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三十年改革開放成就思考我們中國未來的路_風聞
舜耕山-唯愿祖国更强壮!居安思危,总比忘乎所以更保险……2022-08-18 14:58

改革開放四十餘年,經濟社會發展突飛猛進,如此大規模的工業化和城市化,舉世無雙,史無前例,也就發生在剛剛過去的三十多年裏,在我們國家這樣一片古老而又充滿朝氣的土地上。
近三十多年改革開放偉大的成就,主要在兩方面:一是工業化帶動城市化,城市化帶動工業化,二者相得益彰,最終使數億靠天吃飯的農民或農民子弟從此徹底地擺脱了依靠小農業耕作生活的困境。
二是,一個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短期內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與進步,而整個國家和社會還保持住了基本的穩定與和平,這在整個人類歷史上確實也少見。畢竟,涉及的人口規模太大了,經濟的底子太薄了,同時人均耕地和可自主佔有的自然資源又那麼少。
眾所周知,我們中國的改革事業基本首先是從農村起步,發軔,形成了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某種突破之後,才進而擴展到了城市,首先是東部沿海及沿江的相對狹窄的地帶。
“三農問題”曾經一度成為國家年度開局最大的議題,延續好多年。至今,鄉村振興戰略也是未來國家發展做關鍵的一招或者一個非常重要的切入點,尤其在社會人口老齡化加速到來的時候。未來一個時期,基本可以判定,鄉村如果不振興,未來城市發展便缺乏了長期相當穩定的基礎,或者叫無比堅實的後盾。
近日,《農民日報》發文,針對一些地方城市或縣城正出台具體措施,積極鼓勵當地或附近農民進城的現象,善意地提醒:農民進城需格外謹慎,強調城市“以房留人”必須充分保障農民的權益,務必需要給農民留足後路、退路。可謂真知灼見,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歷史經驗教訓的總結。
文章強調,農民在鄉村享有“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三重最為基本基礎性保障,這些權益是未失地農民的“命根子”,不能因為在城市買了房就放棄了;“有老房子可住,有地可種,有糧可收,這是農民的後路,也是社會的後路,一定要留好了。”
文章同時指出,農民的承包權和宅基地必要尊重農民最真實的意願,依法、自願、有償地來換取,並質疑,“像有地方提出,類似如果農民‘自願退出宅基地可獲5萬元購房補貼’的政策,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一萬新元)夠農民在城裏買房嗎?能夠保障農民的城市生活嗎?這麼點補貼和農村的權益對等嗎?”
當年我國第一代“農民工”外出務工非常地不容易,他們基本處在非農就業最基層,集合並支撐起了中國式製造業興起與城市基礎設施大躍進很大一部分有生力量。“二代農民工”基本也是如此,現在已經差不多到了“第三代”。
在城鄉發展差距整體仍然比較明顯突出的情況下,“三農政策”穩定,則國家穩定,社會穩定,此話恐怕未來十年之內依然不為過。
只要“有房子可住(哪怕是一處可遮蔽風雨嚴寒的老房子),有地可種,有糧可收”,我們中國人便能具有一種特別的生存與生活的能力、耐力,以及韌性和意志力,如今這已成為了當代農民中一部分弱勢羣體最後的退路、歸路,可安身立命之地。除了少量罹患十分意外的大病、重病等麻煩和風險以外。
與尚未失地的仍有數億的農民相比,現如今倒是有一部分處在城裏社會最基層的人,不是因為自身不努力,不奮鬥,但是由於各種各樣的或意外或相當客觀的一些原因,未來生活有可能會比較艱難。
怎麼辦?
或許的確已開始形成為一個再也難以迴避思考的大問題。那些“無地”的普普通通的市民家庭,主勞力一旦長期地失業,形同整個家庭便開始陷入大麻煩,或者走向一個難以擺脱的困境。
此類議題也包括,第三代仍未失地的所謂“農民工”,他們倘若真想在某一個時間要回鄉了,怎麼回?
這大概屬於未來如何實現“共同富裕”的議題,但一定程度恐怕還沒有到那麼一步理想的高度,當今經濟社會發展,如何實現託底保障城鄉居民最為基本基礎生活一定的條件,似乎開始真正具有了些許“既急不得,也慢不得”的意味了。
貧,非窮;窮,極生悲。後工業社會所具備的物質性基礎,才具備了足以有相當的條件使一些之前由太窮而悲催,而墮落的社會大不幸的現象,減少到最低。
城鄉社會穩定即和平、安寧以及相對地和諧,國家經濟要發展,那依然是壓倒一切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