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與預售制不能再猶豫_風聞
余丰慧教授-华中科大兼职教授,经济学家,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2022-08-16 20:32

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卻發現套內面積只有60多平方米;購房時銷售人員口頭承諾的31%公攤面積,收房時卻變成了46%……
山東省青島市市民李黎(化名)原本應該在去年開開心心收房,卻被公攤面積帶來的問題困住了。維權一年多來,她始終想不通:“怎麼一公攤,把我一半的房子都攤出去了呢?”
商品房市場兩大毒瘤必須取消:一是公攤面積;二是住房銷售預售制!公攤面積是從香港傳入大陸的,這是一個非常糟糕的玩意,把主動權完全交給了開發商,成為開發商肆意盤剝購房人的工具。公攤面積不透明、計算複雜,信息不對稱,普通人根本弄不清楚裏面的門道,一旦遇到缺大德的開發商,購房人身上的羊毛就會被薅的淨光。普通購房人很難準確計算公攤面積和套內面積大小,只能被動地從開發商等處瞭解信息,讓不少人擔心存在“消費暗區”,比如公攤面積被包含在總面積內,意味着後續的物業費、供暖費等費用同樣包含了公攤部分的費用。
查閲資料發現,公攤面積的説法是由李嘉誠首創,但是這個面積之所以能夠在香港推出,背後最大的推手卻是香港地王霍英東,李嘉誠只不過是替霍英東背鍋而已。那麼把這一概念帶到內地來,李嘉誠責無旁貸,難辭其咎。
從根本上來説,公攤面積就是開發商為賺取暴利而應該為業主們無償提供的配套設施,業主根本不應該為這些人掏腰包。道理其實並不複雜!購房者買開發商房子,房子不能沒有過道吧?高層住房總不能沒有電梯吧?也總不能沒有出入的大門吧?把這些面積強加給業主,顯而易見是一種欺行霸市。
住房預售制更加可惡了,幾乎是開發商空手套白狼的基石,是套牢購房人的手段,是樓市爛尾的根源,是樓市金融風險的禍根。在預售制商品房市場中幾乎所有的主動權全部交給了開發商。
預售制度的建立是在1998年住房貨幣化以後,出台預售制度是基於當時房地產發展的落後與不景氣。然而,隨着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房地產商已積累了一定的實力,繼續實行這項制度可能助長房地產的投機行為、助推房地產泡沫風險。
與此同時,預售制度的負面影響也在不斷浮現。商品房預售導致出現住房面積縮水、設計變更等問題,更誘發了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預售、預售房再抵押,甚至出現房產商攜款潛逃等違法犯罪行為。預售制度本應是一種金融信用行為,但由於缺乏嚴格的金融監管,預售制度實際上等於把房屋買賣的主動權交給開發商。
這讓我再次想起90年前的華爾街傑出金融家、價值投資的奠基人、《證券分析》一書作者、巴菲特的老師—本傑明-格雷厄姆説的一段話:所有成本都可以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籌資和貸款支付,開發商可以一文錢不投而獲得整個資產,在許多情況下還有大量現金進賬。不難想象,整個房地產金融業可謂隱患重重,所有參與各方都缺乏原則、洞察力和起碼的常識,以至於整個行業日益膨脹,並最終毀於一旦。
再一次呼籲:取消公攤面積,取消預售制!
再一次呼籲:千萬不要購買期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