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必康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被處罰100萬元_風聞
股民索赔宝-股民索赔宝官方账号-公众号:股民索赔宝2022-08-31 11:28
延安必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ST必康,股票代碼:002411)於2022年8月31日發佈公告稱,2022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陝證監處罰字[2022]2號)。此前*ST必康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於2022年5月1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092022004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經查明,延安必康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2021年8月27日,延安必康發佈《關於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擬將公司2021年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由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變更為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該事項於2021年9月13日經公司202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022年1月18日,延安必康再次發佈《關於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稱擬將公司2021年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由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變更為北京興昌華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以下簡稱興昌華所),該事項於2022年2月9日經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022年3月26日,延安必康發佈《關於2021年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日期變更的公告》,稱2021年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由2022年3月31日變更至2022年4月27日。2022年4月27日,延安必康發佈《關於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的公告》,稱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根據審計工作進度,公司預計無法按照原計劃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日期將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2022年4月30日,延安必康發佈《關於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暨股票停牌的風險提示性公告》,稱因在重大事項上與年報審計機構興昌華所未能達成一致,導致公司在定期報告編制中遇到困難,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6月30日,延安必康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綜上,延安必康未按規定在2021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
中國證監會認為,*ST必康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構成該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未按照本法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未能及時有效推進延安必康2021年年度報告審議、披露工作。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ST必康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延安必康普通股股東總數為94,999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信息披露虛假陳述,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認為,1、於2016年4月26日-2020年3月25日(含當天)期間買入*ST必康,並在2020年3月26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2、於2020年2月5日-2020年2月7日(含當天)期間買入*ST必康,並在2020年2月8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3、於2020年9月18日-2021年12月31日(含當天)期間買入*ST必康,並在2022年1月1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4、於2022年4月29日(含當天)前買入*ST必康,並在2022年4月30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符合索賠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索賠,股民索賠訴訟涉及程序較多、準備的材料也較為複雜,萬一錯過時效則獲得賠償的希望基本歸零。
*ST必康顯示,2022年5月立案調查目前已經結案,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最終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結論為準。目前,*ST必康生產經營情況未發生重大變化。