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幼兒園慘案,“聖母”們竟然心疼其起殺人魔?_風聞
乌鸦校尉-乌鸦校尉官方账号-2022-08-16 23:31
2022年8月3日上午,兇徒劉小輝闖入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一所幼兒園內,向園內的兒童和幼師揮下屠刀。
一時間,本該充滿歡聲笑語的幼兒園變成地獄!

慘案造成4死5傷,其中有2名無辜的兒童不幸遇害,2名幼師為了保護孩子們,英勇獻出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惡徒劉小輝在行兇後倉皇逃竄,這個喪盡天良,泯滅人性,人人得而誅之的惡魔引起了全國憤怒。

警方立刻懸賞十萬,並出動超過1100名幹警和武警官兵圍捕惡匪劉小輝。
當日晚上十點半,躲藏在高速公路路基一涵洞的劉匪在看到無數民警羣眾逐漸逼近自己藏身處時,驚懼之下,遂翻上路面攀越施工圍擋,橫穿高速公路。

然後,他被一輛飛馳而來的汽車撞上最終搶救無效於8月4日命喪黃泉,只可惜了被它撞壞的那輛車還有司機師傅,惡魔沒有得到應有的審判就這麼死了,實在是可惜。
但隨後事態的發展卻令人憤怒,因為無數“反思怪”又在那自以為是地“同情”劉匪,這些奇葩們想方設法去和惡魔共情,在警方還沒公佈進一步消息之時,妄言劉匪是“遭遇不公,被逼上絕路”、“窮得沒活路,找不到媳婦”之類的。

烏鴉就奇了怪了,就算真有天大的冤情你去殺害和你無冤無仇的幼兒園孩子、老師?
什麼“有苦衷”,這羣“反思怪”先不去同情死傷的無辜幼兒園師生,第一時間去想着怎麼打“窮人牌”給兇徒找“殺人藉口”!

先不説劉小輝這傢伙不僅有妻兒,而且常年在外做生意,老家建有別墅,大哥還是包工頭,可謂頗有家資,且有多次打架鬥毆、惡意賴賬的前科。
退一萬步説,就算是一個窮人,真遭遇到不公了,生活遇到困難了,那就可以將殺戮的屠刀揮向無辜的弱者,尤其是手無寸鐵,天真無邪的兒童?

這是碳基生物能做得出來的?
有一點是肯定的:這個惡魔本身罪無可赦,如果他還活着那麼再嚴厲的刑罰都是輕的,如果連這都有人“洗”,只能説明此人非蠢即壞,或者説,就是壞!

情緒的宣泄到此告一段落。生命已逝,再多的反思也無法逆轉悲劇,何況劉小輝式的惡魔骨子裏就透着壞,這類生物在產生“厭世”情緒後,第一個念頭就是報復社會,拉比自己更弱小的人來墊背。
而且,這類惡魔基本為“獨狼式”作案,其本質和暴恐分子沒有區別,只不過後者是為激進、極端的宗教、政治訴求,前者則是單純就想“殺人”,沒有明確目的。
烏鴉今天想談談的是,拋開什麼“罪犯視角”,從“防範”的角度,一旦遭遇此等惡魔,相關各方面怎樣能盡力拯救生命,減少損失。

1
根據公安部數據,在針對學校、幼兒園的反社會案例裏,大多數罪犯精神正常,它們有着明確的作案目標:殘害和自己無冤無仇的弱小羣體。
原因也很簡單,因為孩子、女性比較好對付。

在21世紀以前,中國雖有為報復社會,傷害無辜羣眾的兇殺案,但明確將目標指向幼童的惡性案件,最早則追溯到2004年。
那一年的9月11日,江蘇省沭陽縣潼陽鎮窯莊村村民楊某突然闖入當地的外來民工子弟臨時託管點內,揮刀對兒童狂砍,當場砍傷28名兒童。
一個月後10月21日凌晨2點,一名叫付賀功的慣犯(落網前已經多次十幾起殺人、搶劫、強姦案)闖入北京東城區的北新幼兒園行竊,在被一名值班女教師發現後,付賀功立刻將女教師打暈,並實施強姦後,用棉被將其捂死。

付賀功被抓
而付賀功準備離去時,看到了寄宿在幼兒園的5歲兒童李某正在睡覺,付賀功突然湧出殺意,將小孩用滅火器殘忍錘殺,現場慘不忍睹。
更可怕的是,付賀功在被判死刑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被問“為何要殺根本沒威脅的5歲兒童時”,付賀功竟然怪笑着用淡然的口吻説道:“判得不重,正好。我殺人沒為什麼,沒目的。”

