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消費黑洞,將取消公攤面積列為立法項目上報_風聞
新行情-2022-08-30 16:53
公攤面積被稱為房地產領域最牛的發明之一,因為它可以用非常隱蔽的手段來賺走購房人的錢。
**迄今為止,沒有任何法律將公攤率嚴格限制在某一個數值的,大多都是給出一個公攤率的範圍,這就給了開發商“鑽空子”的機會。**山東省青島市市民李黎原本應該在去年開開心心收房,卻被公攤面積帶來的問題困住了。
據瞭解,李黎在2018年的青島某小區買入了一套110.25平米的住宅,當時銷售表示,公攤率為31.8%,到手有75.24平米,總價為120萬元。
2021年9月,李黎購買的這個樓盤終於交付,收房的時候徹底懵了。按理説,110平米的房子做成3室算是比較輕鬆的,可是李黎的這套房子做成的3室全都特別小,沒有一間房間超過9平米的,主卧甚至都不能放進去一張雙人牀。
這壓根就不是110平米的房子的尺寸,經過專業人士測量知道,房間的實用面積只有61平米,公攤率達到了46%。
維權一年多來,她始終想不通:“怎麼一公攤,把我一半的房子都攤出去了呢?”李黎的困惑在很多購房者心中都存在。
百姓花費一大筆積蓄購買的房子,收房時卻發現嚴重縮水,這讓很多購房人產生“吃大虧”“被套路”的感覺。
不僅如此,這種不公平、被欺騙之感還會長期伴隨業主,因為公攤面積被包含在總面積內,意味着後續的物業費、供暖費等都要為公攤面積買單。
不過,以上這種情況有望得到緩解。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對《關於規範房屋“公攤面積”的提案》的答覆中稱,將取消“公攤面積”的建議列為近期亟需修訂的立法項目建議上報住建部。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期答覆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王鳳華委員《關於規範房屋公攤面積的提案》稱,委員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內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對維護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積極的作用,因此我廳將取消公攤面積的建議列為近期亟需修訂的立法項目建議上報住建部。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答覆中表示,誠如《提案》中所指出的,目前全國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確權中普遍以共有建築面積為標準,公攤面積確定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廣大購房者對分攤的公共建築面積的合理性、準確性缺乏專業瞭解,也不能直觀的瞭解實際套內面積,且公攤面積因項目不同存在差異,造成消費者的質疑和矛盾糾紛。
關於使用套內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問題,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答覆稱,《提案》中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內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對防止出現公攤面積無序增加,減少購房過程中的矛盾糾紛,維護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積極的作用。
同時,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表示,鑑於以建築面積作為商品房銷售的計價依據,已經實施多年,並且已有法律法規確認,如果改革計價依據首先必須修改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套內建築面積的概念及計價方式,做好宣傳、普及和解釋論證工作,設置合理的過渡期,以實現計價依據和標準從建築面積向套內面積的平穩過渡,因此實施的難度較大,週期較長。
**據悉,目前國內絕大多數城市的住宅交易都是以建築面積計價,但重慶等地多年前也實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在全世界範圍內,多數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房屋銷售也都是按照套內面積計算。**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由於公攤的計算、範圍、規劃設計等太過專業,需要歸屬管理部門做出引導。這樣做,有利於規範開發商的經營行為。畢竟,業主對共有和專有部分的房價支付是一樣的,但開發商支出的成本是不一樣的,要警惕有意做大公攤,降低開發成本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