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問權,熱點輿情與社會進步_風聞
西西弗评论-西西弗评论官方账号-西西弗评论在这里更新优秀文章2022-08-20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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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文章,更多的是抒發自己的感受和觀點,看到一些看不慣的事情和觀點,就忍不住要噴。噴完了,有人罵,就忍不住再寫一篇噴。這篇就是忍不住寫的。
反正這種文章寫起來很快,寫完了我自己心情舒暢,不喜歡的別看,看了生氣就評論裏接着罵。
之前關於這個話題的前兩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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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我最煩兩種人:
第一個是非要拿“尋釁滋事”説話的人。他們根本噴錯了地方。
這個事件不涉及尋釁滋事,和服女也沒有因為尋釁滋事被刑事或治安處罰。(尋釁滋事就算治安處罰,也要拘留的)唯一和尋釁滋事有關,就是警察帶人的時候提了一句,你這是尋釁滋事呀。
我前文説了,**警察能把人帶到派出所,是因為警察法賦予的盤問權。**現場盤問和後續到派出所的盤問,只要警察有主觀懷疑就可以,不需要客觀事實證據。當然,後面的拘留,批捕,判刑每一步都需要更多的客觀事實證據。要判刑,就必須完全依據客觀事實證據。
如果咬着尋釁滋事説事兒,那麼,如果警察換一個罪名,説我看你不順眼長得像個賊,用這個懷疑帶你去派出所盤問,難道就沒問題正確了?有人説,Cosplay的女孩怎麼可能長得像個賊?那警察再換一個更難聽的罪名,然後用這個懷疑帶去派出所,就沒問題正確了?
當然不是這樣。這件事,**尋釁滋事是非常次要的問題,只是一個盤問的理由,用別的理由一樣能帶人走。**核心問題是盤問權。是警察可以因為主觀懷疑,而不需要客觀事實證據,就可以實施現場盤問,或要求去派出所接受盤問。
尋釁滋事是某些法律界人士的敏感點。啥事都要衝尋釁滋事,但這件事的核心根本不是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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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煩的,就是那些無限共情,無限擴大範圍上綱上線的人。**説什麼今天可以盤問和服女,明天就可以盤問西裝男,後天又怎麼怎麼樣。
這些人,全身都是敏感點。碰啥事都能共情。前天,全國人民都是小花梅,昨天,全國人民都是唐山女,今天,全國人民都是和服女了。
啥事都共情,都冷抖哭,煩不煩。
另外,告訴這些人,不用等明天。今天,不管你是穿西服漢服和服牛仔褲,只要警察看你不順眼,覺得你長得像個賊,至少在部分公共場所,警察就有權查你身份證,盤問你,甚至把你帶到派出所盤問。
這就是警察權力的一部分,就是社會的現實。你不爽,我也不爽。但不爽的事情太多了。現實如此,法律如此,就只能接受。而且,其他國家的法律也差不多,美國的警權更強,想找個警察沒有盤問權的地方,可不容易。也許可以考慮去“不丹”?😄
看到這裏,啥事都共情的,是不是更要冷抖哭了。是不是天天擔心自己走在街上就要被警察帶走?我有些奇怪,你到底長得多像賊呀,天天擔心這些。你去警局自首都不一定有人接待。
有些善良的朋友不太相信,覺得警察怎麼可能因為主觀懷疑就有權帶人去派出所。事實就是這樣。
**然而,警察有這個權力,和真的隨便就帶人,是兩碼事。**警察也很忙,資源緊張,才沒空隨便從街上帶人盤問呢。你自己不犯事兒,警察才懶得理你。這也是我認為,蘇州這個事情,很可能是有人舉報報警,警察才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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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篇文章,講火車站的案例,就是幫助大家理解一下什麼是警察的盤問權,這個盤問權能起什麼作用。
現在用百度去搜,警察,火眼金睛,犯罪等關鍵詞,還能看到不少關於這個領域案例的報道。我摘錄幾段:
多年的一線巡邏執勤警務工作,讓警察XXX練就了一雙“火眼金睛”。
……當晚8點不到,乘警們對列車卧鋪車廂進行檢查時,一名20來歲的年輕女孩不肯下卧鋪,佯稱自己要睡覺了,但是説話間眼神閃躲。
“第一感覺就是有問題,能夠察覺出她的心虛緊張,又故作鎮定。”女孩的穿着也讓XXX起了疑。當時正值夏天,天氣炎熱,女孩卻穿着一件長袖。XXX發現她的手臂上有很多紅點。XXX開始搜查女孩的行裝與鋪位,但未發現可疑物品……XXX請來一名女服務員幫忙搜身,果然在女子內衣裏發現了98克海洛因。
喜歡共情的人,看到這個案例,估計冷抖哭了吧。夏天穿個長袖找誰惹誰了。被要求露出手臂,然後又搜行李搜身搜內衣。夏天穿長袖也有罪了?
