量是否存在超標情形,原、被告分別提交了各自單方委託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因上述兩報告均系原、被告單方委託,原、被告又互不認可對方提交的檢測報告,故本院無法對上述兩份檢測報告內容進行確認。本案受理時間為2018年10月,距被告交房之時已有10個月之久,距2018年4月原告單方委託檢測之時亦近半年,現亦無法通過技術手段確認被告交房之時或原告單方委託檢測之時的房屋空氣質量是否超標。鑑於此,原告並未舉證證明房屋存在空氣質量超標情形。此外,原告主張其所患疾病均因房屋空氣質量超標所致,但現亦無證據佐證。綜上,法院駁回了原告訴訟請求,但同意了被告自願向原告支付5000元。
何先生不服判決,先後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均被駁回。
相似案件不同判決,兩種檢測標準成爭議焦點
“這種結果讓我無法接受。”何先生告訴新黃河記者,因為甲醛等超標中毒,給身體造成很大損害,留下多種後遺症,經過五年多治療仍未好轉。自己已向多個部門進行投訴。2021年10月,跟中央第六督導組反映後,案件轉辦到浦東法院教育整頓辦,但目前還沒有處理結果。此外,針對合同中顯示的“毛坯、0元裝修”這一“陰陽合同”問題,何先生也反映給了浦東新區房管局。房管局回應稱:“該房屋竣工狀態為毛坯,精裝為開發商與市民簽訂的裝修委託協議,裝修手續未報監,不在房管局協調範圍。”7月底,新黃河記者撥打陸家嘴集團詢問此事,一位工作人員稱此事需要聯繫錦繡前城相關負責人龔某。記者撥打龔某電話,對方拒絕接受採訪回應此事。

新黃河記者查詢發現,近年來,針對“甲醛房”糾紛的案件不少,判決結果卻大相徑庭。其中,涉及一個關鍵問題,就是受害人所做的檢測報告是否會被法院採納。在何先生的案件中,陸家嘴集團辯稱,何先生提供的檢測報告依據是GB/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是當時的衞生部發布的,該標準為推薦性標準,對開發商並無強制性要求,檢測方法要求在關閉門窗12小時後進行檢測;陸家嘴集團的檢測報告依據GB50325-2010(2013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這是住建部頒佈,該標準規定的檢測方法要求在門窗關閉一小時後進行檢測即可。上述兩項檢測報告的效力等級、檢測方法不同,根據強制性標準即住建部標準,房屋空氣質量合格,不存在甲醛等有害氣體超標情形,因此不存在過錯。最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並未認可何先生出具的檢測報告。

然而,在天津一起“甲醛房”糾紛案件中,受害者嶽女士遭遇跟何先生相似的經歷,卻最終贏得了官司。嶽女士同樣購買了一套精裝房,交房後懷疑環保不合格,於是委託專業檢測機構依據18883標準出具檢測報告,結果證實甲醛超標。然而,開發商也出具了一份依據50325標準的檢測報告,顯示符合交付標準。一審、二審法院判決認為,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對於房屋交付時應達到的空氣質量標準沒有約定,因此,開發商主張的18883標準不應適用於涉案房屋的質量檢測依據不足。嶽女士提供的檢測報告可以證實房屋曾在室內空氣監測中甲醛超標,不符合雙方約定交付商品房的條件,應認定開發商違約。
“對於新裝修的場所,國家出台了跟空氣質量相關的這兩個標準,其中檢測方法、步驟、條件、指標值都不一樣。50325標準要求只關閉門窗1小時進行檢測,18883標準則規定要關閉門窗12小時之後進行。綜合來看,18883標準明顯更適合於人居環境健康的最低標準,而50325標準則是建築工程環境污染物控制規範。也就是説,50325標準檢測達標的房屋,按18883標準就很可能不達標,也就不符合健康人居環境的最低標準。然而,由於檢測條件的不同,往往導致按50325標準規範驗收交工交付使用的房屋,再按18883標準進行檢測又不合格的矛盾,由此產生種種糾紛案例,最終房屋業主敗訴的情況也屢見不鮮。”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表示,從近些年屢屢曝光的室內甲醛污染案例來看,目前相當一部分房屋的空氣質量難以讓人信任。為個體的生命健康考慮,目前法律制定與政府行政上還要跟得上民眾的訴求,需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室內污染物監測,在判罰標準上進一步予以明確,避免造成監管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