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講的信息公開,有一個“可分割原則”_風聞
一洗闲愁十五年-2022-08-27 11:34
【本文由“一杯酒999”推薦,來自《美國司法部公佈修訂版宣誓書24頁被塗黑,特朗普:美國的恥辱!》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米國政府信息公開遵循的主要是1967年的《信息自由法》,其中信息公開的規定遵循一個所謂“可分割原則”。大意就是凡是可以從含有豁免公開的信息中分離出來的非保密信息,都應毫無保留地予以提供。
根據這項原則,文件中可以合理分離的任何部分,在刪除應保密內容後,應當提供給請求獲得信息的人。簡單説就是加入一份文件既有保密部分,又有不保密部分,那就把保密部分塗黑,然後以複印件或者PDF的形式提供給申請公開人。
表面看上去很合理,在政府信息的公開與保密之間達成了一種平衡,但實際上這就是一個牌坊式的原則。米國的相關單位完全可以做到在表面上、程序上向你公開了信息,但其實你什麼信息都拿不到。正如本新聞中,表面上公開信息,但實際上關鍵信息根本看不到。完美做到了“形式皿煮,內容專制”,還得説米國人畢竟是牌坊大師。
現在大多數西方國家都跟米國學壞,不想、不便、不願公開的信息都拿這招來進行敷衍。舉個例子:
2012年,嚶國蘭埃塞克斯郡布倫特伍德市保守黨議員羅素•夸克根據嚶國《信息自由法案》向當地市政廳申請獲取一些税收政策信息。市政廳隨後給他回覆了425頁的電子文檔。 出人意料的是,這些文檔上內容幾乎全被塗抹,因此打印出來幾乎就是一沓黑紙。 只留下一些無關緊要的句子,諸如“謝謝你,史蒂夫”等等。
羅素•夸克花了一個小時才把這些“黑紙”打印出來,幾乎用光了整整一墨盒的碳粉,然而想要的信息一個字都沒看到。
米國國家檔案署網站公佈了公開檔案文件遮擋敏感信息的一些基本準則,不能公開的信息包括:涉及軍事計劃、武器系統和作戰的信息;泄露後可能影響米國對外關係的外國政府信息;涉及情報活動、情報來源、情報方法、加密技術的信息;涉及國防系統裝備、基礎設施存在薄弱環節的信息;涉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開發、生產和使用的信息;泄露後可能威脅總統、副總統等政要人身安全乃至國家安全的信息;可能泄露敏感人員身份的信息等等。此外,米國一些重要敏感機構如慈愛庵、恩愛死啊等機構的信息公開有專門立法規定,可以不遵循1967年的米國《信息自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