付賀功受審
兩起案件雖在當年造成了較大影響,但並沒有引起廣泛重視,只是被當作一般的兇殺案看待。
直到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實驗小學發生殺戮慘案後,才真正引起全社會上下的普遍關注。
在那次案件裏,一名叫鄭民生的兇徒因工作、感情不順,手持兇器闖入在短短數分鐘內造成8名學生遇害,5人重傷。

彼時正好是智能手機初步普及,社交網絡剛剛興起之際,**“南平慘案”**藉助這個勢頭瞬間傳遍全國,成為大街小巷都在議論的話題。
從“南平慘案”開始,更多的類似案件開始出現。
2010年5月12日,陝西省南鄭區聖水鎮幼兒園發生一起惡性兇殺案,兇犯吳煥明殺害7名學生和2名老師,並殺傷18名學生;

2011年9月14日,河南鄭州涉村鎮東大街上,罪犯王宏斌衝到一所幼兒園前連續砍死6人,其中2人為兒童,4人為家長;
2018年4月27日18時14分,陝西榆林市米脂縣第三中學學生放學後湧入北門洞東側的城隍廟巷,兇手趙澤偉掏出事先準備的匕首,迎面衝入學生人流中,自西向東對途經的學生進行瘋狂捅刺,致9人死亡,4人重傷,7人輕傷。

諸如此類的案件還有很多,上述的惡性案件也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而有關專家、學者在研究了相關罪犯的心理畫像後,認為要讓這類犯罪羣體放棄犯案的最好方法就是**“控制犯罪情境”**——即對某些高發生率的犯罪,直接通過管理、設計、調整的方式持久有效地改變環境, 從而儘可能地使行為人認識到犯罪難度增加,被捕可能性增大,犯罪收益減少,以此來減少犯罪。

説白了,對於這羣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的傢伙來説,基本不可能喚醒他們的良知,唯有讓他們覺得“想犯事不容易,成本太高”,才有可能讓他們打退堂鼓。
“控制犯罪情境”對於預防校園慘案,確實是有着立竿見影的效果。
2
日本曾經在2001年6月8日也發生過類似案件:祖上是薩摩藩武士階層的宅間守因婚姻、事業不順,遷怒於整個社會,於是他手持兩把菜刀闖入大阪教育大學附屬池田小學,對正在上體育課的學生進行瘋狂砍殺。

短短幾分鐘的工夫,13名小學生倒在血泊中,其中8人不幸遇難。

此事引起了日本政府對校園安全問題的高度關注,並及時總結教訓,開始執行嚴格的“日本校園安保方案”。

首先,在學校、幼兒園等兒童主要活動的地方,設置“警察巡邏區”,並立標誌牌,嚴格控制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其次,學校在校園內設置錄像監控系統,增設保安員,隨時對可疑者採取措施;再次,強化小學生集體上學措施, 使小學生上下學途中始終能在教職員的監護之下。

此外,還設立了“兒童 110”救助電話,地方誌願者團體協助校園保安等措施。
這些措施雖然繁瑣複雜,但由於執行認真,效果顯著,此事後,日本類似的案件發生率大大降低了。
而我國在“南平慘案”發生後,也積極進行了“控制犯罪情境”的各項措施。
各地政府都專門增派了特警在各處學校、幼兒園等區域站崗,在上下學時間護送孩子們。

部分地方甚至採取了“每校一警車”,保證每間學校周邊必有一部以上警車巡邏,同時還對校園周邊的不法人員進行打擊。
同時,在各地執行“嚴打”政策。
2020年5月12日,公安部、教育部聯合召開緊急視頻會議,要求:“要始終堅持嚴打方針,嚴厲打擊侵害師生、兒童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打得犯罪分子不敢對孩子下手,震懾犯罪分子不能對孩子下手。”
時任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還特別強調了一點:“對製造校園慘案的犯罪分子要堅決果斷地執法,採取直接射擊制止犯罪。”

此外,鄭民生也得到了“從重從嚴”處罰的應有“待遇”,此人從2010年3月23日因為製造慘案被捕,到4月28日被執行死刑,前後僅用一個月零五天。

而當年另外一起校園慘案兇手——“江蘇泰興幼兒園砍殺案”(32名幼童、家長、老師受傷,重傷4人)徐玉元從4月29日犯案被當場逮捕到5月30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於當日執行死刑,前後僅耗時一個月零一天。

徐玉元
如此高效的死刑執行僅次於“83年嚴打”,幾番嚴打也讓整個社會治安有所好轉,成功在短時間內將犯罪態勢壓下,這也是穩定民心,不失為一種速效的社會控制手段。
此外,全國各地的中小學校、幼兒園也會定期邀請公安機關人員進行“反恐防暴”方面的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