警察XXX在進站口見一男一女兩名衣冠楚楚的中年人被值勤攔下,從其行李中查出1瓶髮膠時,兩人臉上閃現一絲難以覺察的驚慌神色,他要求他們去值勤室重新開箱檢查。誰知兩人頓時暴跳如雷,大聲“抗議”,揚言要去投訴。結果,從他們的行李中查獲假人民幣XXXXX元。
警察XXX,路過候車室,發現一個女孩子很憂愁地坐着。女孩身邊躺着一箇中年男人,女孩不時偷看這個躺着的男子,眼裏充滿恐懼。問詢時那個男人是重慶人,女孩是江西人,他們説是親屬。XXX讓同事把男人單獨帶走。他做了女孩許多工作,她才哭着道出了實情,是被拐賣的。
警察XXX,在實踐中模索了一套識別各類違法犯罪分子的特徵和規律的查堵技能:吸販人員觀手臉,臉伴黃紫手有眼;輕重走私看腰間,黃貨負重舉步艱;逃犯物少行路急,躲躲閃閃有疑嫌;有事在身假鎮定,情緒過激必有緣;言刺手搜眼對眼,定有破綻無處掩。
這幾個案例,**都是警察完全從經驗出發,產生懷疑,然後就盤問或者要求帶走,最終找到犯罪分子。盤問前沒有什麼證據。**我看了這個查堵技能順口溜,都有點緊張。我臉也挺黃的,出差大部分時候也是物少行路急,而且一般都低頭疾行,看到警察肯定也目光閃爍迴避。感覺也有點像違法犯罪分子。😁
媒體報道,肯定都是抓到壞人的案例。但我相信,這種“看你不順眼”就盤問的抓壞人模式。90%以上被盤問的對象,都是沒事的好人。盤問10次,能抓住一個壞人,就比例很高了。如果盤問好人就算冤案,那麼這個冤案的比例也太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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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無證據盤問權,世界各國警察基本都有。
我在中國開車,除了查酒駕,從來沒碰到過警察公路上攔我。
我第一次去美國,自己開車時。美國的朋友專門和我説,如果後視鏡裏看到有警車跟着,打燈,就馬上要打轉向燈,找地方靠邊停車。繼續開,警車真可能衝上來把你強行別停。撞上也都是你的責任。靠邊停,一定要把手放在警察能看到的地方,動作要慢。
我一共也沒去過幾次美國,還真的碰到過一次警察攔車。
我應該也沒超速,不知道什麼原因,警車就跟着我,我靠邊停車,手放在方向盤上。警察手搭在槍上走過來,看到一個亞裔面孔,就明顯放鬆了很多。讓我拿駕照護照出來,打開後備箱看了一下,看裏面沒東西。就讓我走了,沒開罰單也沒説我超速。
到今天我也不知道為啥讓我停車。也許就是隨機抽查?美國警察也一樣,有懷疑無證據,一樣可以堵人攔車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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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輿情事件,應該推動社會進步。
這件事,衝尋釁滋事,能推動社會進步嗎?第一這個罪不會取消。第二就算衝這個,警察行使盤問權換個懷疑的罪名就完了。反正都是無證據懷疑。
拿和服説事,也沒什麼意義。不管穿西裝還是和服,警察都可以盤問你。如果統計每年被盤問的人,穿西裝的肯定比穿和服的多很多倍。
**唯一有意義的事情,就是討論盤問權。主張警察實際運用中應該更謹慎的運用盤問權,應該減儘可能少好人被盤問的情形。**這一點我完全同意。
技術進步,其實已經減少了盤問發生的比率。現在火車票實名了,到處都有監控,人臉識別,不需要老警察站在過道,用經驗和“火眼金睛”去識別犯罪分子了。老警察就算再有經驗,估計最多也就是盤問10次,抓住一個壞蛋的比例。剩下9個就是沒問題還被盤問的。
有些人討厭監控,討厭人臉識別。但如果沒有監控,沒有人臉識別,犯罪率可能更高,碰到盤問的情形就更多。
上一篇文章提到過,我曾經的那個同事,就因為長相老成樸實,幾乎坐三四次火車,就會碰到一次被警察盤問,當時,他為此非常苦惱。現在,應該他就不會碰到這個問題了。
這也算是社會進步。我一直認為,人類司法的終極形態,就是一台無感情,無偏袒的超級計算機,完全根據客觀事實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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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是:
這是一件芝麻綠豆大的小事。類似的事情,無辜好人被帶到派出所盤問4-5個小時,也許每天都有成百件。
這件事的核心不是和服,也不是尋釁滋事,而是警察的有懷疑無證據的盤問權,和運用這個盤問權是否足夠謹慎?對這個問題,目前信息不足。比如是否有人報警,如果有,報警的理由是什麼?這些信息都還沒有披露。
警察盤問權是客觀存在的事實。穿不穿和服,都有可能被盤問。穿和服被盤問,我相信穿西裝的被盤問的數量更大。要冷抖哭,現在就可以冷抖哭,不需要等到明天。
警察有盤問權,但警察應該審慎的運用盤問權。實際情況下用得也很少。中國14億人,被警察帶到派出所盤問過的人,比例相當少。比例我認為是低於美國的。因為盤問權存在就無限共情冷抖哭,想太多了。
最後我説一句,社會輿論熱點事件,應該能推動社會進步。現在的問題是,所有的輿論熱點,都會上綱上線,搞的情緒非常極端。最終變成情緒宣泄,反而無法推動社會進步。
在輿論熱點事件中,媒體自媒體各個角度恰流量吸粉;各路神仙借題發揮,宣傳自己的立場和觀點;另有用心的人陰陽怪氣,然後曲終人散,各回各家,準備追逐下一個熱點。
過去,這種輿論熱點還是能起到推動社會進步的作用。比如孫中界釣魚執法案,孫志剛收容遣送案。都推動了社會進步。
輿論熱點推動社會進步,需要就事論事,不能被情緒支配,不能無限借題發揮。現在的問題是,熱點太多,隔幾天爆一個。反而沒啥作用了。
司法領域,有很多可以提高的領域,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問題。很可惜,真正需要改進的那些領域,卻無法爆發輿論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