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成失信被執行人,執行金額累計超8億元_風聞
财经九号院-2022-08-22 12:00

來源:財經九號院
作者:跳跳
日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金科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科股份)被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兩次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案號2022粵0303執恢161號、163號),也就是民間俗稱的“老賴”,失信行為認定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資料來源:中國執行信息網)
金科股份這次成為失信被執行人,源於其旗下公司金科耀桓。據深圳市羅湖區法院披露的信息顯示,,網上立案編號【Z10290201604687】,因被告金科耀桓(深圳)置業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張春姣退還認籌金20萬元。同樣未履行的,還有另一個案件【Z10290204604686】,未向原告孔亮退還認籌金20萬元。
通過工商信息查詢發現,金科耀桓公司曾多次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而金科股份在其中的股權佔比僅為5%。一個小股東,居然因參股公司區區40萬元的被執行案件,拖累了失信被執行人,而且是上市公司層面的,實在是有點“冤”。
不過,金科股份自身,面臨的司法被執行狀況也不容樂觀。
同樣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8月19日,金科股份被成都高新產業開發區法院判為被執行人,執行金額7330.6萬元。

(資料來源:中國執行信息網)
8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金科股份列為被執行人,執行金額7.98億元,案件涉及的是北京金科納帕置業有限公司;
但奇怪的是,就是這樣一家金科股份旗下子公司重慶金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持股55%、北京金科興源持股45%的公司,居然沒有出現在金科股份2021年年報中,既沒有納入子公司名單,也沒有出現在合聯營企業名單上,莫非是被安排“出表”了?

(資料來源:中國執行信息網)
僅僅上述兩件被執行案,金科股份被累及的執行金額就超過了8.7億元。
**子公司層面,重慶金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今年5月和8月初,分別被大連市中院和寧波市中院判為被執行人,執行金額分別為2.86億元、5.08億元,****兩者累計也超過了7.9億元被執行金額。**其中寧波市中院的案件涉及慈溪鑫璨商業廣場開發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中國執行信息網)
金科地產集團武漢有限公司,今年4月至7月,被武漢當地法院多次判為被執行人,執行金額累計653萬元。
除了各類司法案件被執行金額的增加,金科股份還面臨着資本市場的煩惱。
8月19日晚間,金科股份公佈稱,公司於近日收到控股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通知,獲悉其所持有的累計約0.49億股金科股份股票,因在中信證券、銀河證券開展的融資融券業務和質押式回購業務存在違約風險,於2022年8月16日至8月18日分別被券商強制平倉,上述被強平的股票約佔金科股份全部股權的0.92%。

目前,金科股份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金科股份的股權比例已降至24.92%,其中黃紅雲及金科控股累計持股比例約為15.83%。
值得關注的是,其一致行動人廣東弘敏持有的4.806億股金科股份股票,已經100%質押了,如此之高的質押比例,實在為之捏一把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