各地校園還定期舉行安全防暴演練,培訓相關保安人員,使其掌握使用相關防暴器械的技巧。
除了讓校園工作人員、家長掌握防恐防暴知識外,也要教會孩子自救逃生本領。

因為在遇到突發情況的時候,我們是無法做到百分百將危險隔離的,必須讓孩子知道,當災禍突然出現在眼前時,要最大可能保全自己。
在孩子的認知裏,對於突發恐怖襲擊並沒有具象的概念,因此需要讓孩子們初步瞭解校園常見恐怖事件的類型,掌握基本的自救方法,比如要如下基本知識:

當暴徒襲擊幼兒園、中小學校時,一般使用的武器都為刀斧或者其他尖鋭冷兵器,也有極低概率可能持有弓弩、非法槍械等遠程攻擊武器。
而暴徒闖入園內後,還有可能實施縱火行為。
遇到此類突發事件,一定要儘可能保持鎮定,聽從老師的指令,快速跟隨老師跑回班級,不圍觀、不逗留,遠離壞人所在的區域,到達班級後關緊門窗,找隱蔽的地方躲起來。

如果壞人故意縱火,也一定要保持冷靜,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彎腰、低頭,跟着老師逃到安全的地方。如果身上起火,千萬不能跑,要快速脱掉衣服;如果衣服比較難脱,可以用打滾的方法滅火。
當然,以上各種措施理論上可行,真正實施起來卻會面臨諸多難題。
比如,相當一部分學校、幼兒園缺乏經費支持,別説防暴器械了,就是連專職保安、電子監控都沒有,並且在門禁管理上形容虛設,校外人員可以隨意進入學校;更有一些學校發生校園慘案後,未能及時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等。

幼兒園防暴演練
而且,雖然政府方面採取“嚴打”以及增派警力防護的手段能很好地起到“控制犯罪情境”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其中,最主要的問題就是成本過大,守護警力也沒法長時間維持,這隻能是現實背景下的一種不得已的選擇。

而警方“嚴打”的威懾也有周期,想要對潛在犯罪人持續形成震懾,形成長期有效的“刑罰威懾力”——用刑罰的懲罰作用在人心理上產生的恐懼 ,表現出壓服人並使之敬畏的力量,也並不容易。
此外,校園的安保工作也是關鍵,畢竟在警方支援力量到來前,安保人員是最大的屏障。

但縱觀一些案例我們會發現,許多校園保安在突發危機時沒能有效阻擋、制止不法分子,即便平時有經過相應培訓,可實際運用卻不盡如人意。
畢竟,安保人員往往薪酬較低,許多人都是混日子,只能做一些登記健康碼、查驗身份證之類的雜活,甚至有時候就欺軟怕硬。

但他們在面對窮兇極惡,手持兇器的歹徒時往往力不從心,即便手中有器械,但也得近身對抗,這對於普通保安來説,太難做到了。

因此,校園及相關部分應該考慮准許採購一些更有效的戰術防衞工具,比如自衞噴霧劑,刺激性催淚製劑,可以在保持一定安全距離的範圍後遠程攻擊,強力的液體會讓歹徒瞬間生理不適,戰鬥力大減,這時候再使用防爆鋼圈等器械就能輕易將其制服。

除此之外,配備一些防割手套、防刺服也多少能抵消歹徒兇器的優勢。
不過,像噴霧劑這類的防護用品,目前國內有關部門還處在摸索階段,很難通過公開的售賣渠道進行採購,這就有待相關方面的研究了。

除此之外,我們還需要注意一點,那就是在此類案件發生時,及時管控媒體,切斷犯罪傳染源。
犯罪學研究表明,犯罪是有傳染性的。如同疾病的傳染一樣,一種犯罪發生後,有可能被仿效而形成示範效應。犯罪的傳染性主要源於媒體的傳播。
3
回顧上文提及的2010年3月“南平慘案”,我們會發現這樣一個問題:在慘案發生後短短2個月內,竟然連續發生5起同類惡性案件。
這恐怕不是巧合和偶然,因為2010年後,網速提升、智能手機及社交媒體的加速發展,使得任何新聞只要被曝光,就能在瞬間傳遍全球。

而“南平慘案”現場血腥視頻的大規模傳播卻給之後有此犯罪念頭的惡徒提供了犯罪參考,這在犯罪心理學上屬於模仿犯罪。
早在100多年前,“近代犯罪學之父”龍勃羅梭在解釋傳媒與犯罪之間的“惡性規律”時就描述道:
報刊對犯罪手法的報道擴大了他們的發行量,而報刊發行量的擴大,又使更多的人進行犯罪模仿,導致更多的犯罪產生;不斷地模仿最終會導致一種成熟的價值觀的形成, 受眾不再是簡單的模仿,而是將原本屬於媒介人物的思想轉化為自己的意識,自覺不自覺地用這種意識來指導自己的行為。

美國的一項對 208 個監獄被關押者的研究表明,90%的人 “曾經通過觀看犯罪節目學習或改善了他們的犯罪技巧”。
犯罪手法的傳染性程度受兩方面因素影響:一是傳媒對犯罪關注程度以及對犯罪細節的描述程度,如果對犯罪越關注,對細節描述越詳細,則越具示範性;二是對犯罪動機的價值判斷,一旦形成一種同情犯罪人的輿論,則會增加示範的可能性。

2010年“南平慘案”後,各路媒體、社交網絡平台對案件的詳細過程進行了廣泛的報道。
案件發生不到兩個月後,通過百度檢索關鍵詞“福建南平校園慘案”,竟然有高達 513,000 條結果。
更無語的是 ,當時許多博主、媒體還對具體犯罪過程進行了極為細緻,甚至誇大描寫,“南平慘案”當時報道中有這樣的字眼:

“……左手正揪住一名學生, 右手將刀刺進了孩子的胸膛……”,
“最先被殺的一名女孩子是從背後被他割喉的,幾分鐘就沒有了動靜”,
“殺戮的過程持續了最多一分鐘,最少有 13 名孩子倒下”。
過多的犯罪細節對於潛在危險人物而言,無疑是極佳的“參考資料”。
但最無恥的還是那些想方設法為罪犯洗地的公知們。

“南平慘案”後,許多公知媒體人、博主在分析慘案動機時,往往採取大量主觀色彩的臆斷,比如刻意渲染罪犯鄭民生的“悲慘過往”,將其塑造成“反抗體制”的“悲情英雄”,甚至借兇犯來攻擊黨和國家,把鄭民生的變態扭曲心理曲解為是“體制問題”造成的“悲劇”,是“體制的迫害使鄭民生從一個救人者(鄭曾為社區醫生)變成一個殺人者”。

而他們對於受害者的悲慘現狀選擇性忽略,到了最後,一些被矇蔽帶歪的網民都開始同情兇徒,卻將可憐的遇害師生全部拋之腦後,彷彿其不存在一般。
公知的無恥論調無疑是在為血腥殺戮推波助瀾, 在社會中傳遞了一種非常不健康的心理暗示。因此,在防範此類犯罪的工作中,必須對媒體的報道進行管控。

需要説明一點:管控媒體不等於媒體不能對此類案件進行報道。
這裏主要是指對媒體報道方式、報道內容的控制:
各類傳統媒體、自媒體應該用客觀的角度,及時向社會公佈此類案件的大致過程,但應祛除所有主觀描述,在權威部門發佈公開前,不得妄加揣測。

而知道部分相應內情的媒體人更不能為了博人眼球,故意披露過多案件細節。
其次,媒體應該將關注點多放在同情受害者上,更要引導一種傾向:比如事態應該怎樣處理,如何提高安全、風險意識,以一種自覺的心態維護社會的穩定,促進社會的和諧建設。
最關鍵的是,必須在道義上堅持譴責和批判這種無差別殺傷的惡劣行徑,必須粉碎所謂“報復社會”的道義幻覺,讓某些虛偽“聖母”收起那種不分是非的同情,不得帶節奏。

全社會要有這樣的共識:**報復社會殺人,是不可赦之惡;如果拿最無辜、最脆弱的孩子下手,更是萬惡不赦。**不管你有什麼樣的冤屈,但都不要去校園,都不要去碰孩子。

因為,孩子是人性的高壓線。
最後,烏鴉還要提一點:加強對案件受害者們的心理疏導。
上文提及的日本“附屬池田小學無差別殺傷事件”過後,大阪教育大學成立了“校園危機心理干預中心”,對倖存者,還有倖存者的親屬、受害者親屬,甚至目睹慘案發生的目擊者都進行PTSD/Trauma(創傷後應激障礙/心理創傷)心理疏導,同時也進行危機干預和校園安全管理方向的研究。

這一點還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心理的創傷往往都是一輩子,即便是進行專門的持續治療都有可能十幾年難有好轉,同時,相關的媒體也應該對事件進行長期的跟蹤報道,社會輿論起到監督作用。
假如,大眾輿論只是簡簡單單關注所謂“槍斃兇手”,然後就很快將其遺忘,卻沒有後續的持續性關注和干預行動,這樣其實也是很可悲的。至於不關心受害者心理創傷,反而只關心施暴者的“悲慘過往”、心理狀態,那咱只能説一句:做個人吧!

參考資料:
汪明亮:《預防校園慘案與治本與治標措施—基於犯罪學視角的分析》
William Dudley. Crime and criminals: opposing viewpoints
王彥:《報復社會性突發公共事件防範研究—以校園惡性弒童案為例》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的通知》
王慶忠:《報復社會型暴力事件:原因、特徵及治理政策》
莫洪憲:《我國報復社會型犯罪及其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